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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一章、软饭大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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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砰。”陈钦刚刚离开,又有人敲门。

徐跃眉头一皱,没有料到又有人打扰。

究竟是哪个,徐跃犹豫一番。

毕竟刚才他与陈钦达到协议,这个乃是互惠互利。

这些人不但是来送礼,同时也有条件。

想了想,徐跃最后还是把大门打开。

原来杂房杨真带着十几个典吏,个个向着他拱手作揖。

徐跃眉头皱得更深,这些人竟然个个空手而来,这是什么意思?

你们难道没有看见吗?堂堂地一个县主簿送了一车子礼物来,难道你们还好意思空手而来?

徐跃脸色顿时冷了下来,准备把大门关上。

见到对方脸色不对,察颜观色的杨真已经从袖子拿出一个物事。

这是什么物事,不会是一个不值钱的小物事来欺骗本县吧?

徐跃盯着这个物事几眼,随后疑惑的目光望着这些典吏。

杨真一边把包着的布打开,一边谄笑说道:“徐知县,听说官人属相为鼠,不久就要过生。嘿嘿,小人们就一起凑钱,给官人打造一个金鼠,恳请徐知县不要嫌弃。”

一个金灿灿物事顿时出现在徐跃的面前,徐跃瞪大了眼睛,口水差点流出。

“不行,不行,这个怎么通行。”这个可是光天化日之下,徐跃急忙双手推开。

知道这个确实夺目,杨真立即用布包裹好,双手硬塞进徐跃心里。

徐跃推辞一番,最后还是勉强接受。

看到徐跃收下金鼠,杨真这些典吏寒喧一会儿就告辞。

让杨真高兴的是,这些典吏除了要求关注,竟然没有提出其它要求。

杨真走后,徐跃拿着这个金钱鼠,脸上全部都是笑容,心花怒放。

灵泉县果然来对了,这里太富裕了,富得流油,不然这些典吏杂房怎么会给自己金鼠?

砰砰,又是有人敲门。

难道又有人来送金鼠,或者送金猫?

这次徐跃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把门打开。

他打开大门一看,竟然是程亮与李之豪。

刚才还说曹操,没有料到曹操就到。

他们来,不知是提什么条件呢?

毕竟这两人身份不同,不是刚才那一群典吏相比。

他们都是官,与吏存在本质的区别。

虽然品秩比徐跃低,但是都朝廷命官。

程亮是县丞,李之豪是桃源镇的主簿。

两人一人推车,一人拉车,拉着一车礼物,来到徐跃门前。

徐跃一看又是一车礼物,不禁大喜。

看来这个有朝廷背景的官员就是不一样,灵泉县所有之人都必须巴结。

想到这里,他脸上堆满了笑容,客气招呼两人进屋。

看到徐跃开门,两人一起拱手行礼:“欢迎徐知县来到灵泉县,下官也没有什么什么物事,就带来一些土特产。”

说完,两人一个下货,一个就向徐跃家里搬去。

徐跃一时不明白土特产是什么,看到数量也不少,整整一车。

他想询问一下,可是不好说出来,那个太丢人。

程亮与李之豪寒喧一会儿,随后离开。

程亮与李之豪离开之后,徐跃迫不及待打开。

打开一看,他不禁目瞪口呆。

他现在收到整整四口袋的妖芋粉,足够他一家人吃四年。

数量确实多,但是比起毛衣、蚌仙油、琉璃杯之类,价值相差很远,更不用说比金鼠。

原来以为他们送来金猫,没有料到他们竟然送来正儿八经地地道道土特产。

想到这里,徐跃气得脸红脖子粗,伸出 一脚就把这些土特产踢开。

“官人,官人。脚下留情。”谢灵蛾此时过来,一边挪动脚步,一边大声喊道,“这些好礼可以送人。”

“送人,如此土鳖之物事,简直是笑掉掉主人的大牙。”徐跃忍不住哈哈大笑,还揉了揉肚子。

谢灵蛾突然万福一礼,正色问道:“官人,请问你是灵泉县知县不?”

“当然,灵泉县知县就是你的官人。”想到自己就是灵泉县的大人,徐跃心里高兴极了。

看到徐跃得意忘形的样子,谢灵蛾有些恼怒,自己行礼,竟然不还礼。

她强忍心里怒火,打量这些土特产之后,望着徐跃沉声问道:“既然是官人是灵泉县的大人,应该不应该爱惜灵泉县?”

“可是与妖芋粉与什么关系?”徐跃一时还在高兴之中,还没有听出谢灵蛾里面的话。

谢灵蛾恨不得用木棍给徐跃敲击一下,让他清醒清醒。

她望着徐跃,不知自己这个官人为何这么不开窍:“官人可知道不,妖芋粉代表着灵泉县,是灵泉县的脸,它在整个成都府非常有名,而且还是好几道名菜?”

“哦,官人我知道了,可是它代表的是以前,不是以后。”徐跃听到这里,明白夫人话的内容所指。

谢灵蛾没有料到徐跃如此说话,她冷冷说道:“官人,你这样说话就不对了。除非官人在成都能够拿出比妖芋更加美味的美食出来,否则官人就是在糟蹋灵泉县声誉。官人作为灵泉县的大人,如此糟蹋灵泉县声誉,你让灵泉县的百姓如何想,你让成都府如何想,你让成都府官府如何想?”

谢灵蛾一口气说完这些,眼里盯着徐跃。

“夫人说得太对,跃失礼了。”徐跃一边行礼,他实在看不出话来反驳,只得如此。

谢灵蛾看了他一眼,知道口服心不服:“至少在现在,妖芋已经在成都府打响,成为成都府响当当的名菜,也是灵泉县的门面。而成都府恰恰又是成都府路、置制使衙门所在。官人的一举一动,不但成都府看在眼里,就是成都府路及置制使不知多少又眼睛看在眼里。官人现在要做的是,就是努力维护这个来之不易的招牌,而不是搞砸了这个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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