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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钢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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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既明问:“什么怪话?”

林月盈皱着鼻子, 一副头好痛完全不想再提的模样:“啊啊啊不要作弄我,不要逼我再重复一遍,我脸皮薄。”

秦既明说:“我是真不记得了。”

林月盈歪着脑袋, 看他。

“可能是年纪大了, ”秦既明静静说,“很多话, 我都不记得了。你对我说什么怪话也不要紧,哥哥都不记得。”

林月盈还穿着厚外套, 没脱, 有点热了,她身体在悄悄地发汗。

秦既明将车内温度略微调低一些。

林月盈松了口气, 说:“真好,我的心理负担也没那么重啦。”

秦既明略颔首,微笑:“这样最好。”

停顿几秒,他又说:“工作累不累?”

林月盈舒舒服服地依靠,暖烘烘的热风吹在她脸上, 她有些打盹,打哈欠,局限性地伸了个不太舒坦的懒腰:“还好啦, 很充实。”

秦既明说:“不喜欢现在这个职位, 就和我讲一声。”

林月盈说:“我还记得有人教育我, 不可以假公济私。”

秦既明纠正:“这叫物尽其用,我带的那几个人, 刚好也缺助理,昨天就挂了招聘公告。”

“不要, ”林月盈果断拒绝, “我现在已经改主意了, 我不要扒着你生活一辈子,我想要靠自己的成绩说话。”

“有志气,你的实习还剩下不到半个月的时间,”秦既明说,”也行。”

有志气的林月盈还是困,加班后的她真的太累太累太累了。还没出象牙塔的大学生,平时在学校中,为了热爱而熬夜也就算了,为了工作熬夜,这种痛苦难以言表。

林月盈终于开始共情网络上反对996的声音,她承认自己之前的确没有实践,不能如今日切身地体会。

人人都想把热爱变成工作,可一旦变成工作后,人们都会在强迫、不自由的机制下逐渐丧失热爱。

林月盈懵懵懂懂,这是她才踏入社会的第一步——甚至说,第一根脚趾。

她倒在秦既明车上就睡,等到秦既明将车子开到她小区车库的时候,还没醒。

秦既明在安静的车库中耐心等了一阵。

毕竟是有些年头的小区了,设施不够完善,住在这里的年轻人不多,这个时间点,车库里没有一个人,安安静静的。

秦既明叫了两声月盈,无人回应。

她睡得很沉。

秦既明凝神想了一阵,将车又从车位上倒走,往家中赶。

到了。

下车时,林月盈还是困的,叫了一声哥,很听话,就是不动。

秦既明解开安全带,将她拦腰抱起,往电梯走。

已经想不起上次这么抱她是什么时候了。

秦既明意外地发觉妹妹其实还是那么轻——或者说,比他想象中更轻巧。她已经长这么大了,抱起来和小时候似乎没区别。

也是和小时候一样,半梦半醒的时候会叫他。

“秦既明,我想喝黏黏的八宝粥。”

“好,明天早上喝粥。”

“……我还想要那条漂亮的绿裙子。”

“哪条?周末带你去看看。”

“……秦既明,我想要个男朋友。”

秦既明说:“我是你哥,不是菩萨。”

林月盈伸手,搂着他脖颈,她其实有点醒了,还是懒洋洋的,不想多动,也不肯自己下来走:“嗯嗯嗯,知道啦知道啦。”

秦既明抱着人,在门口站定,他能一只手抱她,可惜林月盈不信,她害怕自己跌下去,自己勉强伸手去开门。俩人尚算得上配合默契,开门进门关门,一气呵成。

到了卧室门口,秦既明才把林月盈放下,他还未直起身体,林月盈踉跄往前一步,伸手环住他的背,脸贴在他胸口,蹭了蹭。

秦既明一顿。

“谢谢哥哥,”林月盈说,“果然,男人还是需要锻炼才能保持漂亮的肌肉和足够的力气,哥,没事的话你可以把你保持锻炼且身体好的朋友推荐给我,我现在非常喜欢这样的男人。”

秦既明说:“我看你是皮痒了,回去睡觉。”

林月盈松开手,后退一步:“哥,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我能吃自己未来妹夫的醋?你的想象力越来越幽默了,”秦既明淡淡,“你现在睡迷糊了,要不要我现在录音,等明天你自己听听?”

林月盈小小地呀一声。

“去睡吧,”秦既明抬手,四指深深插入她发间,大拇指摩挲着她的脸颊,“把脑袋里不干净的东西倒一倒。”

林月盈偏偏脸,蹭一蹭他的手:“现在摸我的这只手干净吗?”

“不干净,”秦既明说,“很脏。”

林月盈低头,鼻尖摩挲着他掌心,用力嗅了嗅,她的唇有意无意地划过秦既明的掌心,半晌,才抬头,目光还是往昔一般的真诚:“那你要弄脏我吗?”

秦既明抽回手,他说:“你该睡了,晚安。”

林月盈嘟囔着晚安,脱了自己的羽绒服塞给他,自己困倦地推开浴室门进去,还打着哈欠。

秦既明在房间里站了许久,又转身,把妹妹的羽绒服挂好。她现在自己实习,上下班开始自己打车——她自己嫌找车位麻烦不肯自己开车,更不愿去挤地铁。

为了避免在等待的寒风中受冻,她也终于开始穿上羽绒服,厚厚大大的一个,口袋中鼓鼓囊囊,秦既明哭笑不得,发觉她竟然把什么东西都往口袋中塞。保温杯,笔记本,钢笔,还有……疑似情书的信封。

秦既明眯起眼睛。

疑似情书的东西不止一封,好几件,还有些看起来属于男生的东西——秦既明相信,以自己妹妹的审美,绝不会买这种深色的、男性化的蓝牙耳机,还有笔记本上夹着的、看起来很旧很老的一支国产钢笔。

尤其是这只钢笔,银白色的金属壳,很重,有着粗糙的雕花,隐约能看出雕的是祥云大雁,向月南飞,做工廉价,像是90年代的产物。

这些东西完全不符林月盈的审美,她喜欢精细的、美丽的东西,即使是收老物件,也迷恋那些浮夸又精致的小玩意。

秦既明默不作声,将东西全都放回去,顿了顿,又着重看那情书信封上的字迹。

「致林月盈」

看起来并不像男生的字迹,刻意描绘也遮不住的秀气,俏丽。

半晌,秦既明想到什么,无奈地摇摇头,叹气。

小机灵鬼。

“啊啊啊啊我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呜呜呜。”

一个小时后的卧室,换上干净睡衣的林月盈开心地在床上打滚,反复地摇晃,又怕秦既明听到,蒙上被子,低低地和江宝珠打电话,“我竖起耳朵听啦,秦既明帮我挂衣服的时候,我听到他翻了一下纸,肯定是看到了我口袋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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