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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章 猛踹瘸子那条好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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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慧欣把罗燕跟沈书榆来往的信件,全都放到空间里,直接在门口坐上公交车,往另外一个区的邮局去。

在车上,她按照寄信日期,翻看最晚的一封信,罗燕怀孕了,很着急,在写信过来的时候,顺便写上了大队的电话号码。

许慧欣走到邮局直接对着那个电话号码拨了过去,通过层层转接,电话终于到了罗燕所在的新民大队。

听说是找罗燕的,新民大队的大队长直接叫来在大队门口玩耍的小孩子去知青点叫罗燕。

自从发现怀孕以后,罗燕已经在知青点里待了好几天了,对于这个意外到来的孩子,罗燕心里既紧张又高兴。

她是真的很喜欢沈书榆,八大员之一的运输员,工作体面,才27岁,长得也好,对女性也尊重,跟他在一起后,每次来苏城送货都会特地来看她。固然结过一次婚,还有几个孩子,但也不是什么大毛病。

上次来,还带着礼物来知青点看她,他买的东西都是好东西。并且还在知青点办了一场婚礼,请了知青点的人吃了一顿饭,大队长等干部都到了。

这让她罗燕在整个新民大队都十分有面子。也正是沈书榆的这番作为,让罗燕彻底放下心中对他有孩子的那点芥蒂。

她都想好了,要是沈书榆那几个孩子是好相处的,她也会对他们好,虽然她做不到对几个孩子视如己出,但她也不会刻意地去磋磨他们。

不过除了这个,让她关爱他们之类的事情就不用想了。她又不是不能生,干啥要把关爱给别人生的孩子?像这种后妈跟继子女的关系是最难处的。远了人家说没良心,近了人家说没憋好心眼,不远不近的才是最好的。任谁也挑不出错来。

听到村里的小孩儿来叫自己,又说是有从沈城打来的电话,罗燕翻身下床,她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欣喜。出门时,见到来给她送信的小孩儿,她从兜里掏出一颗糖递给他。

那糖虽然是时下最便宜的水果硬糖,但对于农村小孩来说,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那小孩脆生生地道了谢,而后抓着糖跑了。

罗燕想跑着去接沈书榆的电话,但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她还是选择走过去。

等她到新民大队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十多分钟了,大队长见她来了,指了指电话,之后便拿着烟斗出门了。他们这边是苏北地区,冬天也冷得很呢,这大队部可没炉子,他得赶紧回家烤火去。

深吸了一口气,罗燕回拨之前打过来的电话。

许慧欣一直在邮局里等着,几乎是电话响起来的第一瞬间,她就接起了电话:“你好,罗燕吗?”

罗燕脱口而出的沈大哥二个字就那么僵在了嘴巴里,好悬才咽下去:“我是,请问你是?”

就这一瞬间,罗燕想了很多,也许这是沈书榆的妹子,知道她怀孕了,特地给她打电话安她心的呢!沈书榆毕竟是运输员嘛,一年里,总有九个月都是在外面执行送货任务的。

沈书榆

的工作性质如此,罗燕理解。

“我是沈书榆的老婆。()”

许慧欣的一句话,让罗燕如坠冰窟。她的眼前一阵阵地发黑。她伸手按住了面前的桌子,过了好半晌,确认自己不是幻听以后。她才开口:“对不起。我不知道沈书榆结婚了,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说过他丧偶,现在单身。如果我知道他有老婆,我绝对不会跟他搅合在一起。?()?[()]『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罗燕虽然下乡了,但她二观正常,也有她自己的骄傲,她这一辈子,就是饿死、累死,也不会去破坏别人的家庭。这是原则,也是底线。

她闭了闭眼:“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把他给我写的信件,寄给你看。肚子里的孩子我也会处理掉。”

从知青点过来之前,罗燕对肚子里的孩子是有万分期待的,她觉得这是她跟她心爱之人的爱情结晶。但现在,她却觉得这是个孽种。

“我相信你,罗同志。因为不仅你被骗了,我也是被沈家骗的。我现在发现了沈书榆的真面目,想要检举他,我需要你的帮助。”许慧欣看过剧情,她知道罗燕的性子,因此,她才会直接朝罗燕提出这个要求。

在那本书的剧情里,罗燕等了沈书榆二个月也没有等到沈书榆的回信。眼瞅着肚子就要显怀了,她实在是等不下去了,直接请假来了沈城。一下火车,她就直奔沈书榆给她写信的那个地址去。

只是那个地方本来就一直是一间空房子,寄到那个地址的信件一直都是放在附近的邮箱里的。想要找到真正取走信件的人,无疑是大海捞针。

罗燕也没有时间去查。她到沈书榆所说的东升纺织厂去问,一问才发现东升纺织厂根本就没有沈书榆这么一个人!

