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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带回去,明镜见了跟曹坤一样闻闻又吃了一点,说:“可以吃。”

曹坤:“这么肯定?”

明镜嗯了一声,“感觉能吃。”

曹坤笑:“凭感觉你还嗅得那么认真?”

沈池其实是认识这东西的,这个东西名叫枯叶白,优点是能填饱肚子,缺点是容易便秘,上辈子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是靠这个度日。

将枯叶白洗净装进水壶里,在化点水进去,把盖盖上,就交给曹坤,让他煮。

等煮到果肉熟透,再用竹子戳起来吃,味道和口感跟在吃土豆泥差不多。

完后沈池给他们弄了水,让他们能洗漱一番,最后还把衣服脱下来在水里搓了搓,凉在树枝上。

曹坤没晾,他直接把衣服烘干了,等到沈池洗的时候就把衣服递给他,顺便把水加热。

沈池把水拎走,衣服则还给曹坤,“不用了,我穿脏衣服就行。”

曹坤不赞同:“那哪成啊,这衣服上头什么都有,细菌那么多。要不我跟你一起去,你洗澡我给你洗衣服,洗完澡就可以穿了。”

三人穿的虽然都是迷彩服,但曹坤和沈池的码数明显不一样,如果洗个澡出来就穿上曹坤的衣服,事后又换回来也太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可他身上这身衣服他也确实是受不住了。

“好吧。”沈池答应了。

“噗通!噗通!噗通!”曹坤捂住心口:哦,心脏跳得有点快。

最后是沈池在坡后头洗澡,顺便把脱下来的衣服认真搓了搓后扔给坡前的曹坤,让他烘干。

曹坤看着沈池时不时露出的头顶,哀怨的叹了口气。

追妻之路,任重而道远啊。

夜间天空盛满了星星,他们没有点火,但四周景物依旧可辨。

吸收了晶核的曹坤看向身旁的沈池,认真的盯了一会儿,才发现他的头发又长长了许多,他因为躺着而沈池坐着,所以视线稍稍下移就能看到沈池搭在腿上的肚子。

曹坤两条锋利的眉毛微微隆起,小声道:“肚子好像有点遮不住了。”

沈池顺着对方的视线低头,迷彩服下的肚子略有些突出,确实是有些遮不住了。

不知道这一世是不是过得太好了,这次的肚子比上辈子大了很多,再这样下去只能先去北方了,那边下雪,穿得再厚也不会有人觉得不对。

翌日三人继续出发,往山下城市里去,城市里危险虽多,但也是唯一有人,有补给的地方。

三人绕过几只晃荡的丧尸沿着街边行走,这座城市空荡荡的,也不知死了多少人。

就当他们途径一间间商铺时,曹坤突然在其中一间玻璃门上敲了敲,两人回头,就见这间怀旧店的展示柜上都是些七八十年代,甚至更久远的“老古董”,如烟斗、黑白电视机、收音机、水壶、明信片、褪色的书、成摞的磁带……墙壁上还有两辆老式的二八大杠自行车!

曹坤撬开怀旧店的锁,还好,两辆自行车保护得很好,还能用,也没出现断链子的情况。

曹坤把其中一辆给明镜,自己则跨上另一辆,回头看向沈池,拍了拍身后的座位,“上来,我载你。”

沈池没拒绝。

无人的路上,两辆自行车一前一后呼啸而过,有速度快的丧尸扑过来还在半空中就被冻住,然后”砰”的砸在地上变成了碎片。

明镜成了个导航,带着他们一路前行,终于在骑行了一整天后,在夜幕降临之际,看到了前方微弱的点点灯火。

三人松了口气,正要继续前行时,明镜忽然拎着他那个从不离身的包裹来到沈池面前,说:“我偷了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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