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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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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没多久,管事的兰姨来请吃晚饭。

向斐然将烟蒂丢进还剩一点可乐的易拉罐里:“我说过了,晚上不过去。”

兰姨似有迟疑:“随宁刚刚到了,还有她的客人。”

向斐然垂下眼睫,指尖随着思考而点着易拉罐的铝壳。一忖过后,他唇角稍抬:“那就更不能过去了。”

饿,确实是饿的。在山里风餐露宿了一周,罐头和速食咖喱快吃吐了,他倒真很想念厨房炖的靓汤。

但叫他叔叔的小姑娘在,他一现身,身份当场便穿帮了。解释起来事小,双方难堪起来事大。还是那句话,他没兴趣处理这种场面,所以避免发生是最直接的方案。大不了,躲她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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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道而来做客,商明宝贴心地给方随宁全家上下都准备了伴手礼,并在晚饭前一一送了出去。

虽然是新交的好友,但两人感情已经很升温,方随宁一直拉着她的手介绍。这里是她外公家,她外婆已逝,外公独居于此,平日与助理及家政工人一起生活。这个拥有温泉清溪的深山十分幽静,交通不便,她也只在每年寒暑假时过来。

晚饭快开席时,方随宁的外公从三楼书房乘电梯下来了。他年事已高,一头白发打理得妥帖,看着儒雅而气度不凡,腿脚似有旧疾,不太利索,拄一根拐杖。很少有人知道,这是向联乔在一次撤侨行动时被流弹击中所落下的伤病,年轻时看着无碍,如今岁数上来了,开始日夜隐痛。

“你外公是做什么的?”商明宝忍不住好奇。她外公是光凭举手投足就让人移不开眼的那种老人。

“教书的。”方随宁道,“在大学里教国际关系与政治。不过现在年纪大了,站不了那么久,所以已经退休了,在写书呢。”

向联乔从那位子上退下来后,就把余热发挥到了教学一线,潜心著书立说、带学生,因此方随宁也不算撒谎。她得了长辈交代,不要轻易跟同学朋友说家世,以免单纯的人际关系变复杂了。

商明宝对有学问的人向来很尊敬,又不由得想起了坐在副驾驶的人——他和向联乔之间有种微妙的相似感。

商明宝将餐巾展开铺到膝上,像是不经意地问:“那你叔叔平时也住这里吗?”

“我叔叔?”方随宁一愣,盘算了一番复杂的中国亲属关系,觉得商明宝应该是搞混了:“你说的是我舅舅吧?我妈妈有一个哥哥。”

明宝也跟着一捋,连连点头:“哦,对,那就是舅舅。”

话题从这儿开始牛头不对马嘴了。

“哦,他啊。”方随宁表现出了毫不掩饰的鄙夷:“他不怎么样的,我很少见他。你碰到他了?”

“来的路上……”商明宝含糊过去。

两个小女孩的窸窸窣窣没躲过向联乔的耳朵。他轻轻点了点拐杖,虽没说什么,但方随宁立刻噤声了,吐了吐舌头,脸也快埋进碗里。

商明宝敏锐地嗅出一层意味:那个人不是一个受欢迎的、可以随意谈论的人。

略关切了小辈几句,向联乔唤过助理:“斐然不来吃饭?”

助理回答:“斐然说晚点再来看您。”

商明宝小口抿着花胶靓汤,小声问:“斐然又是谁?”

“是我表哥咯。”方随宁挨过身子去答,“就是那个舅舅的儿子。”

“斐然……哪两个字?”

方随宁便用手指沾了点茶水,在桌上写给商明宝看:“简繁体一样的写法,你知道的吧?”

知道,斐然成章。

商明宝心里默念。

这像是一个不会老的名字。

方随宁写完字,转向向联乔,隐含雀跃地问:“外公,斐然哥哥早就来了吗?”

“比你早来半个月。”

“你都不跟我讲。”方随宁噘嘴抗议。

向联乔老神在在:“他特意要我瞒着你,君子一诺,我总不能食言。”

“哼,为什么?”方随宁撒起娇来。

“他嫌你吵。”

方随宁遭受重击:“混蛋!”