沈城的纺织业格外发达,光纺织厂就不下十个。但事情到这里,罗燕已经不想去查了,她什么都明白了,沈书榆不过是为了骗她而已,把她弄到手了,就不想要了。什么结婚摆酒,不过是为了更好地得到她罢了。

罗燕忍着恨,收拾收拾带来的东西,坐火车回了新民大队,没多久她就打了孩子,并且编了个沈书榆已经死了的话,在新民大队的知青点当起了寡妇。

在恢复高考后,她考上大学回城。毕业后遇到改革开放的风口,她瞅准机会开始经商,并且在多年后,跟许慧欣这个女主成了竞争对手。两人斗得你来我往,十分激烈,双方都恨不得把对方拉下来。沈书榆见到罗燕后十分激动,并且认为罗燕跟许慧欣斗是为了争夺他。自信心爆棚的他好几次舔着脸去找罗燕,想要跟人家再续前缘。

但罗燕恨透了他,根本不听他的任何解释,找了机会直接把他送到了牢里。要不是她被写那本书的作者安排了个被内鬼出卖、被撞身亡的结局,许慧欣这个正牌女主跟沈书榆那个怂比男主都得被她斗完犊子。

这也是许慧欣直接找上罗燕的根本原因。她觉得,罗燕这样的性子的女孩子,在知道沈书榆用那种弥天大谎来骗她以后,不可能会善罢甘休!

并且许慧欣一直觉得,书中要不是作者安排罗燕心灰意冷

() 根本不想再继续追查沈书榆的地址的话,沈书榆早就完犊子了,根本也就不会有什么男主女主了。

罗燕闭上眼睛,许久后,她睁开眼睛:“你给我个地址,我亲自去找你。”

许慧欣给了她娘家的地址给罗燕。罗燕记下来后便挂了电话,之后给她娘家打电话。她虽然下乡了,但在家里,她还是十分受宠的,只不过她家没有那么有钱罢了。

沈书榆的事情,罗燕给自己父母说过,知道沈书榆丧偶带孩子,她父母对这门亲事极力反对。罗燕也跟她的父母发生了成年后最大的一次剧烈争吵。但吵归吵,闹归闹,在遇到这种大事的时候,她不会瞒着他们。

罗燕打回去的电话是她父亲接的,得知了这件事,她父亲在电话里暴跳如雷。让她直接找大队长请假回来,他们一起去找沈书榆算账!

罗燕是个雷厉风行的性子,她没有完全信许慧欣的话,但苏州离沈城远得很,她该做的准备都做了。比如找大队长开她跟沈书榆办过婚礼的证明,这份证明不仅当日来吃饭的大队干部签了字摁了手印,就连知青点里的知青们也都按上了。

*****

罗燕忙着的时候,许慧欣也没有闲着,她回到了娘家,她的娘家在城西区,她们许家祖祖辈辈都在沈城长大,因此哪怕是在城中心,许家也有五间大瓦房,二间厢房,一个可以种菜种花的大院子。

被剧情裹挟之时,因为许慧欣非要去做后妈,跟许家大吵一架,之后许多年没有再来往,但许慧欣在沈家做老黄牛的时候,许家还是看不过眼,给了很多帮助的。

许慧欣带着这一身伤回来,纱布上还有渗血,她的父母亲人吓坏了。

一直到晚上即将睡觉,林夕才看到许慧欣在群里发的消息。此刻的她刚刚把易舒十二经练了一遍。

这已经是她临睡前的必做之事了。随着打的次数越来越多,对易舒十二经的理解更深一层。之前她打完十二式需要二个小时,现在再打已经能缩短时间到两个半小时了。

打完后易舒十二经以后,她浑身都舒坦,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的肚子隐隐约约是带着一股热气的。

