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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2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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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在开车,程星可以用脚趾抠出一整座魔仙城堡。

姜瓷宜念到一半,程星刚好在路口停下,耳朵红得滴血,“别念了,行不行?”

一双温柔的眼睛落在她身上,带着几分哀求。

姜瓷宜莞尔:“害羞?”

程星:“……这真的是一种凌迟。”

怕她不信,程星补充道:“不信我回去把你的信读给你听。”

姜瓷宜利落地合了纸,“开车吧。”

程星:“……?”

不得不说,姜瓷宜这方法让人尴尬,但是熟得快。

程星感觉现在已经不仅仅是熟了,是熟得透透的。

起码不会像早上那样刻意避开这个话题,反而饶有兴致地问她:“你后来为什么没转专业?”

她记得那时候瓦片给她写信说不喜欢这个专业,血淋淋的,身体受不了,正准备转专业。

在她的认知里,瓦片肯定是转了专业的。

姜瓷宜也很淡然地回答:“你说人生是选择题,选什么都对,所以我就想试试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试出来了,她的极限很高。

如果不是这场车祸,她大概会成为江港最年轻最受瞩目的法医。

实际上,已经是了。

江港培养法医的体系很复杂,而姜瓷宜是规则之外的人。

得益于机缘也得益于她的聪慧。

程星说:“果然,你不是个能轻易被打倒的人。”

话题打开,她们能聊的就变多了。

姜瓷宜问起程星外婆院子里的柿子树,问她后来读了什么,是不是申读了研究生。

程星说:“对,直研了。”

说完之后才一顿,这不就明晃晃告诉姜瓷宜,她和原主不是同一个人?

但系统也没提示她违规。

意思这是可以的?

下一秒,脑海中就响起那道熟悉的机械音:【嗷呜!恭喜宿主,攻略进度80%,获得港币20万元。请再接再厉呦~~】

【Ps:已为您打开某些权限,请适度使用。】

【Ps:距离攻略结束时间还剩31天,请珍惜。】

【Ps:任务1帮助女主姜瓷宜认亲,完成度10%;

任务2治好姜瓷宜的腿,完成度60%;

任务3替原主赎罪,取得姜瓷宜的原谅,完成度80%;

任务4讨姜瓷宜欢心,让她重新成为耀眼的姜法医,走回故事主线,完成度30%;

综合评定,任务完成度50%,还请继续努力。】

【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但任务可以!】

系统在评定完她的等级之后,还说了句不痛不痒的鸡汤。

以为这样就能鼓励到她吗?

不行的。

在看到所有分任务的完成度以后,她心都凉了。

之前系统从来不提示这些,没想到攻略度到80%之后,会解锁新的提示模式。

甚至她回到汀兰公馆之后看到手机上莫名多出来一个数字:31。

程星试过关闭,但没有入口。

意味着系统强制给她敲响了任务的倒计时。

但系统说过,攻略度到80%以后就可以对姜瓷宜说另个世界的事情了。

程星还在思考要不要暴露系统的存在,系统已经捕捉到了她的意识进行阻止。

【嗷呜!星际命管局的存在不可对外言说,轻则警告重则脑死亡。】

程星:“……”

只能放弃。

姜瓷宜应该已经猜到她和原主不是同一个人,毕竟两人做了那么多年的笔友。

也算是云参与了对方的成长过程。

她的成长轨道和原主完全不同。

而且姜瓷宜已经很久没试探过她了,心里应该有了答案。

现在她再突兀地提起这件事,很……奇怪?

是的,很奇怪。

程星便没主动提,只顺着姜瓷宜的话题跟她聊了些话。

在她试图提起顾清枫,并且暗示姜瓷宜很可能和顾清枫有些关系时,再一次收到了警告,并且系统这次做得更绝,直接进行了记忆抹除。

程星在帮助姜瓷宜认亲这一点上,仍旧毫无进展。

她思考了很久,怎么才算是正确过程正确答案呢?

