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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迢迢长路5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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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只很普通的碗。

如果非要用来形容描述的话, 那么粗瓷大碗就是对于它最好的描述。

这样的碗随处都是,眼前的这一个像是刚做出来没有多久,上面并没有多少岁月的痕迹, 也没有豁口。

粗瓷大碗最是皮实,也是最合家里用的。

那什么这瓷那瓷的,上边带着花纹图案的, 都是有钱人家用的。

一个碗甚至要卖上几个铜元, 几个小洋, 甚至几个大洋,多金贵啊。

王元正是个贩卖吃食的小贩,但他的摊子上只有一个碗,那是给他自己用的。

做吃食买卖的,赚的都是小头小利,起早贪黑,积少成多, 王元正就是一个这样的小贩。

比不上那中上层喜欢吃的猪头肉羊头肉不缺销路,也不做那走街串巷的杂面小贩。

王元正可这家里传下来的关系和手艺,摆的是马肉摊子。

马儿干, 马肉铺,这都是底层老百姓能吃得起的东西。

王元正没别的手艺,一手马肉脯,乃是家里用以谋生,代代相传的本事。

马肉摊子不如那挑街走的杂面, 熏鱼儿,人家走到哪卖到哪, 沿街叫唤, 马肉却是不行的。

这卖马肉脯的, 也叫作“瞪眼食”,摊主非得练得出一眼的好眼力才行。

摊子上摆着一锅,一柜。

锅子里是切好的马肉,柜子上是案板和酱油盆。

摊子立在这里,前来买马肉的食客既不是用碗碟装着吃,也不是自己买好了几块肉带回家吃,而是无论多少食客,通通环坐在马肉锅一圈,一同蹲着吃。

这当然不是火锅。因为这肉都是熟好的,锅子里也只有马肉和汤底再无其他吃食,而吃马肉的按照块算钱,夹起锅中一块肉,在柜子上沾一下酱油吃进嘴里,吃一块,王元正就用铜钱在案板上打一码子记录下来,待到这人吃完一同算钱。

王元正自幼就随着父亲一同摆着马肉脯的摊子,别的不说,从小到大,这瞪眼食,无论锅边绕了一圈多少个人,每个人吃了多少个块,他从来都不带算错的。

便是还要有人喝汤,左手切肉,右手盛汤,眼睛心里计数打码子,是半分都不会出差池。

王元正每天都在珠市口摆摊。

这么多年,世代做这手艺,老老小小的客人们也是一代传一代。

有的老爷子是看着他长大的,王元正也看着人变老。

每天都是一成不变的日子,架上锅,切着肉,数着码子收着铜子。

这日子没什么不好的。

王家世世代代都是这么过的,从曾祖父到祖父,从祖父到父亲,如今父亲过世,这担子又传到了王元正的手里。

因为出生那天是元正,所以他的名字就叫了元正。

尽管如此,就连王元正的妻子,邻人,大家都以为王家时代做这个瞪眼食。

底层的老百姓,有这一门手艺在日子就不算难过。

民以食为天,不管怎么样老百姓都得吃喝。

每日摆着马肉脯摊子,王元正唯一要忧心的事情就是今天收到的肉成色如何。

虽然卖的是马肉脯,但王家这小打小闹的,自然不可能有专门的作坊,而是去马肉作坊收了现成的肉回来加汤再行烹制。

马肉作坊向外贩售的马肉,乃是马肉作坊收来的死马,死骡,还有混血马杂等等。

即便是如今又有了火车,洋车,洋汽车,胶皮车,电车,还有那叫什么西洋摩托的,但牛马依旧是重要的交通工具,更不可能如鸡鸭猪羊有专门用来饲养吃肉的。

王元正根据从马肉作坊里收来的肉,那都是经过第一手工序,煮熟的,每日要看看是马是骡子,还是其他,他再根据家传的手艺烹调。

死马死骡子的肉,那些达官贵人惯来是不会吃的。

但不管是面对什么客户的吃食,终究是要看味道和手艺。

王元正家里世代相传的瞪眼食,他如今也做了二十年,旁人都以为这买卖摊子定然会世代的做下去,珠市口的街边几十年如一日地有着马肉脯的摊子。

但王元正不想,他从儿时就跟着祖父,父亲摆摊。

如今四十年眨眼一挥间,日复一日,每一日都过的没什么分别。

案板上打码子的铜钱磨得愈发光亮,连字迹都快要磨平了,每天在耳边都是来吃马肉脯的客人们吧唧嘴,绕着锅,忒喽忒喽的声音。

王元正攒了一些钱,世世代代的马肉摊子,每日进项都是小钱,但年年月月的这么下来,积攒的数目不小了。

王元正想要盘个铺子,但这吃瞪眼食的都是绕着锅吃,偌大京城里也不止他这一家的瞪眼食。

这若是开个铺子,还怎么赚钱?

