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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4 章 164(二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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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因为被阿娘解决了自己的心头大患,让她在明年回返辽东之时能够放手去开采金矿,不需要担心这些金子会因为来路不明,无法换到足够的物资,李清月竟然一直睡到了日上三竿才醒转过来。

见阿娘早已经出门办事去了,殿中的宫人也没有前来打扰她,她干脆在床上打了个滚,继续保持着摊平的状态,趁着此刻头脑清醒,盘算起了接下来的计划。

按照阿娘给她提出的建议,有一些事情她都可以不必急于去做。

比如说,酒水的营生不用急于在冬日就进行推广,反正葛萨那头经营普通版本的酒水也还能维持在梁州的采购,在资金上没有那么欠缺。现在若是步子迈得太大,成全的不是她,而有可能是别人。

不如等到陛下皇后饮用人参酒的传闻传开,再在洛阳元氏元希声的周岁宴上一鸣惊人,而后正式登台。

总归是能在几年内达成横扫酿酒业的结局。

而辽东新米的经营收入需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和挖掘金矿所得一起投入到放归宫人的培养中。既然这项说辞要等到阿娘促成宫女出宫,才会被搬出来,那么也没有那么着急。

这么说的话,她今年年末和明年年初需要做的,就只有四件事了。

第一就是如同阿耶所说的那样,去找外府寺将辽东新米作为贡品的标准给敲定下来。

外府寺在龙朔二年之前的名字,是太府寺,专门负责各地的上贡之事。但别管是叫哪个名字了,反正有陛下的那句口谕在,应当不会有哪个想不开的在这件事上为难她。

同时,还需要将预备带往辽东的人手给谋划到手,再从阿耶这里申请来一笔研究新型农肥的资金,以填补她的小金矿没法当即变现的亏空。

如果她没能在生辰的时候从阿耶这里收到足够的“厚礼”,她会让阿耶体验一下什么叫做头疼的。

第二就是趁着她人还在长安,找机会给那几个下属申请一下官职。

唐璿和阿史那卓云的情况好说。

地方官员的考核资料已经在十月前递交到了朝集使的手中,而后由朝集使将这些述职材料带入京中。

唐璿成功剿匪、阿史那卓云平定继往绝可汗之乱的表现,也都作为政绩被算在此次“考解”之中,已经随同朝集使的奏报呈递到了中台(尚书省)。

有皇后在上头盯着,不会有人能对这两人的材料动手脚,那么可想而知,今年的上等评价是没跑了。

只要到了大考,唐璿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得到升迁。而相对的,只要出现了作战的需求,现在只是伊丽道行军副总管的卓云也有机会升官。

所以她需要帮忙请官的,是黑齿常之和马长曦。

前者,最好能在辽东的军事体系拿到一个足够有分量的官职。方便李清月在与周道务、李谨行等人配合作战的时候,能拥有更多的主动权。

后者,则是能力和地位完全不匹配。

就算惯例以来并

没有女子担任外朝官员,最开始李清月为她请官的时候也打了一手信息差,在她做出的贡献面前,也该当以实绩来评判官职。

如果改良那指向罗盘还不够的话,在她的建议下制作出曲辕犁总该够了。

要知道,农事在民生之中的地位本就是重中之重,否则阿耶何必对农肥有这样大的兴趣。

没错,就是这样!

她得找个机会去争取,总得对得起马长曦做出的贡献,也对得起她在年节前后还要回返海州去收尾罗盘之事的尽职尽责。

第三,便是提前寻人考察好放归宫女有可能从事的业务,做好接洽的准备。

倘若真如阿娘说的那样要从纺织业入手,也得选好纺织的品类和安置的地点。

这件事不能交给自己的小管家去做,毕竟李清月还得带她回辽东呢,那就得麻烦阿娘帮她从六宫二十四局内找到一个合用的下属。

好在,无论是选人还是考察,都还有足够充裕的时间。

而第四,就是享受冬日里难得的悠闲时光啦!

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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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这东西不是应该先送到皇后那边吗?”

李治看着由内侍送来的一沓朝集使考解资料,稍微翻了两页,又看了看这厚度,顿时觉得自己有点心闷。

但更让他心闷的显然是内侍给出的回答,“安定公主说她好不容易回到长安,觉得这里都有点陌生了,想让皇后殿下陪同她在长安城中闲逛一阵。”

“皇后殿下原本是想拒绝的,但拗不过公主想要出行,便将这些东西都先送到陛下这边来。”

李治哽塞了一瞬,不知道该当从何处吐槽起。

这半年时间里,在长安发生的最大变化可不是街巷有何处出现了扩建,而是蓬莱宫完成了修缮。

安定想要往外跑也没关系,但她能不能稍微找个正常一点的理由?

还有皇后所谓的“本想拒绝”,让李治很怀疑,那也是说来糊弄他的。

但……

“罢了,皇后与公主都在这两年间为我大唐殚精竭虑,也是时候该休息一阵。”李治回忆了一番,“算起来,上一次皇后随同安定一起出宫,便装行游,还是在洛阳的水陆法会之时了。”

这么一看,确实已经有了些时间,想要一起出去走走,体察一下民间风物,也是理所应当的。

将人重新找回来,说这等方式的出宫不合上位者体统,反而是他这个做人丈夫当人父亲的过于不近人情了。

只是,看着摆在面前的这一沓文书,他又忍不住问道:“皇后是不是答应了回复中台的时间?”