她擦了汗,洗了澡,把之前用大明宝家的复印机复印的易舒十二经发给新入群的群成员顾暖阳和许慧欣。现在群投递次数升级了,投递也比之前要轻松多了。

不像之前,要做一天的汇总,再一个个地分开投递过去给他们。

顾暖阳因之前有指尖灵泉来滋养身体,她的身体素质可以说是群里最好的,在练易舒十二经的时候,她直接就练到了第七式。

她将这个消息发到群里的时候,群里众人十分为她高兴。

楚千墨看到这一点,那点已经消散的心痛又涌了上来。他忍不住又哔哔:【[狗哥]杀妻证道楚千墨:你们说说,这指尖灵泉要是能剥离后给我多好啊。群聊系统连个身体都没有,要来干啥?】

楚千墨话音刚落,那熟悉的电疗感觉又来了,他被电得死去活来。熟练地吐出烟圈,

再把电炸毛的头发捋顺,楚千墨觉得他又是条好汉了。

这样的情况,在这两天经常发生,因为楚千墨发现了,被群聊系统电击后,他体内的经脉扩宽了。他现在若是专心修炼,修为必定一日千里,而他的这个化名为宋二狗的名字必定也会传遍整个修真大陆。

但楚千墨志不在此。他没有长生不老的愿望,一直活着多寂寞啊,还不如趁着活着的时候多吃点好的呢。

他掏出聊天群载具,继续在群里聊天。

而他久久没有在群里说话,大家也知道他因为对系统进行无身攻击,被私下修理了。

他正好赶上了许慧欣上来说话。

对于许慧欣的复仇计划,大家都给她点了个赞,知道她在离开沈家之前直接把沈书榆的腿给干废了这件事,大家更是觉得爽快。

许慧欣对沈家的人已经很了解了:【年代文后妈许慧欣:我这边现在都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我估摸着沈书榆嘴里还咬着尿戒子呢。】

【被抱错的真千金秦苏媛:他妈不管他?】

【年代文后妈许慧欣:管什么啊,人家都觉得多年媳妇熬成婆这句话就是个形容词。但在沈书榆他妈妈苏向红看来,这就是事实。不过在我之前,沈书榆的前期,他弟弟的媳妇儿没有给她把这句话具象的机会。】

【自从我这个老黄牛进沈家以后,她可算是找到机会了。我在沈家是啥活都得干,说句不好听的话,现在的沈家没有我,那估计都得饿死。】

【我进门二年,伺候了她们二年,现在的苏向红估计连做饭要放多少盐都忘记了。更别提收拾屋子什么的了。今天把我从医院接出来她就回房间睡觉了,估摸着现在都没有睡醒呢。】

【沈书榆的二个孩子都很害怕他受伤后的样子,估摸着七八点钟,他被我绑在床上的事情才会发现。耽搁了那么久,就是神仙去了,也救不回他的那条腿了。】

群里,大家对许慧欣处理这件事情的方式更加认可。顾暖阳则如饥似渴地学习着许慧欣的处事方法。

她觉得,她不会也想不到的东西,在这个群里,她都能学到。群里包括秦苏媛这个年纪并不大的人,也能教会她很多。二人行必有我师,这句话顾暖阳从小学的时候就开始读,这是她第一次有这么深刻的感觉。

对沈书榆这件事情讨论了一段时间后,林夕的头发已经干了,她关了灯,躺在床上睡了过去。

她睡着以后,空气中一些几不可见的各色光点慢悠悠地涌入她的身体。睡梦中的林夕眉头舒展,对这件事情毫无所知。

次日一早,林夕早早就起来了,吃了饭以后,她开着车出门。池香萍她们都知道她忙,虽然不知道在忙什么,但也没有管她。

林夕直奔隔壁蒙市去,早餐都是到蒙市才吃的。各个市的米线在制作以及配料上面会有点点差异,但不变的是都一样的好吃。

林夕吃饱后在路边的水果店直接买了一个果篮,一束鲜花往医院去。

明姝正在做

康复训练,知道林夕来,她妈妈到门口去接林夕。

明丽觉得林夕简直就是她的福星。当初在小区门口见过一面,没几天,她就知道了自己女儿“失踪”的真相。并且还把女儿给救了出来。

没过多久,她来了一趟,她女儿就醒了!明丽找了明姝这么多年,求神拜佛的事情她做了许多许多,接触得多了,拜得多了,她也信了起来。

林夕把车子停在停车场,刚下车,她就看见了明丽。

明丽也看见了林夕,她大步走过来,脸上带着笑跟林夕打招呼:“小夕,好久不见,你还是那么漂亮。你奶奶身体好吗?”

