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 104 章 大学番外4(1 / 2)

加入书签

军训在大部分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来看,就是集体秋游,整个年级各个专业大几千号学生出现在学校各个操场各个角落,是认识学校全貌丰富校园生活外加结识其他专业小伙伴的好时机。

第一天开大会的时候,包括温拾在内的新生们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到来,在台上的教官一一出列自我介绍并完整打出一套军体拳做表演的时候,他们还有心情在台下洋溢着单纯的看笑容鼓掌傻乐叫好。

随着正式进入军训,早上六点半集合,晨练站军姿半小时再加简易的跑跳学齐步走正步走,七点半带队到食堂门口解散用餐,八点半集合,开始上午直到十一点半的训练。

一上午迎着初秋那火辣辣的太阳站军姿走正步练转向,刚开始军训的那点新鲜劲,全消失了,别说去别的连队串串门交朋友了,一个个穿着迷彩服的大学生几乎是一到休息的时间就瘫到阴凉下的马扎上吨吨喝水,一动也不想动了。

“好痛苦啊——”李明飞一副快死了似的虚脱样,把脑袋上的帽子一摘,充当扇子扇风,“明明我开始之前,还去问了上一届的学长,他说一点儿也不辛苦的啊!这才刚半天,我就感觉脚脖子要断了!”

“还好吧。”季云霄仰头喝水,从他心平气和的状态来看,平时运动习惯一定很好。

“这是还好?这是还好?”李明飞恨恨看了眼季云霄的肱二头肌,翻了个白眼,瞥向温拾,有些关切问:“你没事吧?我怎么感觉你要晕了。”

“我……还好。”温拾坐在这两个人之间,绿色迷彩帽子下的脸煞白,脑瓜子嗡嗡响,感觉天地都在齐齐旋转。

一般正常体格的人对这种突如其来的集中训练尚且感到吃力,更不要说温拾这本就体能差劲,体虚气短的了。

虽然生了小胖后的温拾比起在温家村时晒晒太阳眼前都发晕身体状态已经好不少,但眼下的境况还是叫他腿软的跟面条一般,屁股沉的像灌了铅,坐在马扎上就不想起了。

想起之前宋庭玉提过叫赵泽霖开张病历做军训假条却被自己直接拒绝,温拾如今心里只有一万个后悔和舍不得。

早知今日,他当初肯定不那么坚持,光一上午他就有点眼前晕叨叨了,这样的日子还有半个月,他怎么熬才能熬过去?

“你是低血糖?”季云霄也看到了温拾煞白的脸色,“有带吃的吗?”

温拾白着脸摇头

,他身上没带着糖块,因为他这不是低血糖,纯粹就是身体差,“没事,我歇会,歇会就好了。”

季云霄突然站了起来,在附近的歇了一群学生的阴凉处环视一周,看准了一个方向大步迈了过去。

再回来时,他递给了温拾三个裹着亮晶晶糖纸的巧克力,“吃吧。”

李明飞也道:“实在不行就向教官打报告去医务室休息休息,受不了可不要强撑着。”

温拾点点头,不过坐了一会缓和了发晕的脑袋又吃了块巧克力补充体力,脸色好看多了,坚持到午休还是可以的。

坐到食堂桌前吃饭的时候,温拾两眼已经发直了,连季云霄问他要不要喝点什么都没听到,吃饭的动作显得机械非常。

这突如其来的超负荷运动量叫累到发懵的温拾脑子已经彻底不转了。

李明飞替他道:“我看他现在只想休息,吃完饭就赶紧回宿舍吧,下午两点集合,吃得快点还能睡一会午觉。”

这个点出现在食堂的基本全是军训的新生,人多,四下都闹哄哄的,很多人都已经找到了自己的搭子朋友,大部分都是一小撮一小撮聚在一起吃饭谈天。

李明飞消息灵通的不得了,已经把新生里最出挑风光的人打听了个清楚,“听说咱们这一届里好多已经开始自主创业的,不过都集中在经院,真羡慕他们,军训完就可以自由出入学校了。”

“自由出入?”温拾抬起沉甸甸的脑袋,眼睛发光,“不用住宿吗?”要是自主创业就可以回家住,那他岂不是也行?

“当然不用,这是特批的,人家都已经开始创业了,少不了要两地来回跑,强迫住宿肯定是不行的,不过好像也只有经院这样,咱们学校一个学院一种规定制度,都不一样。”

季云霄喝口汤,“没有那么多,就一个,而且不是特批的,是捐了图书馆换的。”

“啊?”李明飞和温拾双双睁大了眼睛。

“你说的是谁?”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季云霄没来得及开口解释,就见他对面的两个人双双抬眼往他身后看去,只听李明飞倒吸一口凉气,“我的天,那个就是经院的王子吗?我刚刚说的那个人就是他……”

“经院的王子?”温拾傻眼,这个世界还有这么玛丽苏的剧情吗?都已经出

现经院王子这种人物了?

虽然对面那个走路带风,举手投足都有种译制腔的矜贵,眉眼含笑的男生真的有种自带玫瑰花光效和大小姐登场音效的王子风。

不过这位王子是直奔他们这桌来的。

“他怎么好像冲我们这里来了?”温拾有些不确定的问。

“我也觉得。”李明飞捏着筷子点点头,“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温拾的人物关系极其简单,社交点数又低的令人发指,所以他还没能在这个学校结识一位双眼皮高鼻梁微笑唇看起来一脸混血样的王子。

“亲爱的。”传闻中的经院王子一把勾住了坐在他们对面满脸沉重扒饭的季云霄脖子,“说好了要和我一起吃饭的,为什么你不等我。”

这下,温拾也倒吸一口凉气,很好,他不是这个寝室里唯一一个基佬了。

“这是我的朋友。”季云霄面无表情扯下脖子上的白胳膊,“他叫王子,学金融的,和我们一届。”

“你们好呀。”王子一屁股坐到了季云霄身边,“我是王子,云霄的好朋友。”

这可真是个好名字。

看王子那笑眯眯自我介绍的模样,应该是已经习惯了这个名字,大方又自然,优雅又得体。

王子是混血,从他长相就能看出来,加上小时候在国外生活过一段时间,性格培养的很是开放,和无趣又直接的季云霄南辕北辙,是个自信大方又热情浪漫的甜心男孩。

他极其自来熟,坐到温拾这桌后,就和一样话痨放李明飞聊起来了,没一会,就把家底倒了个精光。

捐图书馆是真的吗?

是真的,因为不想住校,多人宿舍很不习惯,并且想让他亲亲季云霄和他一起从学校出去呀。

创业是真的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