内侍点头,“说是明日正午之前给出校阅反馈。”

李治郁闷地将求救的目光看向了上官仪,觉得自己现在的情况真是生动地诠释了何为“由奢入俭难”。

上官仪却不免在接到这道目光的时候心中一跳。

他此前就反对陛下因为疾病的缘

故将过多的权力挪交到皇后的手中,也反对陛下对安定公主给出逾越的官职敕封,就算一度因为带头发表这样的言论遭到了陛下的斥责,他也没改变自己的想法。

所以他也比谁都敏锐地意识到:习惯真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啊。

当皇后与公主出行,将这份权力重新交回给陛下的时候,陛下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觉得自己该当尽快将其处理完毕,而是觉得,对他已经适应了慢节奏公务的身体来说,突然增加的工作量实在很麻烦。

也就意味着,他已经适应了自己的权力为外人所分割。

那么想要劝阻陛下改变这个授权于皇后的决定,可能会变得越来越难。

偏偏另一面的皇后也根本没有还权于天子的想法,反而正在凭借着这个特殊的位置给自己身上层层加码。

比如说,在那场商讨沙门是否需要致拜君主的集议之后,皇后的威望就往上攀升了不止一个层次。

然而上官仪看在眼里,却苦于没有这个办法能对其做出阻拦。

他很清楚,起码在安定公主刚刚为陛下带回来了不少喜讯的龙朔二年年末,在这个对陛下来说乃是一家团圆的大好时候,他绝不适合旧事重提,再问陛下为何不担心大权旁落。

便是当真要劝,也得选择一个更加合适的时机。

不是现在!

他只是一边从李治的面前将其中一部分朝集使公文接过来,摆到了自己的面前,一边说道:“陛下若是觉得此事处理起来麻烦,不如多让太子往外走走,先行参与到京官的考察之中,往后地方官员的考解奏报,他也就能在东宫官员的辅佐之下处理起来了。”

“皇后若是有事外出,这部分的公务直接送到东宫就是。虽说陛下近来身体有所好转,但还是以静养为上。”

“你以为我不想吗?”李治瞥了他一眼,回问道。

上官仪说的是分权于太子,没说什么扫兴的话,让李治舒坦了不少。但也没舒坦一会儿就已意识到了个让人苦恼的事实——

说得好像这个“太子参与到京官考察中”,是什么能够一蹴而就的事情一样!

李弘的身体如何,他又不是不知道。

比起李治是因为头风而苦夏,李弘就是因为体虚而在天寒时节常常抱恙。

京官考察在十月,外地官员的考解评等在十一月,都是李治直接放弃让李弘办事的月份。

李治时常在想,让李弘这个由皇后所出的长子作为继承人,到底是对长子的恩宠还是盘剥。

但李弘做太子到如今,早年间过分仁厚的脾性其实已稍稍改过来了一些,无论是在修编文书还是协助监国上都未曾出错,还有着孝顺父母友爱兄弟的优良品行——

李治又何必去想那些有的没的,让自己陷入烦恼之中。

“算了,也就是偶尔忙一些而已。”有安定送他的熊皮大衣和人参泡酒,他总不能连这点政务都需要皇后协助,甚至就因为皇后和女儿出宫游玩,便要推迟将回

复递交中台的时间。

但他看着自己桌案上的另一份文书,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皇后协助打理的政务里,可不包括这等决断三品以上朝臣生死去向的东西,还是由他自己来批复诏令的。

而摆在他面前的,就是许圉师的那桩案子。

一度想要将此事压下的司宪大夫杨德裔被革职查办后,许自然的田猎杀人案被转入详刑寺审断,在近日已对各方人证物证做出了详细的罗列。

因其中还涉及了许圉师对许自然的包庇,在核录口供的时候花费的时间就要多一些,以防这位左相的下台引来非议。

可再怎么需要罪证清晰,口供完备,在陛下已明确表达了对许圉师勾结宪台、包庇子嗣之事的憎恶后,详刑寺诸人的办事效率不是一般的高,直接先将其他的事务都给推在了后头,就为了确保这出案件能以最快的速度结案。

该当尘埃落定了。

李治再怎么珍惜许圉师这个人才,也绝不允许这等官官相护之事直接在他的面前上演,所以如今,也必须对他予以重判。

杀人的许自然,按律判以处斩。

如今正是十一月,还不是一个处斩刑罚需要往后推迟的时候,完全可以当即执行。

这就意味着,许自然没有这个好运等到天子大赦,只能在近日领死。

至于许圉师……

这份官员勾结、包庇案犯的罪名成立,念在他终究年事已高,李治的笔尖有一瞬的停顿,最终还是写下了流放虔州(江西)的决定。

但对于杨德裔,李治就不必给他留什么面子了!

他之前弹劾郑仁泰、薛仁贵的时候不是说,他们纵容士兵劫掠是有损李唐军纪,冒险出兵追逐铁勒叛军是让李唐遭遇了自建国以来的最大战败?

好得很,那他自己就流放庭州,去西域戍边吧。

看看那西域的风沙到底能不能吹醒他的脑子,让他知道一下结党营私到底是多愚蠢的事情。

冬日上路艰难不错,但这两人都让他这个当天子的不痛快了,又何必享有什么优待。

不日之内启程上路便是。

不过,在正式将天子玺印盖在诏令上的那一刻,李治望向许圉师的名字,还是不免有几分心绪起伏。

彼时的龙朔改元,有四方州郡官吏上呈见龙吉兆,这其中也包括了从梁州宣旨回返的许圉师。按说,作为见证之人的他身上,也该当有一份龙神的福泽庇佑,他顺利升任左相,好像就是这个福运到来的证明。

但谁又能想到呢?他最光辉荣耀的时候居然会这样快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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