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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痴人说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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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开始,你就不该给。就那么僵持着,无非就是耗费点时间。他们又不能真的上手去抢,将你打伤。你给了他们一回,他们日后可就缠上你了。”

行乞跟抢劫,可是两回事。

前者合法,后者可是要吃官司的。

至于那个荷包,因着他们也没对阿笙动手,乞儿们大可抵赖说是阿笙赏他们的。当然也可以报官,只是长庆楼打开门做生意,得罪了这帮乞儿,事情也不好办。

最好的法子,还是孙掌柜提议的那样,不要理会,让那帮乞儿自讨个没趣,下回再碰见,可能才不会被缠上。

阿笙笑了笑,露出一对儿梨涡,手朝外头的太阳指了指,双手比划了几下。意思是,给乞儿的肉脯本来就是店里卖剩了的。

因着天气越来越热,存不了几日,他爹也就赏给他跟店里的几个伙计拿着吃。

就算是没给那些乞儿,他本来就是打算自己当零嘴给吃了的,也算不得什么损失。

孙掌柜的算是看着阿笙长大的,阿笙打的手势他自是都瞧明白了。

叹了口气,“你这孩子,心眼太实。对了,你今日上我这儿来,可是来结账的?”

阿笙眨巴眨巴眼,点了点头。

长庆楼跟郑家店铺合作多年,寻常是三个月结一次账,若是逢上端午、中秋,不一定结账,到年底再一次性清账。

今日便是结账的日子。

掌柜的取来账本,阿笙也带了票据。

郑大娘端了热茶上来,太烫,一时半会儿也没法喝,掌柜的便让夫人先去休息。

他跟阿笙两人留在房间里,一项项地对。

都合得上。

阿笙便从衣领里,取出一个灰扑扑的破布包,从里头取了银元,一次性结清了三个月的款项。

掌柜的直愣愣地瞧着阿笙从衣领里取出一个破布包,又瞧着他变戏法似地掏出银

元,恍过劲来了,大笑道:“好小子,我当你心是真的实。敢情,你小子有自己的小九九呐!”

可不么。

绣着精致刺绣的荷包露在外头,只是里头不装铜钱更不装银元,只装些吃的。

乞儿既是讨到吃的了,又抢了荷包,便以为这位长庆楼的好东家真的傻,即便是他没喊伙计出去,阿笙都能全身而退。

阿笙咧嘴笑。

原来,阿笙早就听来酒楼里的吃酒的客人抱怨过,天水后街这帮小乞儿无法无天,见了人一拥而上就要讨钱。

要是遇上铁公鸡,不拔一毛的,就要被揪帽子,扯辫子、脱鞋子。

这人活一张皮,赏几个铜板不要紧,被人掀去帽子,脱去鞋子,再经那帮乞儿往外一渲染,脸面往哪儿搁?

不得已,花几个小钱,就当是破财挡灾。只是往后留意着,宁可绕远路,也不再打天水后街的那条巷子过。

阿笙往常要是来天水街,也会避开这后巷。

今日是他自己走了神,往后自会留意些。

而且,那几个乞儿知道他是个只会往荷包里装吃食的吃货,日后见了他,会不会再一拥而上也都不好说。

可见,阿笙虽然是个哑巴,可人一点也不傻。

桌上的茶,不再泛着热气。

掌柜的端起茶盏,喝了一口,温度刚好,便抬手招呼阿笙也喝,解解渴。

“这一壶明前茶,是一家茶铺的老板送尝尝鲜的。我今儿也是头一回泡,别说,这味道真绝了。唇齿留香的。你快尝尝看。”

阿笙也端起茶盏,尝了一口。

片刻,竖起大拇指,连连点头。

脸颊绽着笑,露出一对深深的酒窝,眼睛也弯成了月牙。

模样可招人喜欢。

纵然掌柜的看着阿笙长大,也还是不自觉地被这孩子的长相惊艳了。

再次在心底叹了口气。

要是阿笙不是个哑巴,说亲的媒人怕是能把方家踏破。

兴许,这都是命吧。

掌柜的把茶放桌上,语气关切地问道:“阿笙啊,我听说,你爹最近身体不大舒服?可有请大夫看看?”

阿笙眼神微微黯了黯,旋即又甜甜一笑,放下杯盏,比了比手势,表示已经请了大夫看过,也抓了药,同时不忘谢过掌柜的关心。

孙掌柜眼尖,捕捉到阿笙眼底那一瞬间的黯色,状似闲谈地问道:“你爹这次病,可是因为你又拒绝媒人的说亲引起的?”

阿笙低着脑袋,没打手势。

一直以来,方庆遥都想给儿子说一门亲事。

自己迟早有一天要老去,届时自己的哑巴儿子怎么办?

长庆楼的生意,一个哑巴定是撑不起来,还是得有个能张口说话的贤内助帮衬帮衬。

便一直托人打听稍微精明能干一些的闺阁姑娘,当方家儿媳。

娘家穷点不要

紧,年纪大点不要紧,是不是天足不要紧,是不是漂亮就更不要紧。要紧的是姑娘能干、本分,且顶重要的一项,是不能嫌弃阿笙是个哑巴。()

符城长庆楼的少东家,即使是个哑巴,也不愁娶不到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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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任凭媒人嘴里生花,先是介绍绸缎铺子的小姐给方家,又是介绍米店家的大女儿给阿笙,阿笙只笑着摇摇头,都给拒绝了。

孙掌柜带着好奇,又带着几分试探,很是一副亲切口吻,“阿笙呐,你跟叔说,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啊?叔让你婶给你留意留意。”

阿笙站起身,来到窗户边上,手指了指符城那栋最高大的建筑,符城都督府方向。

郑家食铺,原先也是间小酒楼,后来酒楼经营不善,几经转手,也就有了这家食铺,楼层比寻常建筑要高上一些。

站在二楼,也能瞧见都督府边上的那间古拙院子,春行馆。

只是因着有房屋树木遮挡着,视野到底比不得福桥。

因此,阿笙还是最喜欢上福桥去待着。

若是运气好,有时候能瞧见两三回谢二爷从里头进出——

身量修长,芝兰玉树,只是远远瞧着,都是好看的!

就跟青山上的清贵松柏似的,怎么瞧也瞧不厌。

孙掌柜端起茶的动作顿了顿。

想差了,以为阿笙看上了都督府家的千金。

瞠目结舌。

亏得没在饮茶,要不然一准呛了喉。

“阿笙,你小子,你小子这是……真敢想啊。”

好家伙!

都督府的千金,那是一般人家能肖想得么?

这要还是在前朝,都督府家的千金,怎么的也得配个皇宫贵族,大臣之子。

长庆楼在他们符城是出名,可出了这符城这地界,富贾多了去了,长庆楼真排不上号。

虽说前朝早就完蛋了,那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总之,一个前朝都督千金,怎么也轮不到一个酒楼少东家呐。

属实是痴人说梦、痴心妄想。

孙掌柜同妻子郑采荷有一个侄女儿,年龄微有些长,但模样还算是过得去,人既不聋,也不哑,便存了想要介绍给阿笙的心思。

谁曾想,这位少东家虽然是个哑巴,心气儿竟这么高。

竟还想娶个都督府的千金。

郑采荷在前屋纳鞋,闻言,咬断了手里头的细线,佯装进屋找物件,装出一副不小心听见二人对话的样子,笑着对阿笙道:“阿笙啊,你别怪婶婶说话直,咱们平头老百姓啊,还是得务实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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