明丽态度温和热情,好久不见这个词更是让她内心感慨。找到女儿后,她觉得日子每天都过得很快,以前那些睁开眼闭上眼都在找女儿的日子仿佛就像是上辈子一般的遥远。

女儿找回来了,还清醒了,明丽的心病去掉了好大一块,为了女儿,她也开始努力保养,最近吃饭多,睡得好,加上上个月基因修复液的功效,她现在的气色很好。

“好久不见,明姨你的气色也比上次见面看起来好多了。”林夕提着果篮跟在她身边往康复中心走:“明姝身体怎么样?”

明丽脸上的笑怎么也忍不住:“医生说,她的身体恢复得很快,这醒过来才一个来月,但她的各项身体机能都恢复得很不错现在她已经在做手臂的康复训练了。医生说,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半年,小姝就能够行走了。”

当了多年的植物人,明姝身体各处的肌肉都有不同程度的萎缩,能够那么快地进行康复训练,不说明丽了,就连明姝的主治医生都十分惊喜。现在除了明丽跟林慕希外,就属他对明姝最关心。那医生询问过明丽母女二人,想把明姝这个案子写成论文投稿出去。明丽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明姝能恢复得那么好,但她们母女二人在商量过后同意了。

要是明姝的案例能够被研究透,就能帮助很多植物人患者,这对明姝来说,是大功德一件。

“那林小姐呢?”林夕问起林慕希。

“她现在跟我们住在一起呢。她之前当明星也没有赚多少钱,她留下来的那部分直接都捐掉了。她前几天去做检查,医生说,她之前的那个报告可能是误诊,她的身体里并没有那种病毒。”

得知是误诊的那一瞬间,林慕希呆愣当场,没过多久,她靠在墙上号啕大哭,明丽跟明姝也跟着哭。作为被她保护的人,明丽明姝母女俩是最不希望她有事的人。

现在云开雾散,明丽觉得日子每天都很有盼头。

在康复训练室,林夕看到了正一丝不苟地跟着医生进行康复训练的明姝。林慕希穿着简单的毛衣牛仔裤,戴着口罩,也在边上跟着学。

此刻的她,褪去了影后的光环,跟普通人好像也没有多少区别。

明丽跟林夕说:“慕希跟我们认了干亲,以后啊,她就是我的亲女儿了。有她这么一个好姐妹在明姝身边,百年之后,我也不担心明姝孤独了。”

林夕看着明

姝跟林慕希一起跟着康复医生完成动作,两人相视一笑。

看着感情那么好的两个人,她又想起了群里姐妹们遇到的那些糟心的事情,她想,这个世界上狼心狗肺的人很多,但好人也确实不少。

林夕等了十多分钟,明姝的康复训练完成了,她自己滑动轮椅的轮子往门口走,林慕希跟在她的身后。

明姝仰着头,朝林夕笑着,眉眼弯弯:“你好,你就是我妈跟小慕说的那个林夕吧?我叫明姝。当初,谢谢你帮我妈跟小慕啊。”

明姝的声音弱弱的,软软的,跟她明艳的长相有很大区别。

“不用客气。”

“是要谢谢的。”明姝坚持要谢谢,让明丽跟林慕希请林夕吃饭。

林夕坚持自己是吃了早餐来的,两人才作罢。一行四人从康复训练室回到病房里。明丽沏了一壶茉莉花茶放在茶几上,林夕接过水壶倒水,在倒水的那瞬间,两滴基因修复液便顺着水壶融入到茉莉花茶里。

她的动作很快,没有人能发现。

喝完茶,互相聊了一下各自的近况后,林夕离开。在她走之后,明姝跟明丽二人讲。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我跟这个林夕好像是认识了很久很久一样。看到她就好亲切。”明姝没有聊天群的记忆,古代的记忆也淡化了,她只觉得自己在园林酒店喝了一瓶水以后,做了个好长好长的梦。

梦里的自己好像穿越到了古代,先选秀,后来一步步地成了贵妃。

“那往后咱们就跟她多联系。”明丽无条件地宠爱着明姝。

林慕希也是如此,人以群分,林慕希跟明姝母女俩能那么处得来,某些时候,她们的想法也是差不多的。看着明姝,再想想林夕刚刚说的话,林慕希的心里有了一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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