原书中姜瓷宜是被家人找到的,但具体是谁没有写。

不过在姜瓷宜回家之后,顾家和沈家的关系变好很多。

按照一般小说的套路,这种情节高光点应该是放在女主身上的,也就是姜瓷宜未来的妻子沈晴雪。

想到这个可能性,程星心里不太舒服。

纵然从开始就知道她和姜瓷宜这段感情就是她偷来的。

是她放纵了自己的情感,未来还是要将姜瓷宜还给沈晴雪的。

因为姜瓷宜要走到自己的主线上。

能有这段时光对她来说已经该满足。

可她一想到,未来姜瓷宜会对另一个人笑,会在另一个人怀里睡着,整颗心都像是泡进了柠檬汁里,酸得不行。

光是想想就难过。

但她不能不想。

她更舍不得的是任务没完成,小世界爆炸,可能会有另一个姜瓷宜,但都不是她认识的这个。

程星感觉攻略姜瓷宜这两个月来,更像是一点点剥开姜瓷宜的面具。

一层又一层。

她要留住她的阿瓷。

程星深深呼出一口气,将这个可能性列了出来。

如果说认亲的关键在沈晴雪,那她会在什么情况下帮助认亲呢?

原书中姜瓷宜一直被关在阁楼奄奄一息,跟沈晴雪连面都没见过,难不成是沈晴雪一直在追寻顾家失踪女儿的信息?

还有一种可能,是认亲需要剧情触发。

就像徐昭昭的死亡。

徐昭昭去世之前的行为是完全不符合逻辑的,但只导向了一种可能——结果不可逆。

所以像这种关键节点,一般都要由人物状态触发,那就只可能是姜瓷宜濒临死亡。

但很快,程星又否认了这个猜想。

如果濒临死亡是认亲剧情触发的关键点,那当时姜瓷宜被徐昭昭绑架带去海里,送进ICU的时候,就应该触发了。

程星列出了多条可能性,最终的落脚点都在沈晴雪身上。

想要解开认亲这个死局,就只能从沈晴雪那儿下功夫。

问题是,程星现在连沈晴雪的联系方式都没有,根本不熟好吧?!

重新陷入僵局。

-

晚上九点,纪羡吱推开别墅厚重的门,菲佣齐齐朝她躬身:“纪小姐。

纪羡吱咬了下唇,没说什么。

她之前也跟她们说过很多次,她不是什么千金小姐,不要这么喊她。

但菲佣们都是领沈小姐工资的人,所以也只听沈小姐的话。

别墅内干净得一尘不染,灰冷色调的装修风格透露着庄严肃穆的气氛。

纪羡吱进门之后将包放在沙发上,捧起茶几上的水咕嘟咕嘟喝了几口,一道清清冷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吱吱。”

纪羡吱一口水呛在喉咙里,弓着腰咳起来,整张脸咳得通红。

她感觉身侧的沙发塌陷,有熟悉的香水味传来,一只手拍在她背上帮她顺气。

纪羡吱余光看过去,能看见沈小姐的下颌线,还看见她拧紧的眉,忙不敢再咳。

但这种生理反应哪是自己想控制就能控制得住啊?

越是想要憋回去就越咳得厉害。

纪羡吱眼泪都咳了出来。

等到停下来时,嗓子又痒又疼,也不敢说话,低垂着头,手指抠在牛仔裤上,快要抠破一个洞。

“吱吱。”沈晴雪冷声喊她。

纪羡吱嗯了声:“沈小姐。”

沈晴雪的表情更凝重些,看上去有些不高兴。

“你喊我什么?”沈晴雪问。

凑近了,纪羡吱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酒味,被香水味遮盖,似有若无地飘过来。

即便如此,她也不敢抬头看,只抿了抿唇,低声喊:“姐姐。”

带着怯意。

“今天去做什么了?”沈晴雪见她好了,往后瘫在沙发上,揉了揉眉心,语气也变得慵懒:“回来得有些迟了。”

纪羡吱说:“去公司面试,又回了趟学校。”

“面试结果怎么样?”沈晴雪问。

纪羡吱顿了下,想起今天程小姐温柔地跟她说,你是个有价值的人。

泛怯的脸上顿时染了笑意,“还不错。”

沈晴雪看向她的侧脸,纤长的手指划过她笑的弧度,轻轻在她脸上掐了一把:“吱吱,你为何笑?”

