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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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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拿沈凛当赶集的借口,苏怀瑾一开始也都带上他这个当事人。

但她和每次都积极陪她去镇上的苏大哥身体底子好,兄妹俩吃嘛嘛香,可以做到风雨无阻,小朋友却不行。

主要是沈凛白白净净又特别沉默,每天恨不得二十五个小时贴着苏怀瑾,要不是她定期抽空牵他出去散步,他可以一整天不动弹,更别提跟村里其他小孩一样上房揭瓦了,他给人的感觉就不是很健壮,虽然到苏家快一个月,也没病没灾的,刘春芳依然很担心她闺女一个不小心,就让他冻着病着。

这时节小孩子一着凉,不仅他自己遭罪,他们还要给他掏钱打针买药,钱包也不好受啊。

所以也不是苏怀瑾“过河拆桥”,天气不好的时候,全家都不让她带沈凛出门。

好在随着沈凛待的时间越长,对他们家和苏家人可能也产生了一点归属感和认同感,加上苏怀瑾也好像摸索出了一点跟他交流的经验,偶尔也能在小家伙这争取到半天出去放风的机会。

就像今天,阴天多云,伴随着冷冽的北风,气温接近零度,平时满村疯跑、直到饭点才被各自家长叫回去的熊孩子们,这会儿都被拘在家里了,村子里少了熊孩子们横冲直撞的身影,终于有了几分宁静的意味。

沈凛必然也是不能跟她去镇上的,苏怀瑾特意蹲在他对面,视线齐平,耐心而认真的讲道理,“我去派出所找警察叔叔打听情况,中午吃饭前就回来,你乖乖在家等我好不好?”

小朋友只是一眨不眨与她对视,眼神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但苏怀瑾发现被他攥到快要包浆的手指,可以轻松抽出了。

她也就知道他是听懂并答应了,兴高采烈抽出自己的,接着把冷眼旁观的苏二哥拉过来,“来,你就牵着二哥的手,我不在家的时候,二哥会好好照顾你。”

由于苏二哥丧心病狂的监督妹妹学习,每天泡在一起啃书的时长超过十小时,沈凛又几乎跟苏怀瑾形影不离,久而久之,苏二哥也成了全家第二个跟小朋友最熟的人。

所以她出去放风的时候,他就是名正言顺的替补保姆。

让苏二哥惨无人道的压榨她,现在被迫给她接盘带娃,简直是福报啊。

苏振华本来没什么所谓,这孩子跟着就跟着,也不吵不闹,把人放他妹常坐的位置上就可以了,他只管做自己的事,用不着操太多心。

反正他是不可能像小美似的抱着他学习。

可他妹有点过于幸灾乐祸了,紧接着熊孩子也给了他会心一击,那只被拉着去牵他的小手,像是碰到什么脏东西一般,触电般闪开,过了几秒钟,才委委屈屈的拽住他衣摆。

苏二哥感受到了对方深深的嫌弃,再好的涵养也绷不住了,咬着后槽牙看向笑得特别欢乐的苏小美,“我看你挺舍不得走的样子,又不想去镇上了?”

苏怀瑾一秒收起笑容:“去,我马上就走。”

院门口,苏大哥正推着自行车等在那儿,看到他妹

出来(),便脚踩踏板滑了两步?()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借着滑行跨腿,轻轻松松骑上超过半人高的自行车。

苏怀瑾看大哥不等她就骑上去,也不慌不忙,小跑两步跟上,然后抓住车座轻巧一跳,就稳稳坐上车了。

动作轻盈优雅,让附近在自家门口围观的大人小孩,都情不自禁都发出了惊叹声。

苏小美不是全村第一个表演这样跨坐着跳上后座的人,但她绝对是跳得最轻松、像跳舞一样好看的,动作漂亮得让他们看一百遍都不觉得腻,因此每次发现他们兄妹要骑车去镇上,手头没事的乡亲们就喜欢出来围观。

骑车带过他妹无数回的苏大哥,听见乡亲们的反应,就知道她是上来了,但他还是有些不确定的回头看了一眼,“小美你真上来了啊,怎么一点都动静都没有?”

他只感觉后面轻微晃了下,他妹已经坐上来了,就好像她身上近百斤肉都是摆设似的,完全不像他妈和媳妇,上车的时候动静大到能险些把他拽下来。

苏怀瑾把大家的惊叹当作是对她的赞美,骄傲挺胸,“是的,我已经坐好了,大哥你骑车别回头啊,注意安全。”

她也是没想到,上辈子从小跳舞锻炼出来的平衡感,在这种地方派上了用场,一度成为全村老少心中最靓丽的风景线。

还真是应了那句,只要心中有梦想,哪里都是舞台~

心怀梦想的苏怀瑾就这样躲在苏大哥身后,用他高大结实的身躯挡住呼啸的北风,舒舒服服到了镇上,在苏大哥即将拐弯右转的时候出声指挥:“大哥,等下左转,来都来了,我想先去集会上逛逛。”

苏大哥对此见怪不怪,熟练的左转驶向去集市的道路,一边笑呵呵问他妹:“小美,你是不是逛完集会,顺便还想吃碗炒粉?”

