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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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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B市XX区一套住房,面积88.63m2;

(2)存款:在中国XX银行开设的账户,账号:xxxx,余额:260658.36元;

(3)其他财产:具体财产清单见附件一。

2、遗嘱分配

(1)房产由林一乐继承。

(2)存款由儿子李适珂继承,由林一乐代持,作为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3)其他财产分配如下:

① 妻子孟欣然和奶奶朱英霞遗留的金银首饰、珠宝等物品由儿子继承,由林一乐代为保管。

② 亲戚朋友赠送的物品由林一乐继承。

3、指定监护

儿子李适珂,年龄2岁1个月,为未成年人,由林一乐监护,履行监护职责。

........”

“林先生,你接受这份遗嘱吗?”律师和公证人询问。

“接受。”

“好的。林先生,还有一份文件,是李印先生托我在你接受遗嘱后交给你。”律师交给林一乐的是“指定监护委托书”。

律师提及,李印在最后几个月求生意志已经不强了,强托着身体在为孩子和林一乐扫清他可预见的一切障碍,基本是马不停蹄地在办事。办理了房产过户,奶奶、老婆孟欣然及家人的死亡赔偿,将全部赔偿用来偿还完房贷,以求林一乐在他离世后手续可以简单点。

女方家的亲戚在知道他们的事情后,别说来帮忙,老丈人和丈母娘的死亡赔偿金都闹了一阵,所以儿子,李印是一点儿不愿意让他们抚养。当时查了法律条文,林一乐符合收养人条件,为防止其他意外发生,特地准备了监护委托书。

“抚养一个孩子责任很大,李先生把孩子托付给你,应该是想了很久。”律师如此说。

真是的,就把孩子扔给他,自己解脱了。

第26章 你的儿子我来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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