整个晚饭期间,不管是舅舅还是这个混蛋表哥,都没有出现。

用完餐后消了消食,两人便回房休息。虽然卧房很有富余,但方随宁盛情邀请商明宝一起睡,这样晚上可以聊聊私密话。

方随宁的卧室布置得很规整,靠窗摆放着粉色梳妆台和书桌,堆满了盲盒和毛绒娃娃,墙上则挂着一副植物压花标本,颜色暗淡,造型扭曲,一旁批注歪七扭八,整体来说丑得相当别致。

“好看吧,我自己压的。”方随宁还沾沾自喜。

“好……好看。”商明宝只能违心地说。

“我就说,向斐然这个狗东西,还嫌我压得丑。”

他的原话是这株狭叶香港远志死不瞑目,把方随宁气得吱儿哇乱叫。

商明宝将睡衣和随行物品从自己的房间里抱过来,揭开小包盖子:“我另外给你准备了一个礼物……”

是一根四叶草手链,她认为很适合送给高中女生做见面礼。

方随宁的目光却停在她包上:“我靠,这Kelly doll?假的?”

她是追星党,5G冲浪战士,对时尚圈的很多东西自然也是耳濡目染头头是道。kelly doll这样深受名媛和明星追捧的限量款,她一眼就认出来。

商明宝拎起手中小包比了比:“这个?”

她从小就背这个,去午餐会、春游或看展时,会在里面放上一个爱吃的三明治和小瓶奶。因为喜欢,她有一柜子不同皮质、颜色和造型的同款包,用来搭配鞋履和裙子。成长至今,她唯一一张流于公众面前的曝光照,便是她背着Kelly doll、怀里抱着粉色长耳兔的照片,长发过肩,没睡醒,才八岁。

媒体写她懵懂无知,是公主出街,却不知正是那天,她第一次病发了室上速。

她自己不记得了,但梦会帮她回忆,那时候她心跳过速无法呼吸,心脏绞痛得像是要爆炸开,休克过去后,不知道她大哥拨开保镖,抱着小小的她在人潮中狂奔起来。

不过,十六岁了还在背小时候喜欢的包包,说起来也真是有点不好意思。

这款包上一次在佳士得的拍卖价是一百三十五万,商明宝不知道,方随宁却很清楚。她摸了摸皮质:“这A得也太真了。”

水货这种事在宁市很稀松平常,虽然商明宝的养尊处优肉眼可见,但一个高中女生背这种包还是超出了方随宁的认知,相比起来,认为她背A货更符合常理。

商明宝歪了歪脑袋,没有辩驳:“确实是A的,觉得好看就买了,被你发现好丢脸哦。”

方随宁大力拍了下她肩膀,蠢蠢欲动:“可是它真的很可爱啊!价格靓不靓?”

商明宝看出她的喜欢,将kelly doll塞到她怀里:“你别买了,这个送给你。”

“啊?”

“它不是旧的,是新的,”商明宝以为她介意被用过,特地解释:“我有好多个……做水货的那个厂家是我叔叔,你用旧了的话,我再送你啊。”

方随宁不疑有他,顺手收下了,并回赠给她一件自己很喜欢的东西。

闭了灯躺下后,又睨到她手腕上的电子表:“你晚上睡觉也戴表哦?”

黑夜里,液晶表盘的光也随之熄灭到最柔和的状态,那上面实时显示着心跳脉搏。

商明宝下意识捂住了表面,含糊地“嗯”了一声。她不想让方随宁知道她有病。

许多女同学说她得的是大小姐病,不能跑不能跳不能喘的,体育课都在树荫底下乘凉,久而久之,她们对她敬而远之,有活动也很少邀请她。难得交了新朋友,她不想扫兴。

又东拉西扯地说了许久的话后,方随宁终于犯困,给商明宝表演了一个沾枕就睡。

商明宝却根本就睡不着。她起身披衣,将睡眠伙伴长耳兔抱在怀里,轻手轻脚地走下楼梯。

夜露沾湿花香,让浮动的风仿佛也带着重量。

形同云层一般的稠雾掩住了小半轮月,商明宝在院角蹲下,打电话跟苏菲轻声地诉苦。

她要诉说的苦处可太多了,比如房间不够大,甚至比不上她三分之一间衣帽间;比如花洒的莲蓬头不够高级,没有如雨滴冲下的那种圆润力度;又比如晚饭后居然是没有果盘和甜点的,要吃水果得自己削皮——天啊,她长这么大,还没亲自拿过水果刨呢!以至于根本都不知道怎么用,为免丢脸,只好干脆不吃那个早市秋梨……

苏菲听到她因为不会削皮而没吃上餐后水果,眼泪都快掉下来,又不可避免地想到,他们的家居拖鞋一定不是真丝的,床单即使是高支棉的,原料产地也一定比不上明宝从小睡到大的,更不要说床垫枕头了——让千金小姐装普通人,并不比普通人装公主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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