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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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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父,我认为,像冒顿这样的人才,必须斩草除根,别给他跑了!”赢今歌也不知道韩信等人是怎么抓到冒顿的。

不过,她觉得,大抵应该有火药的功劳,马鞍马镫的功劳应该也占了一小部分!

“阿父,对于此战,我认为还得嘉奖一下那些方士呢!”【火药不愧是古代四大发明之一,改变了全世界的格局,果然不同凡响!】

【如果能够炸死头曼就好了,这样匈奴或许群龙无首后分裂各部落,逐一攻破?】

赢今歌也不懂打仗的战术,最多就在心里哔哔几句,“边疆的士兵们都辛苦了,是不是也多嘉奖一番?”

赢今歌说完后,又沉默了两秒,【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这一点,阿父比我更清楚,我就不多说了。】

“阿父,一定要将冒顿给杀了,知不知道?那么骁勇善战的匈奴勇士,肯定是我们大秦的隐患,千万不要让他给跑了!”赢今歌生怕秦始皇对冒顿不注意,搞得冒顿找到机会给跑了。

【人家父子俩都是虎豹豺狼,我阿父和胡亥就是虎父犬子!哎,没法比。】

【要是冒顿是我们大秦公子,那又另说。】

秦始皇听着赢今歌这话,抬头看向了赢今歌,“嗯。”

听着冒顿的战绩之后,是有那么一瞬间,秦始皇觉得这个人挺厉害,但同时又知道,这是匈奴之人,是强敌外患,尚且,他还不如今歌呢。

攻城夺占的将军战士,大秦不缺。

心狠手辣的将领,大秦也不缺。

缺的是像今歌这等有能力提高大秦产量、生活质量、武器装备的人,心怀天下,善良有爱,但是对待贪官污吏也毫不留情。

秦始皇对比了一下二者的差距,在心里夸了赢今歌一番,毕竟,能够拿出高产粮食的人,只有一个。

诸多高产粮食,蔬菜也能够亩产几千斤甚至上万斤的话,秦始皇还是宁愿选择今歌这样的孩子。

手段心机稚嫩,可以培养,但粮产这种东西,一朝一夕可培育不出来。

“你自己也不差,不要妄自菲薄。”秦始皇自己这么想,也以为赢今歌有一样的想法,开口劝慰了一句。

听着这句话劝说的赢今歌茫然的愣了一下,啊?不要妄自菲薄?我妄自菲薄什么了?

“好的,阿父!”赢今歌其实自信心爆棚,从来不会觉得自己很差劲,最多有时候emo一下。

接下来的日子,秦始皇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冒顿给刺激到了,除了快马加鞭让蒙恬赶紧杀了冒顿以外,就给赢今歌加功课。

给我卷起来!!

赢今歌除了学习功课外,还要练武,最起码不要这么一副娇娇弱弱容易被人欺负的模样。

赢今歌简直欲哭无泪,不是,阿父,你怎么给我加这么多功课啊?呜呜呜……

秦始皇给她画大饼,“大秦一扫六合,从秦王到皇帝,奋六世之余烈,可没有一个是差劲的,所以,下

一任继承者不管是谋略还是心机,都得是一等一的。”()

“不然,怎么斗得过朝臣?怎么把控他们?怎么把控大秦前行的方向?”秦始皇十分认真的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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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今歌沉默了两秒,【阿父这话的意思似乎饱含深意啊……还有,这句话对我说,是什么意思?】

【阿父,你这话这么饱含深意,可是会让我误会的!】

“就是你以为的那个意思,朕很看好你!不要让朕失望。”秦始皇的声音传来,使得赢今歌猛地抬头看向了秦始皇。

啊嘞?

【真的?我以为的那个意思?阿父这是打算把我当秦二世来培养了?】

“阿父,真的吗?为什么?”赢今歌有些诧异的询问,事实上,赢今歌有这样的妄想,却不觉得,自己能够在秦始皇有生之年……或者是近几年就能得到他的认可。

毕竟,扶苏作为大秦长公子,在秦始皇没有立王后的情况下,扶苏身为继承人的身份是板上钉钉的。

阿父定然是培养了许多年,怎么就突然选择我了?

“天降神粮,说明上天也认可了你,那就让朕看看,被上天认可的你,有什么本事儿!”秦始皇看出了赢今歌的疑惑,没有给她解释其他人为什么不合适的缘由。

只不过,这个理由特别合适,赢今歌一听就点头表示明白了,【果然是封建迷信第一人,阿父相信有长生不老药的存在,所以被方士骗的历史上下两千年都知道了。】

【我这么优秀,被上苍屡次降下神粮,阿父不将我放在心上才怪!】

“阿父,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努力,不会辜负了您的期望!”赢今歌一直将秦始皇当做自己的偶像,现在被偶像承认了,能不为偶像而努力吗?

