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71章(2 / 2)

加入书签

陆父摸摸下巴,“怪不得明珠就认准小谢,虽然他没他大哥有本事,但论对明珠的喜欢,还真没人能比得上他。把明珠的安危放在第一位,我这个当岳父的很欣慰。”

曾梅点头,“我和明珠干妈上门去照顾明珠,让小谢好好休养。”

陆父赞同,贺云也没意见。

“我离得近,

有空去换你和曾夫人。”贺云缓缓地来了这么一句,接着对陆父说:“明珠母女平安,房子是不是可以开建了?”

“你不说,我都忘了。”陆父很眼馋贺云离得近,抬脚就能到谢家见女儿和孙女。

他要加快脚步。

很快,新屋开建,忙得热火朝天。

陆明珠对于今儿干爹干妈来、明儿契爷来的情况感到诧异,但都以为他们喜欢好好,也没往心里去,正好谢君峣说他累着了,这几天有点不舒服,那就辛苦几位老人家吧!

结扎是很小的手术,没几天,谢君峣就活蹦乱跳,继续承担照顾老婆女儿的重责大任。

随着好好食量见长,陆明珠就更轻松了。

明玥来参加满月宴时,看到和以前没有区别的陆明珠,既不苍白,也不虚弱,头发乌黑浓密而蓬松,肌肤白皙,眼睛澄澈,整个人仿佛一块极品美玉,莹莹生光。

腰肢纤细,小腹平坦,穿着对襟却没有扣到顶端的红色连衣裙,宛然是少女模样。

她戴一条细细的铂金链子,以红钻为吊坠。

钻石的个头比她那只红钻戒指的主石还大一圈,璀璨明亮,血点一般红。

一改孕期的朴素。

风姿绰约,华贵雍容。

“你没生孩子对不对?”明玥问她。

陆明珠莞尔,冲谢君峣抱着向亲友炫耀的婴儿努努嘴,“在那儿呢!”

“恢复得真好。”明玥戳戳自己胖嘟嘟的手背,一按一个窝,感觉自己大腹便便的模样蠢透了,“我记得你产前也没怎么胖,胖的是肚子,我可好,整个人都圆润了,足足重了三十五磅,明明我们吃得差不多。”

陆明珠这才注意到明玥的样子。

算算时间,明玥怀孕已有七个多月,肚子大得像是快临盆。

双胞胎的负担很明显,她有些浮肿。

明明大厅里很凉快,她却满头大汗,一副恨不得空调再打低的样子。

“应该是体质不一样,吸收能力不一样。”陆明珠拉着她的手,扶她坐下,心里有些担忧,脸上没露出来,“孟大夫怎么说?”

明玥叹道:“他很精心地照顾我,但怀孕这种事却是因人而异。”

孟如玉说她体质不如陆明珠健康。

所以,生完这一胎,他们不打算再生了。

而谢君峣看到明玥走路、坐下都很费劲的样子,暗暗庆幸自己做了结扎手术,免去老婆的再孕之苦。

第一胎顺利,不代表第二胎也这么好。

回想明玥没有在好好出生后来看望她和明珠的理由,谢君峣就更骄傲了。

他,不会让老婆遭明玥那个罪。

贺云冲谢君峣招招手。

谢君峣走过去,怀里抱着睁大眼睛的宝贝女儿,“贺先生,您有什么吩咐?”

贺云看他一眼,“什么贺先生?你和明珠结婚了,不跟明珠改口吗?是不是担心我们这些干爹干妈不给你红包?”

谢君峣迅速改口道:“契爷!”

得到认可了吗?

贺云满意地点点头,先给谢君峣一个红包,然后把一条七颗鸽血红宝石攒成的项链放在好好襁褓中,“长大后戴着玩。”

陆明珠羡慕地说:“好好真幸福。”

“你也有。”贺云拿出一条款式相同但主石更大的项链给她。

陆明珠开心道谢:“谢谢契爷!”

