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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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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见面时这位御姐美女说过,咱们各论各的辈分,并且明确表示并不想成为清隽少年口中的阿姨或者婶婶。

“……”莫名其妙又跟着降了一辈的程总说,“快归队吧,就等你了。”

边楼的空地旁已经置好了烤架,沈恪坐在桌边,手里正拿着一根剥好了的玉米,看见林简跟在两人身后过来,微微偏了下头,问:“怎么,吓着了?”

林简在他身边坐下,淡声回答说:“你是问我还是问那小东西啊?”

沈恪笑了一下:“听这语气,那还是问它吧。”

今天上山来的除了程佑钧和他女朋友,还有另外几个沈恪私交往来的朋友,这些人林简之前也曾见过一二。人前俱端着四平八稳的作派,统一被称为这个总那个总,实际私下朋友圈中和沈恪一样,都是一群钟鸣鼎食之家的懒散公子哥。

山上的气温要比下面凉快不少,尤其夕阳西沉,晚霞渐渐漫上天际之时,极目远眺俱是一片暖色橙红,微风吹过,霞云飘渺,最抚人心。

一群年轻人围着两个烤架忙活,而林简顺理成章的成为被特殊照顾的那个,根本不用他动手,只需要坐在桌边,一边逗狗一边等吃就行。

那只灰桃可能真的是随主了,典型的又菜又爱玩,肉乎乎的一团时不时地往林简脚边蹭,等林简准备伸手搭理它一下时,又立刻扭着圆嘟嘟的屁股一溜跑开,蹲在几步远的位置上,一脸“你不要过来呀”的蠢萌相。

如此反复几次,林简觉得这个小东西有点意思。

他撕下一小块烤好的羊排肉,凌空抖了几下,确定温度合适后,垂下指尖,刚想逗小胖狗,又忽然想到什么,转头问正站在烤架旁和女朋友打情骂俏的人:“程总,这个它能吃吗?”

“多新鲜啊,空运过来的苏尼特小羔羊诶,它一顿吃得比我都多!”程佑钧说,“放心喂,撑不着它,饭量大着呢。”

林简目光在灰桃圆滚滚的身躯上逡巡一周,叹了口气,低声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可算知道你是怎么长成这样的了。”

小羊排肉气息鲜美,显然是灰桃无法拒绝的,它只犹豫了几秒钟不到,就迈着四条小短腿骨碌到林简脚边,“嗷呜”一声从他指尖把肉块叼走了。

林简指尖一空,只见小胖狗囫囵吞枣似的把肉块咽下去,而后竟然身子一滚,直接躺在了他脚边,冲他露出了温热柔软的肚皮。

“……”林简微微睁大眼睛,诧异道:“不是……真的一点节操都不要吗?”

灰桃饱满圆润的肚皮小幅度地上下起伏着,仰着头冲他“斯哈斯哈”,满脸都写着——诺,肚肚给你摸,快点继续投喂我。

林简踟躇片刻,试探性地伸出手去,微凉瘦白的指尖触到小狗肚皮后,微微停顿了一下,而后用掌心轻轻揉了揉。

下一秒,灰桃立刻惬意地眯起了眼睛,旋即翻了个身,往林简裤腿上一扒,眼巴巴地等着下一块肉肉。

林简很轻地挑了下眉,又喂了它一块。

美食下肚,胖墩墩马上又乖巧躺平,冲他露出柔软的肚皮来。

“你这是……”林简愣了一下,没忍住笑出了声,“喂一口给揉一下?”

余下的时间里,一人一狗边吃边玩,迅速建立了革命友谊,等小灰桃最后一次打滚卖萌求肉肉的时候,林简哭笑不得地伸手搔了搔它脖子上的软肉,通知说:“到此为止,不能再吃了,你刚多大啊,真撑到要进医院的。”

灰桃不管那套,继续用额头不依不饶地蹭他的小腿,林简隔着牛仔裤都觉得痒,忍着笑弯腰扒拉着逗它:“别闹,有点出息行不行?走,带你跑两圈消消食。”

胖墩墩见林简铁石心肠,哀嚎一声,也只能不情不愿地甩着小短腿跟上。

沈恪站在不远处,看着少年带着小狗满园撒欢,若有所思地挑了下眉。

晚上回到家时已经九点多了。

衣服上沾了烤肉的烟熏味道,一进门,林简和沈恪两个人便不约而同地扎进浴室洗漱冲澡,等林简换上居家长裤和新的纯棉T恤出来,看见沈恪已经坐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滑动着手中的Ipad。

熏食腻胃,林简到厨房翻出柠檬干,加了一点炒熟的大麦

,冲了两杯水过来。()

他将其中一杯放在沈恪手边,沈恪滑动屏幕的指尖微顿,而后将ipad放在一边,端起来啜了一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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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刚刚好。

林简在他身边坐下,一条腿盘在沙发上,淡声问:“今天怎么想起来去山上烤肉?”

