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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噼里啪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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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间的绳标没有进行移动,但是双方的拔河队员都已经使出了巨大的力气,在互相拖拽。

坐在旁听席上的今西,看着这一幕。他很清楚古美门提出的取得时效抗辩对于这场官司的杀伤力。眼下,如果打成平手的话,那么吃亏的将是那个北原。如果,他不能够反压一头,那这起案件就存在危险了。

这个小子,还能想出方法破局吗?

今西能够想到的,北原也已经想到了。

那个站在原告席前方的年轻人,比在场的任何人要更加清楚地了解目前他所处的局势。北原在发出刚才那段反驳以后,立刻再度开火道:

“另一方面,取得时效制度适用的前提,必须是无权占有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来行使占有。但是,被告方才举证的照片,仅仅只能够证明酒店的立柱建立在高井父亲土地上的事实,并不足以证明酒店方系以自己拥有这块土地的主观意思来行使对案涉土地的占有。”

北原漫步在法庭上,开始比划手来,解释道:“打个比方,我占有着一个屋子。但是,我占有着这个屋子的理由可以千奇百怪。比如说,我可以基于故意侵权的主观意思,来占有这个屋子。我明知道这个屋子由别人所有,选择霸占别人之屋。再比如说,我也有可能是基于租赁关系才占有这个屋子。我是作为租客暂时住在这个房子里头。再比如说,我也可能是因为知道这个屋子已经被他人废弃,所以我才开始住进来,把它当做我自己的屋子,来行使占有。”

“这三种情况中,只有最后一种,才构成取得时效要求的主观心态的要件。在故意侵权或者基于其他法律关系而占有不动产的情况下,均不能视为满足取得时效要求的‘以所有的意思’来占有涉案的不动产。”

“因此,被告出示的证据,只能够证明酒店占据高井父亲土地的客观事实,但无法证明其占有的主观心态。因此,被告该幅照片与其证明目的,不存在关联性。其未证明被告已经满足适用取得时效制度所要求的全部法律要件!”

像是“嗞”的一声,在法庭发出。北原在瞬间又找到一个新的突破口,将古美门提出的取得时效的抗辩,再度撕裂。

古美门那一向波澜不惊的脸庞,微微皱起了眉头,原本他还想继续反驳方才北原关于主物与从物的观点,然而在刹那间面前这个年轻人居然又寻找到了一个新的进攻角度。这种极其快的反应速度,真的已经出乎了他的意料。

本来,古美门预计这起官司里,对面的两个年轻人应该连最开始答辩时加入的两个第三人环节,都撑不下去。没想到,对方现在已经撑到了法庭调查环节,并且还撑到了自己出示的最后一份证据上。

看来这起官司,自己必须要稍微严肃的对待了。

古美门轻轻地转动肩膀,放松着有些僵硬的关节,骨节处传来轻轻地弹响声。这位律界的大魔王要开始认真对付面前这个年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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