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6章 6(1 / 2)

加入书签

17

迷迷糊糊丢了初吻的宁晃半宿清醒,辗转反侧。

他生得好看,会弹吉他、寡言冷淡、又有几分傲气,活像是电视剧或漫画里走出来的人物,正对那时少年少女的胃口。

念书的时候,上厕所溜达一个来回的功夫,就有许多人抻着脖子来看他,你捅我我捅你,说是高一那个校庆唱歌的吗?不是说有人给他写情书了吗?

情书、表白、他什么都记不得了。

就记得那时候课上什么都听不下去,课本一页一页写的都是他幼稚轻狂的歌词。

谁知道人过三十老房子着火,刚一恢复记忆,就迫不及待跟人啃嘴巴,还啃得津津有味啧啧有声的。

——他一想起那唇舌交缠的水声,就恨不能把自己埋进地底下。

宁晃糟心地抓乱了头发,突然后悔自己没有记日记的习惯,否则也能知道这十几年到底发生了什么,自己怎么就堕落成这样。

尤其是抽屉里那堆套……他们应该什么都做过了。

不、不对,万一只是买了还没有用过呢?

宁晃怀揣着侥幸的心理,再次拉开了禁忌而神秘的抽屉。

家庭装的大盒,32只。

数了数,外层的一盒用掉了10多片。

“完了完了——”

最后一点幻想也破碎了。

宁晃一头把脸撞进了煎蛋抱枕里,在床上驴打滚转了好几圈,挣不动了,才又困又累得合上了眼皮。

梦做得很怪。

他仍是在中学,那样走过走廊,有人偷看他,有人在他的书里夹了小纸条。

有人把他拉进教室,按在风掀起的窗帘里亲吻。

他陷入了一片雪白的纤维当中,什么也瞧不见,只有柔软的嘴唇磨蹭,温柔的舌慢镜头似的,一点点顶开牙齿挤进来。

他抓紧了窗帘,恍惚想,原来亲吻时,两条舌头是这样一点点黏合在一起的。

纠缠良久,他闷哼着想推开对方,对方纹丝不动。

柔软的衬衫下,肌肉紧实而有力。

他又抬高声音喊一声:“陆忱。”

那柔和的声音里带一点撒娇的意味:“那再让我抱一会。”

他说:“热死了,黏一起做什么。”

那人便轻声问他:“小叔叔,可以做吗?”

他越发抓紧了被子,臊得抬不起头来。

半夜惊醒,糟心地难以言喻。

宁晃抱着煎蛋抱枕猛然坐起,吞了吞口水。

要不,先想办法把钱还了吧。

不然,让他肉偿怎么办。

18

第二天,宁晃要回之前打工的黑酒吧,把之前几天驻唱的工资结了。

陆忱开车送他。

宁晃不愿看陆忱,只盯着窗外掠过的风景,嘴里嘀咕:“我还能丢了么?”

陆忱便笑:“祖宗,你万一丢了呢?”

“连个手机都没有,我找谁要人去。”

宁晃听不得这懒洋洋的腔调,总让他想起昨晚那个梦来。

拧开水瓶来掩饰心虚,眼神儿却忍不住往陆忱那边飘。

冷不防听陆忱问他:“昨天是不是吓到了?”

“噗——”

宁晃一口水喷出来,咳嗽得脸都红了,努力伪装地镇定也跟着碎落一地。

陆忱哭笑不得,拍着他的背给他顺气:“我就问问,你别慌。”

“接……咳咳……接个吻而已、有什么可慌的。”

陆忱憋着笑不搭茬。

车碾压过下水井盖,连带着车里挂着的一只小刺猬挂饰也跟着晃了晃。

宁晃努力冷下脸来,事不关己的询问:“你们经常……那样吗?”

“是我们。”陆忱一本正经地纠正他。

“我们。”他麻木地复读了一遍。

“对。”陆忱一本正经地回答他。

经常接吻,经常亲近。

除了小叔叔过于独立之外,他没有任何埋怨。

宁晃“哦”了一声。

陆忱看他装酷的样子就忍不住想笑,目不斜视,一本正经,字正腔圆地教学。

“小叔叔,有一个成语,叫情难自禁。”

“什么?”

宁晃耳朵要让这几个字给烫聋了。

“情难……”

“闭嘴,这不是个疑问句。”宁晃从牙缝里挤出字来。

陆忱闷笑了一声。

心情大好。

“到了。”他说。

19

酒吧乌烟瘴气。

黑色漆皮的沙发是斑驳的,也不管制吸烟,去的时候刚刚散场,一地的垃圾、烟酒汗味儿混合在一起,让人忍不住想捏起鼻子。

陆老板从走进去,皱起的眉毛就没下来过。

“怎么找这样的地方打工?”

宁晃说:“薪水周结,不用看身份证,还借后台休息室白天给我睡觉。”

“够可以了。”

陆忱听说这里驻唱工作是夜场,一唱就是一个通宵,脸色更难看了。

本来对于这种突然消失的临时工,老板不大情愿给钱,但瞧见西装笔挺,精英buff叠满了的陆忱,顿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痛快把薪水结了,还同意宁晃去后台收拾自己的随身物品。

没什么衣物,只有一个背包装了些洗漱用品,本子和笔,两盒泡面,一袋火腿肠,一把便利店塑料雨伞。

这就是宁晃失忆后卖了手机换来的全部家当。

但就算是他当年,也没有什么更多的东西了。

他这种城市里四处流浪的幽魂,东西越少越好,最好就是一个背包能包起自己。

陆忱看着他的泡面,脸色更差。

“前几天你就吃这些?”

“便宜,”宁晃嘟囔了一句,“而且比店里的盒饭好吃。”

劣质的饭盒,过去和现在都是一样的难吃。

菜都炖糊在一起,像是一团有着硬块的浆水,米饭也都粘成了坨。

不像是人吃饭,像是狗在吃劣质罐头干粮,有什么就是什么,咽下去,填满肚子,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是。吃饱了,也像是什么都没吃。

他十八岁以前都是这样,付不起房租,就背着吉他到处打工驻唱,抱着盒饭,坐在酒吧后头的巷子里吃。

有人醉了,有人吐了,有人笑了,空气中充斥着酒气和臭气,欢声笑语成了下水道的养分,一切都像是货架上被塑封的成人刊物,明明是崭新的,从封面就透着一股脏污的现实感。

那时候盒饭最喜欢配又粘又糊的土豆,所以他到现在都不喜欢土豆。

吃饱了,抽根劣质烟,咕嘟咕嘟灌了半肚子凉水,又跑去继续唱歌。

宁晃也不避讳这些,一边把火腿肠塞进包里,一边慢慢说:“现在泡面口味好多了,老板也都规矩不少,以前唱完了不给钱的也有。”

那时总有人欺负他年纪小,借故克扣工资,甚至还有动了手的。

他收拾着自己的破烂,给他讲打工的事儿,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他不觉得难堪。

他靠自己赚钱吃饭,怎么样都比三十岁自己吃软饭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