“嗯?”沈恪说,“之前不是也带你去过?”

“十岁那年的事了吧。”林简回忆了一下,“而且你不是说那玩意儿不太健康,以后要少吃一点。”

林简原本只是随口一说的事,毕竟沈恪也从未真的限制过他什么,但这话听在沈恪耳中,似乎就变了个味道,他顿了一下,问:“你这是埋怨我?那是嫌烤肉吃得不多,还是嫌带你上山的次数少了?”

林简握着水杯的手指微微收紧,隔几秒,才说:“没有。”

沈恪一时没有应声,他声音停顿几秒,又含糊着嘀咕了一句:“而且你那么忙。”

如果前两句姑且不是抱怨的话,那这句补充,就是正经实锤了。

沈恪无声地叹了口气。

确实,即便他再如何努力的给予陪伴,能给的时间或者精力依旧非常有限。

又或者是因为林简从小到大都太让人省心了,所以甚至会给人一种这孩子不用管,自己就能安然长大的错觉。

但很显然,在这个过程中,他还是遗漏错失了一些非常重要的时刻。

可能就是在这些细微“关键小事”上的忽略,才导致曾经那个安静雪白的孩子长成如今眼前这个孤拔沉默的少年时,他竟然有些猜不透他了。

就如那几本意外被遗落在长案上的书。

再比如——

室外不知何时起了风,树影婆娑摇晃在落地窗上,沈恪捏了捏眉心,忽然问:“是不是很喜欢那只小狗?”

林简的目光正凝在茶几的一角上,闻言先是愣了一下,而后下意识地否认:“没有。”

可能是他回答得过于干脆,沈恪眼底闪过一丝诧异:“是吗?我以为……”

“没有。”林简皱眉又重复了一遍,像是加重了肯定的意味,而后自顾说道,“阿拉斯加没那么聪明讨人喜欢吧?而且养小狗很麻烦,要喂要教还要训练它,我开学就高三了,哪有那么多时间,而且——”

他停顿几秒,沉声说:“无论什么品种的小狗,寿命最长也不过十几年而已,太短了。”

林简从来寡言,很少在极短的时间里一口气表达这么多内容,沈恪坐在一边,安静地听他叙述缘由,直到林简话都说完,仍是半晌沉默。

要喂要养要训,因为自己时间不多所以觉得麻烦——

这只是客观事实,并非是不喜欢的理由。

寿命太短,十来年的陪伴太过匆匆——

所以因为预料到了分离,干脆拒绝最初的开始。

沈恪默默叹息,难以形容此刻的心情,只觉得忽然有些心酸难辨。

林简说完那大段话后便不再出声。

落地窗的纱帘被夜风扬起一角,又缓缓落下,长风透过窗缝溜进中厅,与暖色的灯光无声萦绕,这样寂静时刻中,林简突然萌生出一种晦涩的错觉来。

他好像……很久没有和沈恪如此安静地比肩而坐了。

那些两个人并排窝在书房的懒人沙发里,一起消磨掉整个长夜的日子已然久远,久到……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

这样的安静有些过头了,渐渐的,林简开始因为沈恪的沉默而感到不安,这种捉摸不透的情绪使他无端烦躁起来,半晌,他终于忍不住转头,皱眉问了一句:“你干嘛不说话?”

听到他这样问,沈恪才如回神一般,轻轻舒了口气,而后稍稍偏了下头,当两人的视线纠缠在一起的那个瞬间,林简心上忽而一悸——

沈恪抬起了手,用掌心揉了下他的发顶,轻声说:“承认自己的喜恶并不等于暴露弱点。”

林简顿时愣住,只因沈恪补充道——

“而且你也不必那么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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