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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深把烟一捻,毯子一扣,把沈月岛从头到脚都裹住,兜着屁股抱起来就走了。

小亨眼巴巴瞧着,老神在在地咋咋两声。

“突然觉得大美人儿好可怜。”

陆凛低头看他,他努努嘴:“哥太有办法对付他了,把他吃得死死的。”

但也不奇怪,很少有霍深对付不了的人。

陆凛嗤笑:“你个小屁孩儿你懂什么。”

“我怎么就不懂了!我都看在眼里好吧。”

“大美人没醒的时候,哥老去他床边坐着,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就那么看着他,那眼神有时候瞧着像记恨他,有时候又像心疼他,有时候吧,又好像很……很……啊对!很馋!我看着都老害怕了,我总怕哥扑上去把他给嚼巴嚼巴吃了。”

他确实是小屁孩儿,不懂那种带着欲望的眼神该怎么形容,还疑惑过一阵:难道喜欢一个人就是想把他吃了吗?那我可不要人喜欢了,我不想被吃。

但现在隐隐懂了不是那种吃法,歪头求教陆凛:“或许有哥这样无微不至面面俱到地照顾他,那就算被吃是不是也不可怜了?”

陆凛不以为然:“哥和你不一样的。”

“哪里不一样?不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的硬汉嘛。”小亨懵懂地摸摸头。

陆凛听乐了:“你硬汉?他是硬汉,你就是个小猪羔子。”

“切,我还不稀罕当硬汉呢。”

陆凛揉揉他脑袋,认真说:“哥是个死心眼的人,你想吃橙子,我给你橘子你一样满足,但哥想要橙子,就必须是橙子。”

他想起他们刚到枫岛决定搭伙过日子的那一年,是他和霍深最苦的一年。

没日没夜地在货船上呆着,让人当守货的“黑工”,平时不能露面,要和货物挤在船舱里,碰上有人劫船他俩再出来,给那些名贵的货物当“人肉护垫”。

货守得住就能被人赏识,守不住,他们多半也得搭进去。

这是来钱最快但也没命最快的一条路。

陆凛做几次就不去了,怕万一出事小亨就一个哥都没了。

但霍深次次不落,也次次都守得住。

他那么壮硕的身板隐在货物堆里却能不发出一丝声响,狭窄的方寸之地也能布置好精巧但致命的陷阱,出手干脆狠绝自不必说,最难得是重情守信,不会做出黑吃黑的勾当。

慢慢干出了名堂,霍深这两个字就成了守船人的金字招牌。

他常用来防身的是一只三棱头的红木铁箭,箭尾不簪羽毛,却刻着个弯弯的小月亮。

那月亮被水手们神化成他的标志,凡是他守的船,船长都让在船舷上挂个月亮牌子,这样不论船上的货有多值钱,绝没人敢抢。

陆凛那时不懂他,也不了解他的过往。

只知道他看着精悍强壮其实内里很虚,守一次船要歇半个月。喉咙和脸都受过伤,很少讲话,总是一身黑衣从头裹到脚。

陆凛想不通他这么拼到底是为了什么。

出人头地,名望权利?

长眼的都看得出来他没多在意。

大富大贵,奢靡享乐?

可他除了骑马射箭,连个烧钱的爱好都没。

后来陆凛和他离开枫岛,来到曼约顿,出席的第一场宴会不是理事会为他准备的接风晚宴,也不是哪个豪门贵胄安排的酒局,而是一次生日宴。

沈月岛22岁的生日宴。

霍深不请自来,却不露面。

只坐在二楼包厢借着绿植遮掩看下面谈笑风生的沈月岛,安安静静看了一整晚。

那是陆凛第一次在霍深脸上看到“想要”。

陆凛当时就知道,这个人才是他的目标。

之前看似无欲无求,目空一切,只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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