马肉骡子肉做了这么多年,熏酱做汤的手艺,王元正还是一把好手。

他想着,来摊子上吃马肉块的,多是过来尝个肉味儿解馋,如果盘了铺子下来,即便是有着儿子和自己两人,一人负责数一锅的码子,那地方还是有些小,赚的钱也少。

可若是盘了铺子下来,这马肉必然是要涨价的,客人们都是劳苦人,一个铜子也要斤斤计较的,这涨价了,人家自然是转身就走,生意也许还没有现在摆摊好。

但若是一直这么摆摊下去,王元正不甘心。

他老子是个摆小摊卖马肉脯的,他老子的老子也是,如今连儿子也是,孙子生下来了,就这么一代代地都住在这巴掌大小院里,世世代代熬着汤,每天数着码子吗?

这外头的吃食,卖烧饼的,卖火烧的,卖豆腐脑卖豆汁,卖卤煮,卖羊肉杂面的,卖馄饨包子的都是让人吃饱。

马肉和面条放在一起,没那羊肉的杂面好吃,但浇上汁水,若是和杂米饭混在一起,些微的油香混着肉香汁水,不知不觉就下了肚子。

王元正起了主意,尽管世世代代都是卖的马肉脯,没有人卖过马肉汤饭,但他试一试。

这一份肉汁拌饭的价格不贵,里边放了几块肉,就是几个肉码字额外加上饭的钱。

若是但吃这马肉码子,吃个七八块不说饱,吃个十几块也不过是垫垫肚子,光吃肉吃不饱啊,但这拌了饭就不一样了。

从马肉作坊拿肉的价格不便宜,自己拿回家中还要再做上一道工序,赚的也是蝇头小利。

但如果卖着马肉拌饭,王元正仔仔细细地算了不下五遍,好像会更赚一些。

王元正带着儿子继续出摊,只不过一个专门做马肉码子继续围着锅吃,主要吃的就是这个肉,一个摊子带着饭,专门卖拌饭的,却能吃饱。

刚开始王元正卖拌饭的摊子上人不多,因为来吃着瞪眼食的,肉都是按着块算钱,就是为了尝肉味啊,但赶早出门做工,拉车的,做苦力的却来了不少,专门大早上来吃一碗带着肉的拌饭,肉可以少放,哪怕是不好的马肉,但也沾着肉味,混在饭吃下去这一天的力气都有了。

王元正的两个摊子都红火起来了,但他依旧想要开铺子,开个铺子,有着屋檐遮雨,就是大雨大雪大风,屋子里生意照样做,可这摊子,一有什么天气变化,大雨大雪,那可就做不成了。

祖祖辈辈攒下来的钱不少,但这铺子在那一直没定的下来,王元正日日照例摆着摊子。

有一天,来了个穿着破破烂烂的客人,体型有些虚胖的男人,一身的蓝褂子上面还带着洞都能瞧见肥肉了,这人自个儿抱着个粗瓷大碗,过来要上一碗马肉汤饭,但要装在自己的碗里。

这没什么稀奇,从前也有自己带着碗叼着火烧过来买一碗汤的,有的是爱干净,有的是用自家的碗拿回去全家吃。

王元正看着这人的粗瓷大碗,跟着自家的没什么分别,也不分个多少,按照正常的分量给这人打走。

等这人走了,摊子上坐着的客人们却是讨论了起来。

“那是贾二吧,今儿个不知道又跑哪儿去讨钱了。”

“看样子今儿个起码讨了几个铜子儿,都来吃饭了。”

“你说这人也是奇了,明明是个乞儿,这什么东西好吃倒是知道,讨了钱就四处去买吃食,还非得用他那个破碗,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宝贝呢。”

“呵,那是个傻子,毕竟是他吃饭的家伙,可不得抱着吗,我估计啊,是贾二到哪块买吃食,只怕人家老板也不愿意让他用本家的碗。”

“有理有理,估摸是了。”

王元正听着摊子上客人们的讲述才知道,这贾二是个痴傻儿,爹娘死了,大哥不管,成日里找个地方拎着一个破碗讨钱。

脑子呆呆傻傻,只知道吃,从前爹娘在的时候宠着这个痴傻儿,贾二也知道吃食的味道好坏,有时候有人往他那破碗里倒剩饭剩菜,他还不要,端着碗往外倒呢。

是个可怜人,王元正想着,这痴傻的脑袋,春夏日还能在街上,可到了秋冬冰天雪地的时候还能怎么办?

不过这世上的可怜人多了,傻子也多了,街面上都是,穷人嘛,满大街都是,谁又可怜可怜自己家呢。

王元正有时候能瞧见这贾二,珠市口附近摆吃食摊的不少,有时候还能瞧见贾二来买吃食,每一次都是用他自己的那个破碗。

说来有些奇怪,买过吃食的摊子,贾二就不再买了。

无论是哪个摊子的吃食,贾二只买一次,过了段时间再来,花几个铜元买下一家的吃食,这些摊主们有时候见了贾二招呼他,

“贾二,今日不来我这吃啊,今儿个我给你便宜一个铜子?”

贾二总是摇着头,坚定地走向下一家。

这吃食家,如王元正的马肉脯和马肉汤饭,靠的可多是回头客,吃的好了就天天吃,老是来吃,哪怕搬走了也念着这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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