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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京城 张志儒是不是疯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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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沈家的商队前往京城,只剩下五天。

凌晨,黎青执停下手上的笔,按了按自己的肩膀。

这些天,等金小叶睡着后,他都会来书房写书,早上再回去睡觉。

为了避免被人发现,他还特地找了个帘子挂在书房窗前,免得灯光透出去。

轻手轻脚地回到卧室,见金小叶还没醒……黎青执在金小叶身边躺下,深睡了一个时辰。

等他醒来的时候,金小叶已经不在了。

他下楼来到厨房,就见金小叶正在煮面条。

“哪来的面条?”黎青执好奇地问。

做面条挺麻烦的,金小叶从没做过,就算做面食也是做面疙瘩,或者搅和成糊状之后摊面饼。

金小叶道:“我跟面馆订的,爹一大早就给我拿过来了。”

县城那些面馆的面条都是他们自己做的,有些面馆还会往外卖生面条。

她昨天才知道这件事,然后就订了一些——黎青执最近很忙,可以给他吃点好吃的补补。

面条是黎老根帮她拿回来的,拿完,黎老根就迫不及待,出门喝茶去了。

自从来了县城,黎老根变了很多。

看到城里的老头都穿得干净,他也开始注重穿着,一些坏习惯也改了。

至于赌钱……黎青执私底下找过黎老根,说黎老根再去赌钱会影响他考科举,那他就不要黎老根这个爹了。

黎老根很害怕。要是黎青执换了个爹,那他怎么办好?他压根就不敢再去赌钱!

时间长了,他还觉得赌钱没意思。

早上去茶馆喝茶,跟人吹牛吃面条多好啊!

钱要是还有多出来的,买几块糖给黎大毛黎二毛还有赵小豆吃,个孩子还会亲近他!

至于常翠……黎老根是不会给常翠买糖的,这女娃娃跟他又没关系,他给人家吃糖干啥?还不如自己吃。

金小叶提前煮了一锅榨菜肉丝汤,把煮好的面条捞进去,就是他们的早餐了!

紧跟着,她又将剩下的面条捞进一个空碗里,放进去猪油酱油拌了拌,给那些女工端过去。

女工们会把这面条当菜,用来配粥。

拌面条在她们看来,还是一道很好的菜。

黎青执吃早饭的时候,常瞻带着翠翠从屋里出来了。

自从常瞻回到崇城县,翠翠就跟着常瞻住了,黎大毛黎二毛则像以前一样,两个人一个屋。

他们有两张床,但从来都只睡一张,另一张床上放了积木和棋盘。

常瞻和翠翠和他们一起吃面条,常翠拿个勺子努力扒面条吃的样子特别可爱……

黎青执笑了笑,去跟金小叶聊天。

他对东家长西家短的事情很感兴趣。

“屈姑娘和徐启飞的事情已经定下了,不过他们要等院试之后再成亲,接下来几个月,王姐和徐夫人不打算让他们见面,免得影响了徐启飞……”金小叶念叨着。

黎青执倒是觉得影响不影响关系不大。

徐启飞年纪太小了,都不到十八岁,再加上他不是出生书香世家的,没有从小受到最好的教导……他能考过县试府试,但接下来的院试想通过很难。

除非他撞大运。

朱寻淼的学问,都比徐启飞要好——李秀才指点朱寻淼的次数,远超其他人。

不过让徐启飞好好读书,过些日子再成亲是对的,他觉得王姐的女儿有点小了。

说完王姐的女儿,金小叶又提到了方家:“锦娘这些天不太高兴,她娘正在给绣娘找夫家,还要一百两银子的彩礼……”

“怎么回事?他们家不是靠绣娘做针线活养家的吗?”黎青执皱眉。

方绣娘的挣钱能力不差,把方绣娘嫁出去,无异于杀鸡取卵。

金小叶道:“谁知道呢!他们要那么多钱,其实也没人愿意娶方绣娘。”

方绣娘长得很漂亮,但方子荐现在名声很差,富贵人家谁愿意娶方绣娘?

至于普通人家……那么多银子,也不是哪家都能拿出来的。

即便能拿出来……王姐女儿这样的姑娘,不比方绣娘好?王姐还不要那么多彩礼!

王姐都跟徐夫人说了,徐家给的彩礼,她都给女儿当陪嫁。

金叶绣坊充满了烟火气儿,黎青执吃过早餐,觉得自己已经满血复活,就跟着常瞻一起去新码头那边。

两人到那里的时候,常端和那些劳工的头领已经在挑铅字排版了。

这些劳工的头领姓冯,大家都喊他冯大,他是临湖县一个□□的儿子,不知道爹是谁。

他是在妓院长大的,妓院老鸨很喜欢他,就教他认了字。

他十八岁的时候,娄家一个管事来妓院找乐子把他娘弄得遍体鳞伤,之后,他娘在床上躺了几天,发烧烧死了。

他肯定是要报仇的,就拿了一把菜刀去找那个管事……可惜他没能把人杀掉,还被送去了采石场。

他去采石场的时间比黎青执要晚一点,但到现在也已经在采石场待了四年多,而他能成为这些劳工的头领,是因为他擅长游泳,能徒手抓鱼。

吃生鱼不太好,但这些劳工都落到这地步了,自然不会排斥……他抓到鱼之后,会自己吃,也会给别人吃。

不过那些护卫看他们看得紧,他们想在挖石头的间隙抓鱼吃不容易。

冯大无亲无故,那个管事也已经被张知府砍了……他就跟着常端来了崇城县。

看到黎青执和常瞻过来,常端和冯大连忙打招呼,这时,一个身体很瘦弱的劳工从厨房出来,说是能吃早饭了。

“你们快去吃饭吧。”黎青执道,说完就开始写故事。

他打算写完今天之后,就不继续写了,接下来的几天,帮着排版印刷。

他一开始想写二十万字,后来想想没必要。

十五万字已经足够了!这些故事并不长,十五万字,已经收录了整整十五个故事。

个故事一本书,他们可以装订出五本书来。

他们这边有十几个人,常端是做饭手艺最好的那个,但他从没做过饭。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做饭的活儿,他们交给了他们中最瘦弱的人去干,其他人都忙着印刷书籍。

如此一来,做出来的饭菜的味道自然不怎么样,但没人挑剔,大家都吃得很高兴。

跟他们之前吃的东西相比,这已经是绝顶美味了!

他们吃大锅饭打地铺,但对未来充满希望。

常端都跟他们说了,过几天他去了京城之后,常瞻会留在这里开卤味铺,而他们都可以留下帮着烧卤味卖卤味。

到时候,他们的生活就安定下来了。

众人吃过饭,就继续忙碌起来,而黎青执在写了一个时辰之后,也起身帮忙找铅字排版,顺便把用过的铅字放回放铅字的格子——这样方便常端他们找字。

就这么忙到中午,黎青执留在这边吃午饭。

这边的午饭,就跟他穿越过来的时候,金小叶做得差不多。

豇豆、茄子还有大米一起放锅里煮,就这么煮成很干的菜粥,再加上咸鱼,就算是一顿饭了。

咸鱼还是腌制的小杂鱼,用的盐明显不太好,带着一股子苦味。

不过大家并不在意,就连黎青执也一点不嫌弃。

常端对黎青执更敬佩了。

黎青执一个前途无量的府试案首,竟然愿意吃这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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