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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舔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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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有蛮多天没见过了, 苏渺知道他想她,因为她的心每天也在饱尝相思的煎熬。

以前纵然很久不见面,但手机却一直保持着联系, 每天还要视频通话,只要心在一起, 想念就不会变成一件漫长的事。

断了联系, 每一天…都是度秒如年。

“你是刚下班吗?”她沉声道,“秦斯阳说你两头跑, 不嫌累?”

“这段时间我没回京城。”

“那还穿西装。”

迟鹰薄唇绽开一抹雅痞的笑:“某人说我穿西装帅,我要迷死她。”

“……”

“迟鹰, 我们已经分手了。”她没有接那朵玫瑰, “你走吧。”

迟鹰之间拎着紫玫瑰细长的茎枝, 转了转, 搁在鼻下轻轻嗅闻着,慢条斯理地撕下了一片花瓣, 飘在了地上。

“它招你惹你了。”

“你不要,它的存在就没有任何意义。”迟鹰又缓慢撕下了一片花瓣,扔进泥水坑里,“同理,迟鹰也是。”

“……”

苏渺以为自己够恋爱脑了, 至少他回来之后, 她真是满心满眼都是他。

没想到迟鹰也会有这么没出息的一面。

“没我你就不活了?”

“能活, 但活不长。”

“……”

苏渺终究还是舍不得, 一把夺过了玫瑰,“你还是高中生吗, 说这么幼稚的话。”

“我高中那会儿, 比现在成熟多了, 至少不会为这些破事伤心。”

苏渺挑眉望向他:“所以越回越活去了?”

“是越来越沦陷了。”

迟鹰捂了捂左胸,“不知道中了什么邪。”

“……”

苏渺无话可说。

迟鹰不再和她玩笑,认真地问:“还在怪我误会你?”

除了这个原因,他真的想不到任何理由,可以让这么深爱他的女孩选择放弃。

什么累啊什么不想追了,迟鹰半句都不信。

他们之间的差距不是一天两天,苏渺也不是轻易退缩的女孩。

迟鹰一直记得高中那一次被秦思沅欺负之后,她捏着他的毛笔,对他说出“好风凭借力”时,那坚韧的眼神…

那是迟鹰第一次对她动心。

他的小鹰也许会害怕、会迷茫,但不会退缩。

迟鹰冷静了下来,耐心对她解释,“发布会之前,我兴致勃勃给你发信息报喜,居然他妈是路兴北回的消息,我什么感受,老子眼前一黑,差点一头栽下梯子。”

“……”

苏渺忍着心疼,再度向他解释道,“我和路兴北什么都没有,你别为这个伤心。”

“但你不应该怪我生气,如果你给我打电话,是别的女人接听的,你会怎样?我给你机会解释,你也不解释,一口一个分手,你说我该怎么想。”

迟鹰走到她面前,轻轻牵起了她的袖子,“小鹰,将心比心,你没理由怪我。”

苏渺最受不了的地方,就是迟鹰着样子心平气和地跟她讲道理。

温柔刀,一刀一刀地剃着她的骨肉。

“迟鹰,别说了。”她移开了视线,逃避他的眼神。

迟鹰看出她动摇了,继续道:“我当时想的不是被戴绿帽了找路兴北算账,你知道我脑子里第一个想法是什么?”

“我不知道,不想知道,别说了迟鹰,求你。”

迟鹰将她的袖子挽起来,放到唇边吻了吻手:“我怕你愧疚,我想告诉你我不在乎这个,但我说不出口,我有我的骄傲。”

“情急之下凶了你,我比你更难受,所以第一时间买机票回来,飞机上还梦到你离开我…”

“小鹰,别让我噩梦成真。”

苏渺难受到呼吸都几乎窒住,她真的不想掉眼泪,可是迟鹰这番冷静的自白,听得她心都要碎了。

不,失去一个人不会成为噩梦,会好起来的。

迟鹰是那样坚强的男人,才不会像她一样没出息。

她定了定心绪,沉声道:“迟鹰,你这是死缠烂打?你怎么比路兴北还脸皮厚。”

“错了。”

迟鹰站在阶梯上位,挡住了女孩的去路,“在爱你这件事情上,老子脸皮比他厚一万倍。”

他一靠近她,苏渺便嗅到他身上有酒味,而且还挺浓郁。

今天打扮得这般人模狗样,看着也很清醒,居然喝了酒。

大概也只有喝了酒,他才会这么长篇大论地跟她服软。

迟鹰平时是多嘴硬的男人啊。

苏渺不敢再听了,转身上楼。

迟鹰不依不饶地牵住了女孩的手腕,任她怎么挣脱都不放开,“那个下雨天,你问我,可不可以永远当我的小鹰,我那时候前途未卜还有病、也给了你承诺,没有失信于你。苏渺,你怎么能对我失信。”

他情绪一贯平稳,在说到这件事的时候,嗓音也有些控制不住的颤抖,“你答应了我的求婚,你怎么能失信?”

