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21章 怪诞都市(二十一)(1 / 2)

加入书签

王小胖看着草稿纸上面歪歪扭扭的字迹, 激动得眼睛缩成一个点,一挥手就抢了过来。

“就是它!就是它!哈哈哈,可算是被我找到了!”

王小胖攥紧这页纸, 高兴得手舞足蹈。

他对故事内容根本毫无兴趣,他就是个偷窃别人作品的贼, 心心念念想着的只有奖金和自己的房子, 所以看都看没, 把它塞到了口袋里。

杨宗长舒了一口气, 瘫坐在地上,挤出一个讨好的笑来:“稿子我帮你找到了, 你……现在可以放过我了吧。”他难掩恐惧, 笑得比哭还难看。

王小胖扭头,居高临下盯着他, 盯了好一会儿,他忽然也蹲下身去, 像狗一样在杨宗身上嗅了嗅, 然后露出一个笑来,诡异说。

“放过你?我放过你, 你又能跑去哪里啊。《春城》的风在你们体内播下种子, 你知道你们闻来像是什么香吗?像肉香。太香了,光是闻到你们的味道,我口水都要留下来。你不死在我肚子里,走出这间房也会被其他租客吃掉。”

杨宗已经怕得眼泪掉下来, 声音哆嗦:“我可以跑得远远的,我可以跑出长明公馆。”

王小胖悲悯地说:“你疯了吧, 你一出长明公馆, 马上要被那些城里人分尸。”

杨宗脸色煞白, 整个人战栗颤抖。

王小胖的一句话彻底打断他天真的想法,站在他面前的是《踮脚走路的人》,而长明公馆的故事远不止这一篇,外面的都市更是一群怪物。

他留在长明公馆是死,离开长明公馆也是死。从他被拉入这个世界里来,空间的主人就没想让他活着。

“不……总会有办法的……总会有出去的办法的。”

王小胖古怪地撇撇嘴,他忽然抬起双手,放到自己脸上。

然后杨宗就瞳孔瞪大,惊悚地看着王小胖从额头开始,把自己的皮剥开。撕拉,人皮像是衣服一样,被他轻轻松松地拔下来。踮脚踩着那张属于跟班的人皮,露出原型,一个血肉早就腐烂发臭的怪物眼珠子幽幽寂寂地看着他。王小胖身上一直有一股味道,像是某些胖的男生在夏天会自然而然散发的臭味,跟厕所的味道有点接近。到现在杨宗才知道了,这是尸臭。

王小胖说:“出去干什么啊,去哪儿不是一样的吗。”

“你不如死在我肚子里,我还能给你留个全尸,嘿嘿,”王小胖仿佛觉得自己说了个不错的笑话,说完那张血肉模糊的脸扭曲地抖动了一下,笑起来:“嘿嘿,我一定会把你吃的干干净净,骨头也不剩,在我肚子里留个全尸。”

“不!不,你不要过来……你不要过来……”杨宗转身就想走,但春城的种子在体内发芽。他刚刚潜入房东屋内使用异能,本来力气就所剩无几。何况就算他全盛时期,也不可能从一个A级异端手下逃生。杨宗连滚带爬想逃出203,却被王小胖抓住了脚,拖着回来。那只手还滴着血水,王小胖脸色一狠,活生生从他小腿上嚼下一块肉来。杨宗想尖叫,但是王小胖怕他惊醒房东连累他,举起一本书重重砸在了他的脑袋上。顷刻间,脑袋上面被砸出一个血窟窿,到最后杨宗瞳孔紧缩,只剩痛苦和恐惧。

王小胖哼哧哼哧嚼着外地人诱人的血肉,嘴里一团血糊。他专注于吃人,没注意一道影子,从隔壁204的阴影里走出,覆盖在他头上。

王小胖吃着吃着,忽然察觉到什么冰凉的东西抵在他的额头上。

银色的、一种非常诡异且危险的金属,莫名其妙让他心都颤了一下。

王小胖半蹲地上,抬起头来,对上了一双冷漠的、饱含暴戾和杀意的眼。叶笙。

【抄袭者出现的时候,别相信你身边任何一个人。】

叶笙从五楼走下来,看到这三

人拿着扇子扇动泡泡往下跑,就觉得不对劲。《负尸》一直在门外行动,趴在门檐上守株待兔,推开门绝对没回去拿工具的可能。

这群人在根本就预料不到外面的情况下,为什么手里会有扇子?

