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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章 织布女子和木匠(修)(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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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字,但重复着,很急切。

赵阔干脆将车停了下来。

沈宴能听到的声音就更加清晰了,下了车,在雨中朝一个地方走去,也没走多远,大概离卡车两百米左右。

沈宴用手遮挡住滴落眼睛的雨水,趴在地上听了一会儿:“就是这里,向下挖试试。”

董大跑回去拿来铁锹,开始铲了起来,没铲多久,大概一米左右,就看到了一具干尸安静地躺在那里。

众人不由得有些惊讶地看向沈宴,知道沈宴职业的很少,哪怕是同一个佣兵团的成员,都很少会向别人提及自己的职业,就像赵阔到现在也没有告诉沈宴他的职业。

当然,接触得久了,有时候是能猜测到对方的职业的,这时候团员之间也已经有了很深厚

的感情,

也不会将自己团内成员的职业到处宣扬。

董大直接将干尸刨了出来。

尸体似乎有些年代了,

布料一碰就散开成条,只剩下一些镶嵌进皮肉里面的还完好如初。

随着搬动,一大堆铜鸠鸠撒落,大概有百来个。

姜宇跳进挖开的坑里面,将铜鸠鸠扔了出来,收获还算可以。

上面的人正检查着干尸上的其他东西,在干尸的手指上有一枚银色的戒指。

赵阔已经将戒指取了下来,翻来覆去地看着。

沈宴也看了几眼,不是银戒指,是抵针,古代织娘穿针引线时戴在手指上,用来推动针穿过布料时的抵针,也有防止手被针戳破的作用。

这是一件文物,而且用银做材料的抵针,只有宫廷织衣坊的女官才会这么用,兴起于元代。

赵阔将东西收起来,干尸也搬上车,干尸能不能制作成启示物,还得看它是不是畸变体,得带回去研究研究,这干尸即便虎豹佣兵团不用,说不定也能卖给其他佣兵团。

有了收获,气氛就不一样了。

沈宴也是惊讶,圣器的价值他现在已经有一些了解了,哪怕只找到这一件,都不虚此行。

这种发财方式,还真是……容易让人上瘾。

沈宴舔了一下嘴唇:“走,继续。”

他有些喜欢这种“爆发户”的感觉了。

这就是寻找宝藏的喜悦吧,寻找是为了收获,一但收获就想找到下一件,停都停不下来。

赵阔看着沈宴那兴奋的表情,要给刚踏出第一步的菜鸟佣兵。

拿起旁边的干燥帕子给沈宴擦了一下湿漉漉的脑袋。

结果,沈宴直接软副驾驶上。

赵阔:“……”

忘了这诡异的后遗症。

也没急着走,赵阔看了看天色:“先补充一下食物。”

等沈宴分到一个烤得跟铁疙瘩一样的麦饼时,满脸苦涩,忘记这一茬了,心里发狠,这一次回去之后,他一定要弄出一种方便携带的食物来。

跟要命一样啃了两口麦饼。

众人也笑了,大概有些明白沈宴现在的心情,以前他们吃烤麦饼习惯了,或许不觉得什么,但现在,这烤麦饼着实难吃了一点。

等吃完东西继续上路,沈宴完全分不清楚方向了,雨水时大时小,反正就没有停过。

赵阔避开了经常走的一条商路,在周围行进,别说,效果还真有。

每隔一个小时左右,沈宴总能听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尸体的声音,当然,这需要沈宴集中精神,不然这些声音就会被其他声音掩盖掉。

挖尸,捡宝。

但圣器就没那么容易被发现了,本就不是每一个佣兵都佩戴得有圣器,以前沈宴计算过大概的比例,十个佣兵大概有一个佣兵有圣器,大部分佣兵还是靠佣兵职业带来的特殊能力生存冒险。

铜鸠鸠倒是捡到不少。

夜晚,赵

阔正在不停地擦铜鸠鸠,弄掉上面的锈迹,下面跟新的一样,还能用。

越擦越开心,有沈宴发现尸体的能力,他们这挖尸捡宝,比铺子上卖面条还来钱,毕竟没什么成本。

沈宴也有些兴奋,他好像体会到了其中的乐趣。

这是沈宴第次来沙漠,第一次,被赵阔他们的队伍救,第二次,去绿祖母的沙漠小镇救商奇,第次,就是这次,已经来挖尸捡宝了。

夜晚的雨声,风声,睡得并不好。

沈宴这次出门是带着圣器箱的,他担心他那个老旧盒子放床上出问题,所以背上了圣器箱,将呼唤孙慈的药箱竖着放圣器箱,也能勉强放进去,那老旧青铜盒子就放药箱里面。

箱子子套箱子,无限套娃。

沈宴拿出老旧青铜盒子进入幻境,他想着赵澜已经将“祭品”

交给了他的“眷者”

,估计现在正激动得睡不着的等着聆听启示。

沈宴现在的处境特殊,所以只是将赵澜拉进了幻境,然后直接开始讲金箓提炉枪和枪中术士卢俊义的故事。

的确是故事,这是一个绿林好汉,让人气血翻涌的故事,其中卢俊义的忠义,头颅热血,超强的胆识,和盖世的武功,绝对让人难以忘怀,千古传名,他的一生就跟武侠小说中的主角差不多。

“北宋年间,世道混乱,人间不公之事常见……”

“有十六天罡星,七十二地煞星转世……”

“其中天罡星的转世,在人间化名,卢俊义……!”