苏渺的心都快难受到要窒息了,她不敢看他:“我就是失信了,求你了,你走吧。”

迟鹰从后面抱住了她,用力到让她无法挣脱,身子都像要被他碾碎了似的:“老子差点死过一次才飞回你身边,别他妈翻脸不认人。”

女孩挣脱不过,一口咬在他的手腕处,咬得他浑身一紧,但他还是忍着疼,用力地抱着她,绝不放手。

直到她舌尖都尝到了血液的腥咸。

“放手,迟鹰…”

“我选你。”

“什么。”

“梦想和你,我选你。”

迟鹰也是真的慌了,肉眼可见的慌了,连声音都在颤抖,“我什么都不要了,我不要爷爷的公司了,我不要万丈光芒的前途,我只要小鹰,这样行吗,能和好吗,跟我回家,我们关上门过日子,谁都不理…”

苏渺终于再也控制不住了,眼泪夺眶而出,顺着脸蛋肆意地流淌着

“迟鹰,你真的…喝醉了。”

“你知道我的墓志铭会怎么写吗?”迟鹰终于甩出了最后的杀手锏——

“三年前,经历了那场九死一生的手术之后,我他妈连碑都刻好了。”

苏渺捂住了嘴,她不敢听。

“迟鹰的墓志铭上,没有雄心壮志,只有苏渺的名字。”

迟鹰的唇抵在她耳畔,用沙哑的嗓音,一字一句道,“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

苏渺蓦地攥紧了他的手。

迟鹰拿心脏的事情和苏渺谈和好,纵然她决心似铁,也挡不住这招…

生离死别,人间至大的悲恸。

她颤抖的手…用力地握着他,指甲都快掐入肉里了。

“别…别说这种话,迟鹰,你要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男人的脑袋埋入她颈窝:“那小鹰还跟我吗?”

“让我想想,好不好,你也醒醒酒。”

他很乖地点了点头,第一次听话成这样。

徐尧已经很久没出现了,不知道在哪里鬼混。

苏渺真的祈祷、祈祷这混蛋永远不要出现在她面前。

周末,她来到了农贸市场,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水果摊位前流连着。

春日里水果品种很丰富,尤其是红艳艳的樱桃,莹润剔透,看着便让人口中生津。

苏渺想起来,某人还蛮喜欢吃樱桃。

车厘子四季都有,但这种柔嫩多汁的樱桃,却仅是春日限定,短暂得如世间一切的美好,都留不住。

苏渺走到了靠左边第二个水果摊位前,看到汤玥正坐在小椅子上,埋头写作业。

周围环境如此喧嚣吵闹,她倒也静得下心来,丝毫没有被打扰,认认真真地写下一串串英文单词。

一边誊写着、一边默记。

“你好,看看需要些什么?新鲜的樱桃草莓,便宜卖。”一个扎着发髻的中年女人,热情地招呼着她。

“草莓多少钱呀?”

“十元一盒。”

汤玥听到熟悉的嗓音,抬起头,看到是苏老师,脸上浮现惊诧之色:“老师,您怎么来了。”

苏渺脸上绽开笑意,温柔地说:“周末来看看你,怎么样,最近过得好吗?”

“嗯!我很好。”汤玥连忙起身,拉着自己的妈妈,赶紧介绍道,“妈妈,这是我们语文老师,苏老师。”

汤玥的妈妈体型微胖,穿着一件灰毛衣,系着红色围裙,为了方便工作,头发一把扎在脑后,脸上有很明显的皱纹感,是辛苦的生活留下的沧桑印痕。

她看到面前这位年轻又漂亮的老师,显然有些不知所措:“哎呀,原来是老师呀,难怪这么有气质。真是…快快快,快进来坐,我去给您倒杯水吧!不然我削个苹果给您吃。”

苏渺连忙道:“不用麻烦了,我是过来买东西,顺便看看汤玥。”

“快,丫头,快把你作业给老师看看。”

汤玥无奈地对妈妈说:“老师在学校里才检查作业呢,这会儿菜市场,让人家看啥子作业嘛,老师现在也是下班时间呢。”

汤玥妈妈不好意思地赔笑着:“也是也是,我糊涂了。”

苏渺和汤玥聊了会儿,敏锐地注意到她脸上有一小块指甲的划痕。

那痕迹…她再熟悉不过了。

有客人过来买水果,汤玥妈妈道了声失陪,便去招待客人了。

苏渺表情严肃了起来,问道:“汤玥,你跟老师说,周怡璐他们有没有再来找你麻烦?”

汤玥连忙将自己的羽绒服帽子戴在了脑袋上,眼神闪躲:“没、没有了。”

“那你脸上这一块剜痕,哪来的?”

“啊,我…我被猫猫抓了。”汤玥低着头,不敢和她对视。

“这明明是指甲的印痕,你不要怕,告诉老师,她们是不是又来找你麻烦了?”

汤玥看着都快哭了,小声说:“苏老师,您真的很好,以前从来没有科任老师这么关心过我,还来家里看我…但是真的请您不要管这件事了,没有用的,我再坚持坚持,熬过了高三,考最好的大学,那些人就追不上我了!”

她的这句话,瞬间让苏渺陷入回忆。

曾几何时,她也说过同样的话…

只要她飞的够高,泥沼中那一双双骷髅白骨一般的手,就抓不到她了。

她也曾为此努力了好久啊!

看到汤玥妈妈招呼完客人回来,她便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从包里摸出了一套笔记资料的复印本,递给了汤玥——

“这是我以前高考使用的一套复习笔记,很详实,里面很多知识点都是重点,你拿去翻翻吧,只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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