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黑市(1 / 2)

加入书签

林颖实在是没有想到,稀有卡居然能给她拆出来一个金手链还有三瓶复合维生素。

金手链是那种一颗一颗的珠子穿起来的,里边是不知道什么材质的线,林颖数了数,一共有二十颗。

这金手链是带着还听压手,金的密度大,林颖怀疑,这起码得有大几十克,她感觉大概是两个小鸡蛋的重量,说不定还能有一百克。

这金手链要是拿出去换钱,说不定能换上个几千块了。只是如果一整个的拿出去变卖的话,目标太大,容易惹是非,这个时候的地痞流氓可也不少呢。路上也没有摄像头,现在的治安,说实在没有后世和平时期好。

而且这个时候要拿金子换钱,基本上只能去黑市,那地方,拿着整个金手链进去,那就是小儿持金过闹市,等着别人来找你呢。

林颖觉得自己现在其实也不需要那么多钱,换上一两颗应该也就够了,正好这个手链也是一颗一颗的串起来的,林颖打算一颗一颗的卖,既不招人眼球,也不至于手里没钱花。

至于剩下的三瓶复合维生素,林颖仔细看了下简介:彩虹牌复合维生素,你想要的,我都有。

林颖大概看了下成分,的确非常全面,正好她现在的身体还属于营养不良的状态,日常饮食单一,基本上每天都是吃素,也不可能吃够所有的维生素,正好一天一片补充一下营养。

最后就是超级稀有的卡了,林颖非常期待,点开来一看,居然是一瓶药,用那种科技感满满的短管装着。

林颖看向这瓶药的名字,体质药剂(稀释版),底下的介绍写着:来自科技十分发达的主星,商人们经过稀释,卖给普通星的人们,可以轻微改善体质。

看着这瓶药,林颖心里很不平静,虽然她吃瓜系统的存在就已经很神奇了,但是这种科技感和未来感满满的东西,还是让林颖感到惊讶。

现在是稀释版,那未来会不会有没有稀释的版本,甚至于是加强浓度的版本呢?

平静了一会儿之后,林颖直接就一口将药剂喝下,体质药剂没什么味道,就跟喝了一口水一样,林颖也没有感受到什么异样的感觉。

像是小说中写的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里都透着黑泥也没有,林颖都有些恍惚,自己是不是真

的将药喝了,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她实在好奇,在心里瞧瞧的问了一下吃瓜系统:“体质药剂已经发货作用了吗?”林颖默默祈祷着,希望系统回她。

这次她倒是真的运气不错,系统有所回应:“体质药剂发挥作用是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鉴于宿主是第一次服用药剂,效果的发挥需要三个月到六个月。”

这下林颖踏实了,有效就行,谁不希望自己健健康康的,一直不生病呢?

上辈子的经历让林颖认识到,一个强健的身体到底有多么的重要,这辈子,她自然也得将身体养好,毕竟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林颖安安心心的睡了,第二天上课的时候,她在仔细回想,书中写的黑市究竟在什么地方。想到了之后,林颖决定下午放学就去看看,探探路。

到了之后,林颖发现就是很正常的一条街道,根本看不出来究竟是不是黑市。不过北城的黑市是逢六开放,也就是每月的六号,十六号,二十六号,现在还不是时候,所以人少。

不过林颖七扭八扭的,倒是真的遇到了一扇大铁门,通过锁眼,后边的确是一大片空地。她觉得自己应该是走对了的。

正巧后天就是二十六号,林颖早上出门前,给苏玉兰说了声她要陪吕小菊去书店买书,今天晚上晚回来一会儿,等放学,她就去了黑市所在的北川街。

快到黑市的时候,林颖看着这自己现在的一幅学生样子,决定该换一下行头,穿上了她才从系统里抽卡出来的白衬衫,还有马丁靴,裤子就是原本的黑裤子,叠一下扎进马丁靴里。

林颖还将一个月没剪的刘海放下来,后边的头发梳了个马尾,这一身下来,看着极为帅气、利索,一点也不像原本的林颖。

虽然这样子已经看不出来林颖本来的模样了,但是林颖还是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小木条,烧成粉,然后给眉毛来了两下,眼睛也化了眼线,鼻子那里也稍微搓了一下。整个就是把自己往不好惹去打扮。

其实她这个打扮还是有点太干净了,衣裳一尘不染,鞋子锃光瓦亮,不太符合这个时候大多数人灰头土脸的样子。

但是毕竟她要卖的是金子,如果是普通人,拿出金子,或许会被认为是偷的,抢的,那就不好了。还不如让自己看起来富贵一点,那样才有可能

拿出这么一大笔钱来。

夏天穿马丁靴还蛮热的,林颖也不耽误时间,到黑市门口,那个大铁门处,见到了一个老大爷,说了口令:“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①

老大爷也没看,直接就推开门,意思是让林颖进去。

林颖咳嗽一声,将声音变得低沉了些,说到:“老伯,要卖东西的话,怎么找摊位啊?”

老汉依旧是盯着地,道:“进去右拐,有个桌子,去那儿问。”

林颖点点头,这和小说中说的一样,苏贝贝来卖东西,就是因为没交摊位费,所以被人找事,还惹的黑市背后的老板,也就是书中男二,路清远注意到了女主,为女主摆平了麻烦。

进了门之后的世界好像就是另外一个世界一样,远处的空地上,都是人再买东西卖东西,大家也都很默契,并没有过多的争吵,基本上都是沉默着出价,林颖还见有人特地穿了长袖,在袖子里摆弄的。

林颖根据老汉说的,右拐,走了大概四百米吧,就看到有一把伞,下边支了张桌子,有俩人坐着。

一个瘦高个,嘴里不知道叼了根什么草,显得流里流气的,一个胖子,穿着老大爷穿的背心,右胳膊上纹了只下山虎。

这两个人应该就是书中男二路清远的小弟,白鸽和虎子,白鸽名为王明杰,虎子名叫李立辉。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