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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章 中介合同纠纷(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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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用这样的白话?

那么无论是官吏办事或是政令下达,是不是都能更高效一些?

毕竟汇报或传达,从来都不是奔着让人看不懂去的。

曹操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不讲究文采,怕是写起来都要更快一些。”

独自一人坐在船舱里的荀攸则在琢磨起诉状的内容,这所谓中介,不就是牙行?

靠为买卖双方说合、介绍生意,并从中抽取佣金。

天幕上的中介公司,为要买卖二手房的双方互相介绍,让买主能够买到合心意的房子,房主能够以合适的价格将房子卖出去。

但如此就存在买卖双方为了省“中介费”而越过中介方自己买卖的情况。

中介方不知道就罢了,若是知道了,自然要把中介费要回来。

只是不知道他们那个世界的律法对这一点是怎么规定的。

“中介合同纠纷?”

“78万……”

“15600元。”

“23400元。”

贾诩念着这三个数据。

因为不知道天幕上的钱币同他们的钱币之间如何换算,自然也就不知道姜海蓝念出的这三笔金额究竟有多少,购买力是有多大。

不过都上万了,应该也少不到哪里去吧?

贾诩也不纠结,想不通的话题抛在一边就是,他更在意的是能不能说动丞相安排人学习天幕上的数字。

那个数字可实在是太方便了!

他并不知道他们的丞相在琢磨推行大白话的可能性。

——

朱凌薇点了点头,看向廖宗虹,“下面由被告答辩。”

被告显然也是有备而来,很是冷静地发表意见,“法官,我购买青兰小区的房子,并不是因为他们中介公司给我介绍的,那个房子的房主之前在外边贴过卖房的单子。”

“是,他们中介公司是给我介绍过几处房子,但都没有谈成。我自己和青兰小区的房主谈好了价格,我们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我认为和他们中介公司无关,我不应当支付中介费,恳请法官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姜海蓝笔尖飞快地记录下被告的观点:1、房主贴过卖房广告;2、自己谈成了价格,认为与原告无关。

记下后,她拿过自己的证据目录,看着目录上的几个时间点,圈了起来。

朱凌薇归纳争议焦点:“第一,原告是否为被告提供了中介服务,双方是否成立中介合同关系;第二,被告是否应当支付原告中介费;第三,被告是否对原告构成违约,是否应当支付原告

违约金。”

姜海蓝迅速地拿笔记下。

她这边拿笔在记,坐在法官的书记员付凯双手也在键盘上快速地敲打。

朱凌薇看着电脑屏幕上付凯记到了第三点,便问原、被告双方对争议焦点是否有异议。

姜海蓝笔下不停,她朗声回答,“没有异议。”

朱凌薇转向廖宗虹,“被告是否有异议?”

被告说:“没有。”

——

“啧啧,”鲁肃道,“对方也很聪明啊。”

原告中介的意思是我们的人为了介绍了房屋,你才知道有这个房子在卖,你才能认识待售房屋的屋主。

你越过中介去买房,就是对中介的违约,要付中介费和违约费的。

但被告说,屋主以前在外边贴过出售房屋的单子,那我就能说我是在外边看到的,和你们无关。

何况我还是自己谈成的买卖。

周瑜神色平静,他望着姜海蓝,“姜海蓝很冷静。”

她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波动。

被告的“答辩”并未让她因此担心会输掉官司。

那么,她是打算怎么反驳对方呢?

周瑜有些期待地看着。

黄盖看了一眼姜海蓝右手握着的笔和铺在桌上的白纸,又看了一眼正在噼里啪啦敲键盘的书记员。

一时感慨万千。

心里暗自嘀咕,若是我们也能拿那玩意儿来写字,快速、高效、便捷!

周瑜听到他嘀咕,微微一笑,“莫说是那个……”他顿了顿,“我们连姜海蓝手上写字的笔和那么白那么平整、光滑的纸张都没有!”

没学会走就想跑?

黄盖:“……”他忍不住想要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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