一句话问得纪羡吱打了个哆嗦。

纪羡吱微微抬头,收敛笑意,伸手搭在她腿上,带着几分讨好:“我今天面试成功了,开心。()”

“你不签公司也可以。◆()『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沈晴雪说。

“但我想演戏。”纪羡吱说:“我喜欢演戏,你知道的。”

许是沈小姐喝了些酒,说话时总愠着微醺,懒洋洋地,脾气也温和许多。

以往也有这种时候,纪羡吱会趁机跟她多要一些自由,譬如学喜欢的专业,演喜欢的戏。

但她从未让沈小姐插手过她的事业。

她知道沈小姐很厉害,大手一挥给她砸几部女主戏也不是问题。

曾经在拍《春庭晚》时,沈小姐来探班,不过是探另一个女生的,当时对方演女二,大家都说她攀上了高枝,全剧组的人都对她恭恭敬敬的,生怕得罪了对方。

那时她站在远处,看沈小姐冷冷地站在一旁,听大家说沈小姐家世如何之好,她又多么高高在上。

总有人前赴后继想跟她,但沈小姐从来不给眼神。

从那时纪羡吱就知道,攀着沈小姐很容易就能一步登天。

但沈小姐对她已经很好了,纪羡吱不敢再要更多。

她也知道,这样的自己是不配进入沈家高门的。

所以往后沈小姐结婚,她会断开和沈小姐的联系,希望能体体面面地离开。

那就不能放弃她的事业。

演戏虽然现在钱挣得不多,但也是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

纪羡吱也不奢求能像程小姐说得那样大红大紫,能混口饭吃,让她过得还不错。

要是可以,攒钱买一套自己的小房子,养一只猫,再养一条狗,天气好的时候牵着它们去晒晒太阳。

可能不会再有爱人,但这样的生活也不错,平平淡淡。

或许哪天会在新闻里再看见沈小姐的消息,她也只会祝沈小姐往后平步青云,幸福美满。

纪羡吱的小算盘在心底打得噼啪作响,但什么都不敢跟沈小姐说。

也只能在沈小姐喝醉之后心情好的时候,得寸进尺一步,再一步。

“吱吱。”沈晴雪摸着她的头发,就像在摸一只温顺的猫,“你今年多大了?”

“21。”纪羡吱说。

她认识沈小姐的时候,才17岁。

一转眼已经四年过去。

“长大了。”沈晴雪眯着眼说:“头发最近没打理?毛毛躁躁的。”

“昨天洗头发忘记用护发素了。”

菲佣不知何时已经全部撤离,偌大的空间里也只剩她们俩。

纪羡吱看她今日心情好,自己也开心,仰起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脱了鞋上沙发窝进她怀里,沈晴雪顺势将她搂紧,抱过来在她额头吻了吻。

很自然而然的动作。

纪羡吱却喜欢极了。

她知道自己对于沈小姐来说是捡回来的小玩具,跟只流浪猫似的,

() 但谁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所以偶尔在这种时候,在沈小姐不经意间的动作里,纪羡吱会觉得沈小姐对自己也是有那么一点喜欢的。

可能只有一点,但也够了。

纪羡吱从小到大没得到过爱,能遇上沈小姐这样的人救了她已经足够。

不敢奢望太多。

她温顺地蜷缩在沈晴雪身边,手指也轻轻勾动她的发梢,在自己的手指上打圈:“你今天洗头发啦?”

“嗯。”沈晴雪说:“参加了一个酒局。”

“是上次我推荐你用的那瓶洗发水吗?”纪羡吱说:“很香。”

沈晴雪揽着她,捏着她的耳朵摩挲,又搭在她侧颈:“你上次给的,没用完。”

“好耶。”纪羡吱心里乐开了花。

洗发水是她上次发了片酬之后给沈小姐买的,奢侈品店的东西她连购买资格都没有,只能买些日常用品。

之前沈晴雪用的那款洗发水味道带着几分檀香,她觉得太冷清了。

所以在店里买了这款,对她来说也很贵,花掉了半个月的片酬。

五百毫升的洗发水要三千多块,但想到是送沈小姐,她亦狠心买了。

买之前以为沈小姐不会用,但她竟然用了。

纪羡吱在她发尾嗅了又嗅,跟只小狗似的,鼻尖都碰到沈晴雪的脖子了。

沈晴雪在她下巴上挠挠,“闻个没完?”

“我喜欢嘛。”纪羡吱的脸缩进她脖子里,声音闷闷的。

“是喜欢味道,还是喜欢我?”