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提前猜到了走廊上的一切。

他第一时间想到了抄袭者。

怪诞都市的第七篇是303的租客王小胖,作为仅次于房东老太的异端,王小胖的能力在概述里也透露出了一二。越高级的异端,越狡猾,王小胖早就取代了他们其中的一个人,混迹其中,引诱着他们往一楼跑,去抢房东老太的钥匙为了开203的门。

长明公馆的异端,每一个都有自己的欲望和罪恶。他们拜金,好色,嫉妒,懦弱,暴躁,自私,在这个本就浮躁混乱的动荡时代,编织出让人窒息的人世间。

王小胖作为一个抄袭者,大概是真的打算一“抄”抄到底了。

王小胖转了转脖子,他长得胖,脖子粗短,扭动的时候发出咔咔咔的,像是骨头扭曲一百八十度的声音。王小胖嚯地一笑:“你们这群外乡人真是够有意思啊。”

叶笙还没恢复嗓子,懒得废话。他早就已经把枪的灵异值调到了A级,手指摁住扳手的时候,能感觉到一股阻力。指腹一点一点往下压,浑身的鲜血都在燃烧。

叶笙眼里浮现出一层猩冷的血色。

“哥哥,交给我吧。”但是在他开枪前,宁微尘却伸出手温柔地握住他的手腕,轻轻笑着和他十指相扣。叶笙扭过头去,眉心紧皱,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但是对上宁微尘冷漠警告的桃花眼,他还是收了枪,面无表情垂下眸,咽下涌到喉间的血。

宁微尘从地上捡起了那张因为王小胖蜕皮而掉在旁边的纸。上面才是真正属于故事大王的字。

“怪诞都市的第九篇啊。”宁微尘的语气非常淡。

叶笙愣住,想起了在进这个世界前故事大王对他说的话——后世的读者啊,祝你真的读懂我的故事。

防止失联,请记住本站备用域名:

想要从这里离开,故事大王不可能是被他们轻松找到的,你必须……先读懂他的故事。

怪诞都市第九篇,《他人之眼,他人之舌》

【小武说,他在厕所的墙壁里,发现了一颗眼珠子。他带着我去看。拽下早就长满霉斑的抹布,掀开碎落的半块砖,我看到了一颗仿人类眼球的摄像头。

我认得它,这是市面上早就被淘汰的eyes监控器,依旧采用最原始的线缆来连接摄像头和显示器,它的局限性非常大,唯一的优点是便宜。

小武害怕地说,我们住的地方是不是有鬼。我跟他说,这不是鬼,别怕。

我跟房东说了摄像头的事,但房东脸色大变,对着我劈头盖脸骂了一顿。房东说,这事传出去,别人怎么看她。她的楼还怎么租出去。她要我保密,否则今天就把我赶出去,还要把我的东西都丢掉。

那些东西我还要寄回书店,不能被她丢掉。

于是我选择了沉默。

小武到晚上总是很害怕。虽然那个监控器被房东偷偷摸摸拆了,也可能是移了位置,但他还是老感觉,有人在监控自己。他的爸爸只会打他,而他的妈妈总在流泪,他唯一能交流的对象只有我。

小武疑惑说:那真的不是鬼吗。

我开玩笑说:不是鬼,是我们这栋楼里,出现了一个偷窥者。

小武脸色发白说,那怎么办。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安慰他说:偷窥者不偷看小孩子,你长大后搬出这里就好了。

小武愣住,点了下头。

他开始坐下来和我聊天。他迷茫地说,我想快点长大,我一点都不喜欢这里,班上的

同学知道我住在长明公馆后,说我住在棺材房里。可棺材不是死人住的地方吗,为什么活人住的地方要叫棺材房?

我没有说话。

他抱着自己的书包,闷不做声。

后来我经常看到小武一个跑到天台上去画画,他在田字本上画满眼睛,然后用圆规把他们戳得稀巴烂。

小武经常看天空,我猜他在幻象自己现在有双翅膀就好了,能飞出这里,像鸟儿一样自由自在。

有一天,小武突然古怪又神经兮兮地跟我说:我找到我们这栋楼的偷窥者了,但我还需要验证一下。

我跟他说,你加油哦。

在小武的作业本里,长明公馆长满了眼睛。因为我们之中有个偷窥者。

挤上公交去上班,我看到故事杂志社因为征文活动缘故,到处贴上了《小嘴讲故事》的红唇标识。坐到工作位上,我想,其实我的世界,还长满了嘴巴。】

叶笙和宁微尘的阅读速度都非常快,几秒之间就将这半篇故事看完了。

王小胖看到这一幕,咽下嘴里的肉,急促地喘着气,恶声恶气道:“把我的稿子还给我!”