可能是大家觉得她生孩子太辛苦,不仅好好有满月礼,也给她准备了礼物,都是各种名贵而精致的珠宝。

只有陆父多给好好一把长命锁。

黄金打造,镶嵌珍珠宝石,瑰丽灿烂,华美得不可方物。

满月宴圆满结束。

陆明珠觉得她可以出门放风,但谢君颢和谢君峣认为生产损耗元气,和之前的打算一样,坚持让她坐一百天的月子。

谢君峣的话可以当耳旁风,谢君颢的话不能不从,陆明珠只好安分地待在家里。

她给自己找的借口是外面太热了。

不出门就不出门。

自我安慰。

幸好不用再像月子里那么小心,她把写好大纲的小说拿出来。

还是一篇武侠小说。

名字就两个字,叫做《剑神》。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江湖都说剑乃百兵之首,不宜女子执掌。

学剑的都不是女人。

女主角名叫天剑,她自己给自己起的名字,原名叫婉柔,因为是个女孩子,从小不受父母重视,得不到家族的武学传承,担心她嫁人后把绝学泄露出去。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她根骨绝佳、天赋极高,也得不到任何培养。

父亲教哥哥弟弟练武,母亲勒令婉柔学习针织女红、管家算账,连书都不让她读,只允许她看女四书,认识几个字。

婉柔不甘心,她偷偷地读完家里藏书,借着在外面绣花的机会,隔墙偷听父亲传授兄弟武功的过程。

可惜,只能偷听到皮毛。

像内功心法,父亲是绝对不会这样传授给她的兄弟,基本上是私底下口耳相传,所以她对武学一道不得其门而入,只能通过兄弟时不时在她眼前的演练而把招式记下来。

但她有个好哥哥。

哥哥资质普通,每次练武都是痛不欲生,偏偏父母逼着他勤学苦练,不顾他能不能接受,一股脑地把武学秘籍传授给他,让他死记硬背,以免将来断了传承。

他见妹妹喜欢练武却学不到,就偷偷教她,让她把自己也学不会的典籍背下来。

婉柔因此学到一身武功。

她举一反三,进步神速,常常改动招式使其威力大增,让哥哥自愧不如,经常和妹妹分享家里安排给他的各种滋补品,打熬筋骨的药材。

穷文富武便是如此,

为了不让父母发现端倪,哥哥带妹妹出门走亲戚,其实是四处打架,取长补短。

天剑这才发现他们家族武学只算三流。

天剑剿匪无数,收获不少武学典籍,把他们的招式融入到自己的武功中,又不断地读书,佛道的典籍亦不放过,经过多年钻研,终于创立自己的武学体系,抹去家族痕迹。

然后,她偏要用剑。

苦练到极致,一剑出,万刃俯首,人称女剑神。

她把女字去掉,以剑神自称。

而且,她终生不婚,却开宗立派,收徒万千,不论男女,均可习剑,打破世俗偏见,冲破礼教枷锁,改变江湖格局。

陆明珠有大纲,写得格外丝滑。

但为了保护自己的眼睛,她一天只写两三个小时,约莫五六千字。

还是分开写,不是一口气完成。

谢君颢和谢君峣见她有如此自制力,也就没有阻止,只是让人在食谱上添加一些明目的食材。

没到一百天就出门的原因是明玥生子。

十月初,天气稍微凉爽了些,明玥在医院里平安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

一个体重五斤,一个五斤一两。

比起好好刚出生时的模样,哥俩瘦得跟小猴子似的,胳膊腿格外细瘦,就是皮包骨头似的,可怜巴巴。

见陆明珠端详两个儿子,孟如玉道:“他们很健康,也是正常体重。”

七斤重的才少见。

陆明珠点点头,知道孟如玉说得没错。

搁二十一世纪,很多双胞胎的体重也只能达到五斤,六斤以上的比较罕见,毕竟有些单胎才五斤。

所以,明玥这一胎肯定让孟如玉付出不少心力。

正说着,一群人浩浩荡荡地进来。

他们姓郭,是陆明珠在纽约见过的郭家人,打头的就是孟如玉生父、郭夫人的侄子郭霖,数日前抵达香江的。

刚到就听说明玥生产,孟如玉在医院陪同,所以他们一直没有正式见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