空气中有一瞬的沉寂。

就像泡腾片扔进水里,随即咕嘟咕嘟冒起泡泡。

纪羡吱说:“都喜欢。”

在这种时候,纪羡吱总觉得所有一切都美好得像一场梦。

沈小姐也会说让她别拍戏的话,会给她银行卡,会问她想吃什么,她却觉得有沈小姐在便是最好的。

怕是怕的,爱也是爱的。

纪羡吱在床上像一尾遇水的鱼,柔软腰肢跃动,手中捏着揉皱的床单,怕声音太大会咬下唇,咬枕巾,但都会被沈小姐拿走。

她双眼泛着红,软着声音求:“沈小姐,你轻些。”

“叫什么?”沈晴雪眼尾会染一抹情|欲的红。

“姐姐。”纪羡吱口中咬着的枕巾被扯掉。

沈晴雪会恶劣地将手指掠过她的唇瓣,揩那一抹樱红,抵住她的贝齿。

结束已是凌晨三点,纪羡吱像脱水了一样蜷在床上沉睡。

沈晴雪放在床头柜的手机嗡嗡震动一声,她看了眼屏幕便从床上坐起来。

纪羡吱眼角还挂着一滴晶莹剔透的泪,一只手没安全感地抓着她的手腕,但只抓了一点点,稍稍用力便可以抽身。

沈晴雪瞟了她一眼,起身从柜子里拿了套真丝睡衣换上。

平常夜深她做什么纪羡吱都能察觉,但今晚纪羡吱是真的累狠

了,只是轻轻皱了下眉,也没醒来。

沈晴雪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会儿。

外边起了风,无情地拍打着窗棂。

纪羡吱两条胳膊和腿几乎都露在外边,身上被折腾地没几块好地方。

沈晴雪还记得自己没那么用力,知道她体质特殊,早已放轻了力道,但她还是身上像被打了一顿似的。

沈晴雪走过去给她盖上被子,关掉了床头那盏昏黄的灯,关门时下意识停了一下。

书房里已经有人在等,沈晴雪头发随意盘起来,穿一身浅色真丝长袖睡衣,径直走到书桌前,从桌上拿起一支烟咬嘴里,周身冷清严肃。

“嘭——”

银质打火机点燃烟,她轻吐出一口气,“查出来了?”

“这是纪小姐昨天的行程。”秘书将一份文件递过来。

全都是打印出来的照片,还附带了一个U盘。

纪羡吱从上午到下午的行程都附在其中,顺带还有跟她谈笑那个人的资料。

——程星。

沈晴雪翻完照片和资料,又把她们在咖啡店的监控看了。

声音没有收录进来,但从视频来看,两人相谈甚欢。

沈晴雪的眉心快皱成一个“山”字,资料都翻完之后,重重甩在桌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脸色极其不佳。

“所以最后定下来了?”沈晴雪问。

秘书说:“起初被拒绝,是程小姐在其中斡旋,程总那边已经吩咐人去拟合同了。”

“她原来那个经纪人怎么说?”沈晴雪又问。

“林季当然不愿意放过纪小姐,还在为纪小姐联络徐导,但圈内都知道,徐导基本上都……”秘书顿了下。

沈晴雪吐出一圈烟雾:“说下去。”

“圈内盛传,做过徐导女主的,基本都上过徐导的床。”秘书尽职尽责地说:“我去查了一下,十之八|九为真。”

“林季不能要。”沈晴雪说:“这圈最好也别让她呆了。但问星……”

沈晴雪本想从中搅和,反正能不能签也都是她跟程子墨打声招呼的事。

她如果开口,程子墨也不会不卖她这个面子。

但脑海中忽然闪过纪羡吱今晚那句:“我喜欢演戏。”

如果真要走这条路,问星传媒会是不错的选择。

起码程子墨家大业大,干不出逼小姑娘陪酒的事儿。

只是,她养的猫,长大了就跑出去成野猫了可怎么办?

沈晴雪的烟抽完,烟屁股烧手指了才甩掉。

手指泛红,秘书立刻上前紧张关心,沈晴雪却甩了下手指:“没事。”

“让她签吧。”沈晴雪说:“由她去。”

她养的,能跑到哪儿去?

家养的猫胆子小,不敢跑远。

“那程小姐这边……”秘书请求指示。

“查一下。”沈晴雪的手指点着资料上程星的

照片,“她跟陆家二小姐陆琪有些过节。查下她们到底什么过节,还有青宇高中里陆琪和姜瓷宜的事。”

“好的。”秘书又递上另一份资料:“这是您吩咐查到的当年火灾的信息。顾家所有的消息都瞒太紧了,那场火灾虽然当时闹得很大,但顾家后续回收了所有的报纸,切断了信息源,能查到的资料很少。”

“不过我打听的时候听说了一件事,当初三小姐认回来以后成天不出门,整个人状态很不对劲,听当初在顾家做工的菲佣说,有天三小姐咬了大小姐的手臂,还自己磕在玻璃上,把头磕得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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