虽然自己被承认的缘由是因为金手指的关系,但也是因为自己操作得当,【我真优秀!】

秦始皇笑而不语,“回去吧。”

快马加鞭的消息传到边疆,蒙恬本来还打算利用冒顿,结果发现始皇陛下对冒顿还颇为忌惮的样子,思索了片刻。

立即就带人前去关押冒顿的牢房,冒顿也没想到,大秦现在竟然有这么先进的‘天雷’,还会引雷?

吓得他手下的那些勇士说什么天神降罚,冒顿根本不相信这些,不过是大秦掌握了他们匈奴没有的东西。

该死,之前怎么没听人说过?

“蒙将军?”冒顿见过蒙恬几次,之前都是严刑拷打的逼问匈奴王庭所在之处,或者是匈奴的消息。

冒顿就知道,蒙恬将军不会杀他。

冒顿也想办法的拖延时间,如果没有人来救他,他就要学会自救了。

只是,这一次抬头看向蒙恬时,发现蒙恬的脸上十分平静,手里还拿着剑,这种兵器,不同于青铜,他知道,这叫铁器。

以前的时候,匈奴也试过炼铁,只是太脆了,不如青铜。

也不知道大秦哪来的技术,等他跑回匈奴王庭,必定带人来抓,拷问出铁

() 器的制作。

“这次,又想知道什么?”冒顿也神情略微平静,似乎是已经认命,担心害怕被严刑拷问才会将匈奴的秘密全盘托出。

“冒顿,匈奴单于冒顿之子,也不知道你是哪里厉害,让我大秦陛下很是赞赏于你。”蒙恬打量了冒顿一番,跟平常的匈奴汉子也没多少不同的地方。

而陛下却特地八百里加急,立刻处死冒顿,还要他亲自动手,见着他人没了。

蒙恬不清楚为什么陛下这么……忌惮,是的,应该用这个词,之前都没见陛下这么叮嘱自己要如何对付头曼。

冒顿听闻蒙恬这话,神情微变,将这句话转换成另外一个意思,“这是打算在招揽我吗?”

冒顿不是那种英勇就义之人,他还有很多野心和妄想没有实现,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死去?

该死!

“抱歉,并不是。”蒙恬冷漠淡定的神情下,手中的剑在声音响起的那一刻,直接一剑而去,刺穿了冒顿的心脏。

下一秒,冒顿的头颅被砍下,准备送往咸阳。

希望这一次,能够干翻头曼,将头曼的头颅也送往咸阳,想必陛下一定欢喜。

冒顿不曾想,自己竟然被初出茅庐的小将军给抓住了,而非大秦闻名的王翦王贲蒙恬李信一辈。

不知为何,冒顿在意识模糊的那一瞬间,总觉得自己不应该就这么没了性命。

他应该是坐上匈奴单于的位置,横扫诸国,如大秦的王一样,一扫六合,成就皇帝霸主地位……

……

对于冒顿是否已经被杀的事情,赢今歌问了几次后,在得知蒙恬特地将冒顿的头颅往咸阳送,就不再询问了。

因为,她阿父还特地让她看了。

赢今歌在看到的那一瞬间,都被吓到了,心脏砰砰砰的……

而且,还是在夏日炎炎的季节,疯了吗?

想要移开视线,却不被允许,“身为二世,不得如此软弱无用,不过是一个死人头,怕什么?”

“阿父,我们大秦不是奋六世之余烈一扫六合吗?为什么我是秦二世?而不是秦八世?”赢今歌突然想到了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

猛地抬头问向了秦始皇,【我草,我阿父该不会是跟我一样,也是穿越的吧?】

【不应该吧?统一六国也不是谁都能干的啊!尚且,我阿父开局也不是很好啊!权臣揽政,后宫太后也夺权,还有弟弟虎视眈眈……】

秦始皇淡淡的看着她,“朕,乃始皇帝!”

就连是庙号都废了,他才是第一位皇帝,懂吗?

“哦,知道了……”赢今歌还以为是秦始皇也跟自己一样穿越的呢!原来是这样,“还是阿父您对!您才是开天辟地的第一人!”

【二世总比八世好,后世的人就只记得朝代的前两三位皇帝,后面的都不了解不记得。】

【我还能够享阿父余泽。】

“嗯。”秦始皇很是寡言,微抿着唇,

还不是你总在我耳边说什么秦二世而亡,秦二世胡亥……之类的词,弄得朕也给搞偏了。

二世就二世吧。

秦始皇本来打算自己巡游全国的,不过,几个公子都出外监察巡游天下了,也没非要自己跑出去。

等到粮食再铺开一点,修路也快完成了,匈奴那边的战况再好一些,便能够转往南越战场。

秦始皇现在已经学会放慢自己的步伐,着重于黔首的生活,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啊啊啊!