从卢俊义出生时讲起,然后是少年时,然后是提一杆金箓提炉枪,成就乱世英雄名……

赵澜听得瞠目结舌。

故事有点长,赵澜抓住船弦的手,筋络都露出来了。

一是太过用力,二是太过激动。

少年人,听英雄事,早已经让他忘记了风暴的颠簸,一心只想聆听雷霆中的声音,努力地,一句都不想听漏了。

这是世间的真理,这是给与他的启示,就像以前给与其他人启示一样,他们应该也是他现在同样的心情吧。

沈宴讲完就退出了幻境,毕竟明天还得继续在沙漠里面前行,得养够充足的精神。

第二日,队伍继续,收获不错。

不过沈宴也没有兴奋几天,雨连绵着根本没有停,每天都在车上呆着,挖尸体的时候跟在雨水里面泡一样。

干燥的衣服根本不够换,在雨水中勉强洗一下的衣服也干不了那么快。

所以除了一开始的两天,其他时间都穿的湿衣服。

加上只有烤麦饼吃,精神力还得时刻集中,这种持续的精神集中,将自己变成尸体语言的接收器,一开始还没什么,但持续得久了,就变成了一种折磨。

灵感长期维持高度扩散,不断的发散着,拉扯着,就算是钢筋,都得拉直。

沈宴很想结束这种状态,却被赵阔阻止了:“这是最好的锻炼你的职业能力的机会。”

一句话,将沈宴

堵了回去,沈宴怀疑,赵阔这个守财奴是看到收获颇丰,所以继续奴役他。

无论如何,也没停下来。

第五天,第六天,第七天,第八天,风雨之中,不断地搜索尸体,不断地聆听尸体的声音,不断的和尸体交流。

沈宴终是没坚持住,累躺在在了副驾驶室,都有些迷糊了:“不行了,不行了,你就算用手指戳我,我也不起来。()”

“?()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反正就算将他那啥了,他都不想动弹一下。

赵阔掰开沈宴的眼睛看了一眼,瞳孔周围的青铜色已经散发出了一丝银色,这是第八序章白银的颜色。

看了看这次携带的生活物资,也差不多了,然后道:“食物还能支持两天,赶回去正好差不多。”

卡车开始往回走,因为不再像来时,不断搜索,速度要快很多。

卡车上,众人也在钦点这次的收获,脸上的笑容就能看出,颇为满意。

“光是搜到的铜鸠鸠,加上这些尸体,清理出来,大概都能抵这些天铺子没开张的钱了。”

当然最值钱的不是这些,而是那个银戒子,以及后面得到的一件圣器。

嗯,可能是圣器吧。

另外一件,是一个生锈的小锉子,说它是匕首吧,也太短小了,而且看上去也没什么杀伤力。

沈宴倒是认识,那就是一个锉子,木匠用来在木料上雕花的工具,还是专门做镂空雕花样式的锉子,在清朝康熙年间,这种镂空技艺各式各样,发展到了极致,漂亮程度可能超乎现代人的想象。

可惜,这些瑰宝一样的东西都丢失了,在那个民族自信心被打击的年代,好像老祖宗的一切东西都没有别人的好一样,自己将这些本该在世界上大放光彩的东西埋没了起来。

只有古籍中能见一二,比如清代大家曹雪芹的《红楼梦》中就有大量的各种样式的镂空屏风的描述。

当然,沈宴不能讲出来,百分百地告诉大家,这就是文物,就是圣器。

以前他是不知道讲述这些文物背后的故事的作用,现在他是得隐藏他在幻境中的身份。

等将卡车开回佣兵之城,离他们出城刚好过去了十天。

“这天气还真是古怪。”姜宇脑袋伸出车窗,晒着太阳道。

沈宴也被阳光照射得睁不开眼睛:“可不是。”

连续了十天的大雨停了,直接又是大太阳,晒得人的皮肤都刺痛了起来。

路过城门口,他们佣兵团的面摊又开始做生意了。

蝗崽一群孩子看到自己佣兵团的卡车,唧唧直叫的跑了过来,一路跟着往回跑。

回到仓库,沈宴直接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不行了,什么事情都别叫他,他得睡上一觉。

赵阔等将车上的尸体拉出去售卖,尸体太多,堆积着也没用。

等沈宴醒来的时候,一堆孩子围在床边,嘴角都笑到

() 耳朵边上去了:“沈宴,快快快,起来喝骨头汤,董大婶在外面立了个炉子,专门熬的,等你醒了就可以喝。”

“董大婶说,淋了雨,喝几碗热汤,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沈宴喝了一碗海带骨头汤,吃了一碗热乎乎的面条,终于舒坦了。

……

此时,星斗正走在佣兵之城的大街上,这十日下雨,他也没有离开过翡翠大森林里的哨岗,这是雨后他再一次来佣兵之城。

但,仅仅过去了十日而已,他进入佣兵之城,所有人对他的态度怎么就完全不一样了?

