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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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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大少爷长这么大,哪里干过这么多活?

他没经验,连双手套都没带,搬完那些箱子之后,手掌已经多了几根木刺,有些拔出来,有些断了半截赚进肉里,要说疼也不是很疼,但就是难受别扭,加上手指还磨出水泡,腰也快断了一样,他整个人就像蔫了的花,怏怏的没有半点精神。

午夜十二点不到,老杜的货车停在后门。

沈魄上前跟人家对暗号。

“宫廷玉液酒。”

“一百八一杯。”

对上了。

毫无疑问,这暗号还是闻言想的。

他说放眼全上海,甚至这个时代,绝对没有人对得上。

沈魄挥挥手,让老杜手下的人搬箱子上车。

三人目送货车远去,心里都有些忐忑。

郑笙忍不住道:“他该不会假冒身份的吧?看着凶神恶煞的。”

沈魄:“刚不是已经对暗号了?”

郑笙:“那也有可能真正的手下半路被劫杀,临死前被逼问出暗号。”

沈魄:“……你是不是小说看多了?他一个人能假冒,搬书那几个也能一起假冒?”

郑笙:“那也说不定啊,对方有备而来,肯定准备周全。”

沈魄:“行行行,我不跟你扯了,你在这慢慢幻想,我得回去,我快累死了!”

郑笙一看大家都露出疲色,连老陈在灯下的脸也变得沧桑,提议道:“我请你们吃馄饨吧,我知道有一家小店,二十年了,口味很地道。”

沈魄刚想说谁稀罕吃这个,就听见闻言在脑海里幽幽道:【我好久没吃过馄饨了,都快忘了什么味道。】

沈魄心说就算我去吃,你也不知道什么味道啊,但话到嘴边,他还是换了句话:“吃就吃吧,可别拿便宜东西糊弄我们!”

郑笙知道他嘴巴毒人不坏,也懒得跟他计较。

“再贵的馄饨也就那样,我总不可能给你塞龙肉进去吧?”

沈魄坏笑:“用不上龙肉,来点鲍鱼海参就行。”

郑家也是有家底的,甭看郑笙这么好学,在家也是大少爷一个,吃穿不比沈魄差。

“行行行,改日请你吃满汉全席,你不吃到吐就不准走!”

两人打着嘴仗,老陈却径自收拾东西。

“陈叔,你也去吧!”

老陈摇摇头:“我老了,就不凑你们热闹了,你们去吧。”

他跟了张元济很久,平日寡言少语,面相也因为经历,有些苍老凶横,郑笙平日里不太敢跟他多搭话,沈魄却没这个顾忌,还直接上前把老陈胳膊拉了就走。

“都忙一天了,晚饭也没吃,就算不吃馄饨,喝口热汤也能暖暖肚子,你甭跟郑笙客气,这可是个大少爷,不吃大户更待何时?”

老陈好像没想到沈魄这么莽,犹豫了一下倒也没挣开,就这么半推半就,三人从后门步行,沿着马路边走到附近一家馄饨摊子。

天气冷,又临近过年,摊子没几个人,但还是照常开着,老板在热气腾腾后面忙活,脸都被烟雾笼罩,变得模糊不清。

“这家馄饨,每年只有大年初一到初四不出摊,其余时间都在。”

郑笙介绍道,一边招呼他们坐下。

老板抬眼看见人,就笑了。

“郑少爷,您又来了!”

郑笙:“老杨,三碗馄饨,再来三个烧饼!”

“好嘞,您三位稍等啊!”

一阵寒风吹来,沈魄冷得搓搓手,忍不住抱怨。

“怎么连个棚子都没有,这不得冷死?说你小气吧,请个饭还挑这种地!”

“你可别小看这里,现在是快过年了人才少,往常就是这个点,都能差不多坐满,他家馄饨用料地道,又实惠,不像那些饭店,进去随随便便点上几个菜,也得好几十。”郑笙从竹筒里拿了筷子分给他们。

老陈不说话,却点点头,表示赞同他的话。

沈魄偏偏要抬杠唱反调,哟了一声:“你郑少爷还会体恤民情呢!”

郑笙也不跟他计较:“这个老杨祖上是闯关东的,后来东北不是沦陷了么,这老杨带着全家逃出来,路上死了老婆儿子,现在身边就只剩下个女儿,他也没再娶,就带着女儿在这开馄饨铺子。上回我瞧见他女儿拿着本《三字经》在翻看,就顺口问了一下,这才知道他女儿想上私塾,但找不到门路,钱也不够,我就找了我外公,让她去上一间小学。”

说到这里,郑笙叹了口气:“我也知道,像老杨女儿这种情况,遍地都是,我帮得了一个也帮不了第二个,但世道如此,我既然出身好些,有能力多做点事,那就多做一点,这次运书也是。沈魄,说起来我真该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虽然也知道那些书不能外借,但总会东犹豫一下,西犹豫一下,前怕狼后怕虎,给自己找一堆借口,最后什么事也干不成。”

闻言对沈魄道:【你瞅瞅人家这年轻人,觉悟多高啊,还能自我反省!】

沈魄很不服气,出口自然也就不客气:“那肯定了,你从小就优柔寡断,连要不要多吃一个雪糕都得犹豫半天,更何况这种大事?”

郑笙反唇相讥:“所以你毫不犹豫多吃了一个雪糕,那天就拉肚子了,别以为我不记得!”

沈魄被挑破小时候的糗事,一下子张口结舌。

闻言嘲笑:【让你欺负老实人,现在被反噬了吧?】

老杨虽然也觉得好笑,但怕两个人吵起来,忙打圆场。

“两位少爷,馄饨来了,先吃吧,我饿坏了!”

三碗热腾腾的馄饨端上来。

郑笙惊呼:“怎么这么多?老杨,你给我们加量了?”

老杨憨厚一笑:“快过年了,没什么客人,我这馄饨做多了也卖不出去,正好你们来了,帮我吃一下,免得浪费了,我还得谢谢你们呢!”

三个烧饼叠在一个盘子里,也是刚烤出来的,金灿灿,一口咬下去,酥酥脆脆,沾了一嘴碎皮子。

虽然沈魄嘴上不饶人,但碰见老杨这种,他也没话说,怼人的主要对象还是郑笙。

两人吵吵闹闹吃完馄饨,沈魄把钱往桌子上一放。

“用不着你请我,我自己有钱!”

闻言适时补刀:【想帮老杨就直说,还搞刀子嘴豆腐心的把戏。】

郑笙看一眼那明显多出不少的银圆,正想说话,就看见沈魄露出恼羞成怒的表情,还朝他们大吼一声。

“闭嘴!”

郑笙懵了。

他说什么了?

沈魄自知失言,冷哼一声,把银元抄起来,往老杨手里一塞。

老杨下意识要推:“不不不,这不能……”

“给你女儿的,不是你的!”沈魄打断他,“这是压岁钱,你不能代她拒绝!行了,别磨磨唧唧的,赶紧收下,别再还我啊,你手上油,还有味道,还我我也不要了!”

郑笙抽抽嘴角,这人怎么办件好事都不会说话呢?

老杨眼眶红了,嗫喏说不出话。

沈魄就不是一个习惯干好事的人,难得做一件好事,别人没什么,他自己倒浑身不自在。

郑笙看得想笑,心说你小子也有今天。

他难得恶作剧的心思冒出来,寻思多看会儿笑话再说,忽然间——

砰!

声音不大,在寂静寒夜分外清晰。

层层回荡,令人心头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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