只有知道历史上的秦始皇那迫不及待的步伐的赢今歌知道,她阿父越来越有人情味儿了,满是欣慰,阿父成长了!

也幸亏不在秦始皇的咸阳宫里对着秦始皇说这样的话,不然,秦始皇就该气得大骂逆女了。

现在,夏日炎炎,赢今歌也不想出去晃悠,就算是北方,夏天也是挺热的。

赢今歌从秦始皇的方士那边弄来了一些硝石,然后制作成冰,还将此消息告诉了秦始皇,阿父,你自己要多注意保冷,别热坏了。

还怂恿秦始皇,既然这么多硝石,何不试试做冰去卖呢?

虽然直接触碰过硝石的那些冰不能食用,可只用于降温的冰盆放置在屋内四周围,也不怕啊!

秦始皇对于赢今歌的这个主意不置可否,没有说好与坏,不过,过没两日,赢今歌就发现了咸阳城多了几家卖冰的商铺。

哈哈哈哈……

不是赢今歌不愿意将此配方送出去,关键是自从硝石能够炼制成火药之后,硝石这玩意儿就被管控了起来。

可以说,大部分硝石都是官府的,还不告诉底下的官员,只让人从各郡县送往咸阳。

现在,方士制作火药的地方,都不在咸阳宫……甚至不在咸阳城了,而是在咸阳城外以重兵把守着。

赢今歌躺在了公主府的躺椅上,用竹子编制而成的躺椅,十分的凉爽,如果不是怕香枝她们接受不了,都打算穿短裤吊带了。

“这个果子冰沙不错,就是有些冰凉,不能吃太多!”赢今歌喝完一碗后,就被画珠给管控了起来。

香枝和画珠都听冯音管事说了,女子不能够吃太多冰凉的东西,不然对身子不好,将来不好生育。

这不,香枝和画珠就特别担心,因为公主实在是太喜欢喝冰沙了,各种水果切成的冰沙,还放了蜂蜜糖,哎哟,甜得很。

的确好吃,可不适宜吃太多。

不放冰沙的那种?公主又说不够爽!香枝和画珠二人都必须有一人时刻盯着公主殿下才行。

赢今歌被管控住,还能说什么?毕竟她们是为了自己好,只能够无奈的翻开韩信给自己送的信件。

是的,没错,就是年前她送猪过去,顺便给他送了一封信,半年之后,韩信才给她回信。

赢今歌都有些怀疑自己这个‘主公’是不是被自己下属给抛弃了,我推举你进入了兵营,入了蒙恬的眼,你却这么对我?

信上没写什么寒暄的话,只是说及了

他在边疆的日常,以及战功和升职。

最后……连句关心的话也没有,令赢今歌叹气了一声,好歹是自己挖掘出来的人才,假装是因为韩信情商不够,不知道说什么,才这么公事公办!

殊不知,韩信为了给赢今歌回信,都不知道多少个日夜坐在自己的营帐里,愁眉苦脸的挠头纠结该如何回信。

韩信的赏赐赏银的好大一笔支出,就是白纸。

有千言万语想要跟公主殿下说,可手拿着笔,准备下笔时,才发现……他字好丑。

之前在公主府的那段时间,韩信是跟着学堂老师识过字的,那云和、邵元带着三十多个学子出门后,又招收了另外两个老师回来。

给她的贫困学子们读书认字,那会儿还将韩信、樊哙给送了过去。

还说将来给他们送兵书呢!

可惜,兵书还没送到他们手上,就推举到蒙恬身边,出征匈奴,韩信一边练字一边回信,涂涂改改的好久,才终于算是写好了一封。

他犹豫了很久,不知道给公主殿下回信写什么好。

想写自己对咸阳的思念,想写自己没有辜负公主的期盼……

最终,什么都没写,生怕自己亵渎了高贵优雅的公主殿下,他不过是一介贫民。

将所有的野望都埋藏在自己心中,唯有自己拼搏出战功之后,才有资格跟公主对话。

公事公办的告诉公主,他的优秀,他的能力,公主特地将自己从泗水郡带到咸阳,自己又怎么会让公主失望呢?

修改过不知道多少次的信,韩信都读了好多次,觉得没有半点儿的亵渎和不敬之后,才抄写好,送往咸阳。

送了信之后才想起来……

距离公主给自己送信,似乎过去了很久,也不知道公主会不会因此而不满。

晚上,在不用排班巡逻的时候,偶尔眺望着咸阳的方向,寄月传达思念。

可惜,匈奴这边并没有什么‘特产’可以寄回去送给公主的,唯有拼搏战功,站得够高,他才有脸给公主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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