还是有人对他指指点点,但并不是那种“哟,快看,一个灵族”,或者“这不是最讨厌我们人类的灵族吗?怎么跑到我们人类的地盘来了”这些看稀奇或者热潮热讽。

而是,怎么形容他们的眼神呢,看上去还有点热心,有一种想要交谈的感觉?

别说,还真遇到好几个上前交谈的人类。

“你就是灵族的星斗?”

“诗与歌佣兵小队的星斗?”

“那个说大雨要下十日的灵族人?”

人类突然的热情,让星斗十分不习惯,他是一个灵族,就像灵族讨厌人类一样,人类也因为灵族的高傲和不好相处,态度并不会好,不然他第一次来佣兵之城也不会直接被抓起来关进了治安亭的大牢。

一路上,询问他的人停都停不下来。

其实,一般的佣兵之城的人,对于星斗也就是好奇而已,而那些有麦田的佣兵团的人就不一样了,若不是星斗的那句“大雨会持续十日”,他们且相信了,不知道今年的粮食要损失多少。

所以,星斗就算是个灵族,他们说话怎么也会变得温和一些。

一开始,“大雨连续十日”的消息,听说是铁血佣兵团的赵澜传出来的,然后不怎么的,说是赵澜的消息来自一个名叫星斗的灵族。

事情确实离奇,越打听越离奇,这个灵族还和赵澜组成了一个叫诗与歌的佣兵小队。

据说,这个灵族因为呼唤出了一个十分了不得的英灵,这才准确预测到了大雨的情况。

反正,各种各样的关于赵澜和星斗的消息传得到处都是。

星斗大概也听明白了一些内容,第一想法就是,消息要是传到翡翠森林里面去了可怎么办?他是偷偷溜出来的。

他们的哨岗除了防止人类偷猎和防御外敌外,本就也有打探消息的职责。

脑门疼,以佣兵之城这情况,消息传回去是迟早的事情。

正想着,这时一阵风声,直袭脑门。

星斗抬头,只见一奥妙到极点的枪,正刺向他。

那是一柄刻有奇怪符文的长枪,枪术玄妙得如同在他眼中盛开的鲜花。

灵族的敏捷是十分不错的,但在这一枪面前,星斗居然觉得躲无可躲。

这么完美的一枪,他还仅仅曾经在白王肖凌尘的英灵身上看到过一次。

枪尖指向他的

眉心,但停留在一寸之地。

星斗手心都握紧了,根本无法反抗,但为什么要袭击他?

这时,熟悉的声音从旁边响起:“怎么样?”

有些炫耀,有些得瑟,跟一只期待夸奖的小狗一样。

星斗一愣,赵澜?

星斗突然想到了什么,猛地看向那枪:“金箓提炉枪?”

猛地看向那人:“枪中术士卢俊义?”

他还专门回去打探了一番,金箓提炉枪,天下排名第十,而他们家白王肖凌尘的虎头湛金枪,天下排名第七。

一个名不见转的人类少年,居然和他们灵族的英雄肖凌尘齐名。

所以看到指向他眉心那举世的一枪,星斗的确震惊住了,哪怕是在他们灵族,这样的存在也仅仅是在书籍上稍微有记载。

而他们现在是同一个佣兵小队的成员,感觉好奇妙。

赵澜这两天连做梦都能笑醒,他终于呼唤出了他圣器中的英灵,那张旧日文献太值得了。

特别是卢俊义的故事,卢俊义的枪术,惊艳而玄奥的枪术,堪称绝世。

……

夜晚降临。

沈宴因为灵感大开持续的时间太久,正困到不行。

不过他没有睡,因为赵阔坐在了他的床沿上。

赵阔正拿着新得到的两件圣器:“看看。”

沈宴瞌睡都给吓醒了,警钟直响。

他才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因为不懂不了解情况,在赵阔面前没少讲文物的故事,导致了几件圣器成功进行了临渊仪式。

可以说是巧合,但也可以透露出一些秘密。

看看赵阔这眼神,肯定知道点什么了啊。

赵阔手上的“银戒指”是抵针,穿针引线,缝衣织布相关。

但虎豹佣兵团现在的布卖完了,这文物就算呼唤出什么英灵,暂时应该也用不上。

反倒是那只木匠的锉子,沈宴早就觉得他们仓库乱七八糟什么东西都堆得有,太混乱了,早就想弄一些规整事物的家具。

他也尝试过,但想法是美的,动起手来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沈宴中学的时候上过木工兴趣课,全手工的木活,一个课时最多弄一个笔筒的模子。

估计只有真正的木工巧匠,才能不借助机器,依旧手到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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