这时,走廊里突然传出一声不屑的嗓音。

“什么叫你的稿子?那明明是故事大王的稿子,是程小七的稿子,你还要不要点脸。”洛兴言咬着人头气球的一截脖子,抓着铁锁,冷酷地从黑暗中走出。

他后面还跟着欲魔,负尸蟾蜍吞噬人的速度很慢,欲魔的大半边身体都已经被腐蚀了,但他是B级异能者,还能苟延残喘,万幸之中被洛兴言救下。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跟了过来。

叶笙见到洛兴言来了,神情冷漠,抓着宁微尘的手,拉着他和自己一起后退。A级异端由专业人士来对付就好了,不需要他们插足。

宁微尘被叶笙这种“护短”的小动作给逗笑,非常满意地乖乖后退,同时把手里的稿子递给了洛兴言。

“洛长官,这是我们发现的线索。”

洛兴言:“……”

他真的觉得这两个人是来度蜜月的,只有他勤勤恳恳在打怪。

“我的稿子!”

这个时候王小胖已经赤红了眼,开始发动攻击。他站起身,举起手里的一本书,就要往洛兴言头上砸过去。一旦被他手里的书页碰到,哪怕是S级执行官,都会被瞬间吃进去。

洛兴言对危险的直觉非常敏锐,锁链一甩,扣住王小胖的手就把他整个身躯甩到墙壁上。枷锁是S级的武器,王小胖被束缚住,皮肤像被贴烙,滋滋滋冒烟。但他古怪一笑,甩甩头,居然又像是蜕皮一样,脱下一层血膜来。王小胖脱离束缚后,掉下的那层皮反而渗入枷锁,逼得洛兴言无法动用武器。

王小胖举着书本朝他扑过来。

防止失联,请记住本站备用域名:

洛兴言的脸色难看起来,他握着铁链,一个腾飞,避开了攻击。同时不断卷动锁链,借力自己到了天花板上。王小胖的皮是可以不断蜕的,他油滑、敏捷、难以抓住,手里的书页更是碰之即死的诅咒。

王小胖可以失误无数次,但洛兴言只能失误一次。

何况洛兴言的异能本来就已经只剩七成。

春城的第一晚,大家并没有什么感觉。

春城的第二晚,大家异能就已经被压到只剩百分之七十了。

到明天,春城的第三天,估计所有人的异能只会剩下百分之十。他们要用百分之十的异能,在曙光降临种子发芽前,面对公馆彻底狂化的异端,找到出路。

明明第三晚才是以几何指数上升地狱难度,可是今天晚上,所有人就已经感到绝望。这还只是一个A级异端。如果那个含水量百分百的女人在这里。如果地狱房东在这里。根本不

敢想象会是怎样的局面。

叶笙眼眸冰冷盯着王小胖手里的书。片刻后,他转身,低头快速在程小七的抽屉里找东西。

长明公馆晚上熄灯,电线又是偷拉的,基本上人人会备蜡烛。程小七的抽屉里果然也有一些用到一半的蜡烛和一个打火机。

叶笙摁了好几下打火机,火才出来,他点燃蜡烛,动作又快又稳,把点燃的蜡烛丢到了王小胖的手上。火刺啦燃起的瞬间,王小胖大叫一声,他的身躯丝毫没被火烧毁,可手里的书碎为灰烬。王小胖眦目欲裂,气得直接就朝叶笙扑过来。

叶笙偏头看了眼宁微尘。

宁微尘和他像是有天生的默契,展颜一笑,把手里的稿子递给了叶笙。

对于王小胖来说,随便一本书就能用来做武器。他从旁边捡起一本书来,狰狞道:“你们还挺聪明的,知道闭嘴,不惊醒那个老太婆。但你看是你手里的蜡烛多,还是我的书多!”

一把火烧掉书架只会引来房东。

叶笙把打火机的火焰,放到了那片稿子的下方。

王小胖一下子傻住了,他倒吸一口气,眼睛怨毒无比,可还是停在原地。

这是第二晚,王小胖对于金钱和房子的渴望依旧占据了上风,他还有理智。

王小胖阴恻恻威胁道:“你敢烧了那页纸,我一定活剥了你的皮。”

宁微尘现在成了替叶笙发言的人。他态度散漫,在这疯魔的夜晚,显露出一种完全矛盾的从容和优雅来,笑道:“我们可以聊聊的。”

王小胖警惕地盯着他,道:“聊什么?”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