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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堂已经进入大洗牌的阶段,有野心,有手段的人,都不甘于现状,想要抓住机会往上爬。

沈玉耀落笔,在棉花推广的奏折上,批了一个“准”字,随后她问道:“于三可回来了?”

“回陛下,于统领今日傍晚应当就到京城了。”

沈玉耀点点头,“今明两日,淑君你可以回家休息两天,这段日子实在是过于劳累,你该好好歇息歇息,养精蓄锐,以应对之后的事情了。”

秦淑君马上应是,甚至都来不及仔细想这件事代表着什么,她已经形成了肌肉习惯。

等过一会儿,秦淑君才反应过来。

陛下还是不够信任她,最信任的人依旧是于三,于三一回京,马上陛下就将她从身边支走。

同时于三手上一定是有很重要的消息,涉及到之后,陛下刚刚的意思是,之后她们会忙起来。

朝堂上的事情一直都很忙,会被沈玉耀特意再说一句,那说明会忙的人脚不沾地。

秦淑君咽了口口水,突然有些害怕。

要是放假的那几日,时间不要过去就好了。

不过工作这个东西,从来不是内心祈祷不要来,就能不来的。

就好像人生中大部分坎儿,从来不会为个人的意志所左右,它该来就来了。对于石采文来说就是这样。

自小,石采文就是个爱武学的人,纵使所有人都跟她说,身为石家的大小姐,她是名门之后,当像个大家闺秀那样,哪怕是喜欢读四书五经,甚至不喜欢读书,也比喜欢舞刀弄剑要强。

可是石采文从来不会听那些人的话。

那些人说再多,也不如她看人比武时的快乐重要。

但后来石采文还是放弃了这个爱好,没别的原因,她本身是个武学废物。

别人站桩,练个几天就好了,她站桩,身体根本就受不了,稍微强度大一点儿的训练,都能让她成为在床榻上瘫着的病人。

这是个人体质的问题,神仙来了也难救。

体质这么差,只能进行一些简单的锻炼,武学的路是注定走不了的,任何一条路径想要走下去都需要天赋,没有天赋,啥也不是。

石采文的天赋,在文学上,她过目不忘,举一反三的本事十分强。

但是她不喜欢吟诗作对,不喜欢品鉴歌赋。

于是她找到了另一条路,那就是读兵书,既然文学和武学上都没有建树,那或许她可以在沙场上一展拳脚。

等长大之后,石采文知道自己这个想法有多么的天真了。

她就是一个大官家的小姐,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大小姐,还想领兵打仗?

做梦比较快!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石采文就彻底放弃了这个想法。

直到她遇见了沈玉耀,成为女官,开始负责互市的事情。

在西南关互市通往古城的路上,她完成了人生第一场作战,指挥几个侍卫和武艺一般的镖师,对抗穷凶极恶的沙匪。

那一仗,她赢得很勉强,一则她手下的兵并不是真的兵,一则她不熟悉地形。

能赢那一场,后续石采文想来想去,认为全靠武器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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