苏怀瑾摇头,“每次过来都吃炒粉,我有点吃腻了。”

苏大哥:……

不愧是他妹,三毛一碗的炒粉她都能吃到腻。

“这次我想去吃隔壁那家馄饨。”

那家馄饨铺子也香得很,毕竟里头都是肉馅。

苏大哥下意识咽了咽口水,理智的提醒道:“小美,你这个月已经花了一两块钱吧,不是说那十五块钱要留着有需要的时候用?”

苏怀瑾昂首挺胸:“是啊,所以最近花的都不是我自己赚的钱。”

“那你哪来这么多钱?”

“从二哥哪里赚的,他答应我只要好好做试卷,每次考过八十分,就给我一毛钱奖励。”

没错,这才是她能在魔鬼二哥手底下坚持到现在的原因。

假如苏二哥一昧的武力压制,说不定还会适得其反,毕竟苏怀瑾要是扛不住,铁了心开始摆烂,别说苏二哥,就是支书父亲也拿她没有一点办法。

可是苏二哥一边压榨她,一边又使用钞能力,这就让人无法拒绝了。苏怀瑾为了搞钱,都忍辱负重到给熊孩子当保姆了,还有什么是她不能做的?

虽说她心底始终坚信,带娃能使她发家致富,可苏怀

() 瑾也明白收益越高风险越大的道理,就像现在,案情迟迟无法突破,她完成任务结算奖励也遥遥无期。

这个时候,苏二哥开出及时兑付的条件,就相当优渥了,让人无法拒绝!

苏怀瑾:每考八十分奖励一毛,她不得把苏二哥薅到破产?

就这样,苏怀瑾开始勤勤恳恳的刷试卷挣钱,虽然还没有完成把二哥薅到破产的梦想,但也累计赚到了一块多钱,她已经相当满意了。

苏振兴听得目瞪口呆,他们老二居然还有这种操作,“我说你这次咋这么听话,让背书就背书,说写试卷就写试卷,老二夸你进步可大,明年回去念高二没太大问题……”

他背地里还寻思,到底是老二夸张了,还是小美突然开了窍?上初中那会儿她要是有这么用功听话,搞不好中专都考上了,也不用多吃这几年苦。

现在才知道,原来真正长进的不是他妹,而是他弟,他居然不声不响拿捏住了小美的命脉——赚钱。

苏怀瑾不知道苏大哥对中专的执念,她也正美滋滋,“对啊,我进步可大了,之前都靠语文和英语两门,现在政治和地理几门也跟上来,赚钱的科目越来越多。”

距离把二哥薅破产的小目标越来越近了呢。

“就这几门能考八十分吗,数学呢?”

苏怀瑾:?

人生已经如此地艰难,有些事情就不要拆穿==

顶着他妹便秘一般的脸色,苏大哥笑得前仰后合,“哈哈哈,我开玩笑的,小美你已经很厉害了,大哥绝对支持你,咱们家最有钱的估计就是你二哥,难得他肯自掏腰包,趁机从他身上多捞点!”

这话深得苏小美心,她当场原谅了苏大哥的哪壶不开提哪壶,“走,去吃小馄饨,我偷二哥的钱请你。”

苏大哥:……

算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能跟在小美后面吃香喝辣就行。

苏振兴把车停在相熟的店家门口,兄妹俩脚步轻快去了人最多的集市中心。

派出所八点多才上班,他们这个时间来镇上,不少勤劳的乡亲们都买完东西回去了,小吃摊依然热闹,但已经过了高峰期,远远注意到兄妹俩径直朝自己家过来,馄饨老板还有空打趣,“哟嚯,老苏家的小子和丫头又来赶集了,兄妹俩今儿不吃炒粉,光顾我家生意了?”

小镇上没什么新闻,一点点八卦都能添油加醋、传得人尽皆知,就像半年前兰溪村支书家的小闺女跟人私奔。不过私奔那事发生在县里,镇上没一个亲眼所见的,他们都只是人云亦云,虽然也说得有鼻子有眼,但跟直接发生在他们眼前的事件比起来,突然就少了那么点说服力。

兰溪村那小姑娘怎么私奔的他们没看见过,但她跟人贩子斗智斗勇、惊险解救小男孩的过程,就发生在他们眼皮子底下,那可真是千钧一刻。

事后大家都说,但凡那小姑娘胆子小犹豫几分钟,或是看出了问题但不是很确定,让班车离开他们镇子驶向下一站,说不定那对人贩子夫妻

从此就逃之夭夭,不仅毁了这可怜孩子的一辈子,以后不知道还有多少孩子惨遭毒手。

人贩子人人得而诛之,她这个小小的动作,从此功德无量啊。

几乎大半个镇子的居民,都见证了苏小美的高光时刻,同时也作为大新闻的参与者,他们恨不得跟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说八百遍,不知不觉间,私奔事件成为历史,人们再提起兰溪村支书的闺女,只有夸她英勇无畏的份。

馄饨摊老板就是镇上的,是苏小美见义勇为的目击者,家里也有个小儿子的他,对她的行为充满了好感,所以即便这是她第一次光顾自家生意,他依然笑得亲切热情,并主动打招呼。

对方亲切,苏怀瑾就更不见外了,顺着杆就往上爬,“是呀是呀,帮我来一碗大份的混饨,老板能不能多给两个?我跟我哥都没吃早饭呢。”

馄饨摊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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